'劉韻珂、徐繼畲與與林則徐的福建神光寺事件'

"

我們在探討神光寺事件以前,首先要搞清鴉片戰爭之後劉韻珂和徐繼畲在福建任上對外交涉活動的核心思想究竟是什麼?

道光二十三年四月,徐繼畲由廣東按察使遷任福建布政使。五月,劉韻珂由浙江巡撫遷閩浙總督。劉韻珂在任閩浙總督七年中,外交上基本上依賴布政使(後為巡撫)徐繼畲。

道光二十六年十月二十日,劉韻珂接奉上諭:廣西巡撫著徐繼畲補授,福建布政使著陳慶偕補授。劉韻珂立即上奏了《密陳夷務急需得人》一折。劉韻珂認為,閩省夷務“雖稍減於廣東,而實難於江浙”。原因是“江浙通商,每省均止一口,又距省城較遠,有府道縣為之維持,均不甚難。閩浙則兩口通商,一在南臺,逼近會垣,為入省門戶;一在廈門,孤懸海外,為臺內咽喉”。另外“英夷領事又駐居省垣,稍有未周,即難保不別生枝節”。劉韻珂說:“臣自蒞閩以來,時深顧慮,幸得新授廣西巡撫徐繼畲,熟悉八閩利弊,洞曉各夷情偽,遇事熟籌密商,時向廈門道恆昌指授機宜。故雖英夷或間有背約要求,或夷商因納稅狡獪,或華夷因語言不通,口角爭鬥,均可設法隨時了結,相安無事。”劉韻珂在讚揚了布政使徐繼畲後,即表現出對福建巡撫鄭祖琛的不滿:“夷性偏執,非其所習好相信之人,竟難冀其聽受。是以撫臣鄭祖琛到任已及半年,英夷領事,從未稟陳一事,亦絕不至署請謁。”因此英人“事無鉅細,無不求地方官,帶赴藩署商議,一經徐繼畲相機開導,靡不帖然悅服。其開導之法,悉與臣意見相符”。劉韻珂坦誠地說:“是閩省夷務,日形繁重,其得以無誤,並可數年相安者,徐繼畲之力十居八九,臣實不敢掠人之美為己有也。”而“欲求如徐繼畲之人地相宜者,實難其選”。劉韻珂最後寫道:“臣為夷務緊要起見,謹不揣冒昧,繕折密陳,伏乞皇上聖鑑訓示,臣無任惶悚待命之至!”十二月二十五日,道光帝在劉韻珂密奏上硃批:“國事為重,何冒昧之有!”接受了劉韻珂的意見。即刻下了諭旨,將新任廣西巡撫徐繼畲與福建巡撫鄭祖琛互調。如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福建對外交涉活動的實際中心人物是劉韻珂和徐繼畲。

長期以來,人們認為劉韻珂和徐繼畲在福建任上推行了對夷惠而對民猛的對外妥協政策。這一結論有失偏頗。筆者前幾年在清宮檔案裡發現了閩浙總督劉韻珂在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十五日上奏的一件留中密片。劉在密片的結尾處寫道:“所有臣等年餘中籌辦福州夷務事宜,並年來揣測夷情,因均關機密,正折內不便臚敘,謹附片內詳細密陳,伏乞聖鑑。再,臣等所辦各情,因夷性陰狡,巧於窺探,故除藩司外,餘人皆未知悉。皇上垂覽之後,並乞俯賜留中。”道光帝在密片上硃批:所見所辦俱好,切不可令該夷知覺,是為至要。並密諭劉韻珂:“駕馭夷人事宜,密之又密,不可稍露端倪,致令有所藉口。”根據劉韻珂的密片及道光帝的諭旨,我們可以得出以下三點:1.密片說除藩司徐繼畲之外,餘人皆未知悉,證明這一策略是劉韻珂和時任布政使的徐繼畲密商之後制定的。2.道光帝對這一策略是完全贊同的。3.道光帝再三強調密之又密,說明這一對外政策不僅英人不知道,而且清朝統治階級內部也不清楚。

中英簽訂南京條約時,道光帝可以同意侵略者割地賠款的要求,而不願意福州開埠通商,其原因有兩點。首先,福州是省會,華夷雜處,自然要影響統治階級的政治威望。而維護天朝統治階級至尊無上的“光輝形象”,是道光帝對外政策的基石。所以當耆英上奏:“若堅拒不準,許易他處,該夷既以天津藉口,誠恐又添枝節”時,道光帝立刻軟了下來。英人如在天津開埠通商,其政治影響自然要比福州大得多。兩害相權取其輕。這時道光帝才不得不同意福州開埠通商。劉韻珂和徐繼畲認為,英人是為了收買茶葉而要求福州開埠通商的,如果斷絕了英人的茶葉貿易,“則福州一口雖有如無,該夷不能開市,其勢自難久住,庶上可以副聖意,下足以靖海疆”。因此他們在英人未到福州之前,則在“茶商應行經由及可以繞越各處,節節設卡稽查,使內地販茶之人先多阻礙,則人情不以為便,必仍販往粵東等省行銷,不復來福”。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英人李太郭到達福州,劉韻珂和徐繼畲“密派文武員弁,分赴各地查訪,不準稍有偷漏。一面又委熟悉之員,向省城內外之鉅商大賈密加曉喻,以夷人在省會通商,非有益於地方之事,總宜令其廢然而返,方為長策,勸令各該商等勿得即與互市,俾免在此勾留”。由於劉韻珂和徐繼畲暗中下令華商不得與英商互市通商,使英商處於困境,所以福州開埠多年,實際上並沒有開展對外貿易。

英人入城問題是福州開埠後的重要事件。人們認為“閩浙總督劉韻珂因福州人民反對,只准英國領事李太郭在城外設立領事館”。這種說法並非事實。道光二十四年九月,英人德庇時來福州查看碼頭時,以英國領事李太郭住處卑陋為由,提出了李太郭移居城內的要求。劉韻珂和徐繼畲查核原議和約,載有領事準住城邑之語。所云城邑二字原指城內而言,該夷所請本非違約要求,特以省垣重地,與省外之郡縣不同,且其所指之白塔寺地方居民稠密,未便與該夷錯處其間。故先以和約內城邑二字系兼指城內城外。該夷前來通商,自應在城外居住之言,由劉韻珂和徐繼畲向英人說明。同時他們“密令紳民許有年等,聯名赴署具呈請阻,欲令該夷知輿情不順,或行中止”。另外又令地方官“在南臺覓得寬大民房數處,引令李太郭前往相度”。以上這些措施都是劉韻珂和徐繼畲“委曲籌辦之策,原欲拒其入城,以免華英錯雜”。也就是說,為了不讓英國領事入城,又必須有恰當的理由,劉韻珂和徐繼畲才密令紳民具呈請阻英領事入城。這就是福州開埠之初所謂福州人民反對英國領事入城的內幕。

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英國領事李太郭又私向城內積翠寺僧人租房數間,搬入居住。劉韻珂和徐繼畲卻未加拒絕。六年之後,劉韻珂和徐繼畲在處理神光寺事件時,向咸豐帝透露了當年英國領事李太郭搬入城內積翠寺的真情。徐說:“福州一口,當道光二十四年開關之際,英夷派有領事夷目李太郭來福駐紮。李太郭即欲在城內租屋居住。時臣徐繼畲尚在藩司任內,經臣劉韻珂密與商酌,以夷目準住城邑,雖已載入條約,但城廂重地,使醜類雜處,諸多未便,務當設法拒絕,方臻妥善。惟官為禁阻,該夷必以有違條約藉口,必須密約紳耆居民,公同出阻,然後臣等再以眾心不服,眾怒難犯等情,危詞聳動,或可使之畏葸中止。隨飭前署侯官縣保泰向紳民密為授意,並令先具聯名公呈,以便由縣據此照會。俟李太郭進城之日,再行邀集多人,在南門外堅持力阻,俾臣等得以措詞理拒。詎聯名具呈者雖有二百餘人,迨李太郭入城之日,紳耆士民,竟無一人出城阻止。閩縣差役家丁,上前勸阻,幾致決裂。李太郭隨入城租住烏石山積翠寺房屋。”由此說明,劉韻珂和徐繼畲當年是反對英國領事居住城內積翠寺,並且暗中佈置了福州紳民加以阻止。但在英領事入城的關鍵時刻,福州紳耆士民無一人出來阻止英國領事入城。這一現實打破了劉韻珂和徐繼畲原來的設想和安排,迫使他放棄利用民眾力量阻止英人入城的計劃。劉韻珂在道光二十五年三月給道光帝的密片中奏陳,同意英人在烏石山積翠寺設立領事館的三點原因:1.英人提出的租住積翠寺僧寺是城內荒涼僻靜之區,與民居並不毗連,沒有華夷錯雜的憂慮。另外,英國領事進城僅兩三人,亦無慮其向民滋擾。2.民間沒有不令英人入城之意,許有年等呈請阻止,系臣等密令具呈,並非紳民本謀。3.最關鍵的是,英人在福州未能開市,無利可圖,難保不另乞別處碼頭,以求足原給五處之數。這一點提醒了道光帝。他即在密片上硃批道:所見周到之至。並在上諭中說:“該夷酋等情既詭詐,性復貪刁,惟有設法羈縻,妥為駕馭”。英人請租積翠寺問題,“自應準其暫住,以順夷情”。完全贊同了劉韻珂和徐繼畲的意見。劉韻珂和徐繼畲在允許英國領事租賃城內烏石山積翠寺時,又與英領事議定,只許領事館人員入城居住,而英商租屋居住須經地方官蓋印,方能生效。

以上說明,鴉片戰爭後,劉韻珂和徐繼畲在福建任上推行的並非是對夷惠而對民猛的對外政策,而是推行了“明示德意,陰為鉗制”的對外政策。正如劉韻珂在密片中所說:“臣等惟有與藩司(即徐繼畲)盡乎力之所能為,陰加阻撓,密為鉗制,使該夷不能即遂所謀。外則仍待以德意,曲示羈縻,使其冥然罔覺,無以藉詞生釁,以免枝節。如能仰賴皇上福庇,福州竟不通商,數年後,該夷灰心而去,則省城根本重地,不令非我族類者實逼處此,殊為萬幸。”也就是說,表面上仍恪守條約,民夷相安,使英人找不到挑起邊釁的藉口,而私下設卡阻撓內地販茶之人來福州,並曉諭省城內外鉅商大賈,勿得與英人互市貿易,使英人在福州不能通商,最終迫使其灰心離開福州。

我們在搞清劉韻珂和徐繼畲對外策略思想之後,進一步考察他們在神光寺事件中的表現。

道光三十年,英國駐福州領事若遜回國,由翻譯官金執爾代理領事,辦理通商事務。六月間,一名英籍傳教士和一名英籍醫生來福州,金執爾代他們向城內烏石山下之神光寺僧人租屋一間,並將租約送侯官縣用印。侯官縣令興廉“憶及上年曾有夷官租賃城內寺屋收存行李之案,誤為事同一律,即於租約內用印交給”。

如前所述,劉韻珂和徐繼畲同意英國領事李太郭及其他領事館人員住進福州城內積翠寺,但仍然嚴格禁止外國其他人員入城居住。現在侯官縣令興廉在租期半年的契紙上蓋了印,也就承認其他英人入城居住為合法。此時劉韻珂在外閱伍,徐繼畲得知這一消息後,即以該縣興廉辦理錯誤,嚴行申斥。興廉即向英官金執爾言明錯誤,囑令遵約搬移。這時金執爾提出索要照會,興廉即根據徐繼畲與英人議定的條約,照會金執爾,讓寄居神光寺的英人在福州城外另行租賃。金執爾將照會抄呈香港總督文翰查核,並回答侯官縣令興廉,英人是否應出城,須俟文翰批迴後辦理。在這以後,福州紳士繕寫公啟,交侯官縣轉致金執爾,令神光寺英人立即搬出。

兩位英國人入住福州城,引起當時已經回到福州老家養老的林則徐和當地士紳的強烈不滿。

林則徐與劉韻珂、徐繼畲在福建神光寺事件中意見分歧很大,林則徐一生作為民族大英雄做的最大的一件事就是任欽差大臣時在廣東虎門燒了英國人的鴉片,並因此一舉成名。所以,對於洋人,林則徐也從來就不客氣。在廣州,對當地經商的洋人,隨時可以沒收商品,驅趕出去。據說連自己看病請西醫,都通過傳話和偽裝來診斷,從不直接接觸洋人。現在洋人竟然住到自己的老家福州城裡來了,於是林則徐聯合當地的鄉紳,上書徐繼畲,指責徐沒有中國人的骨氣,要求徐學習虎門銷煙精神,把洋人趕跑。迫於當時情勢,為了避免滋生外交事端,徐繼畲派人包圍了神光寺,以保護好兩個英國人。林則徐則藉此到處指責徐繼畲妥協投降,賣國求榮。一方面發動驅逐兩個英國人的運動,放出口風說要“取夷人首級”。

劉韻珂閱伍回省之後,查知徐繼畲辦理此事,不動聲色,暗中籌畫,必欲使該夷搬出城外,並不為倡議強逐之數紳所搖。認為徐繼畲所辦極為合宜。劉韻珂和徐繼畲知道英人“所租寺屋非常破舊,即飭令鹿澤長授意閩、侯兩縣及委員郭學琠,“以士民公議,如有敢與夷人修理寺屋者,即捆送重懲,並將其住房拆毀,向泥作木匠等人遍為曉諭,又向城廂居民遍為告述,仍以士民公議為詞,不準赴該寺聽經就醫”。當有生童投遞公稟時,他們將生童傳至署中“復以前情密為指授,囑其分投禁阻,各生童皆欣然而去”。並飭鹿澤長照會英官星察裡“以眾怒難犯各情,面向該夷目明白開導”。

矛盾發生後,徐在第一時間內即對下屬侯官縣縣令嚴加申斥,並飭令其設法勸喻英人搬出神光寺。但徐繼畬作為一方封疆大吏,從大局出發,他和同在福州城的閩浙總督劉韻珂考慮的可能更多一些,主張用比較策略的辦法把這兩個外國人趕走。應當說,徐繼畬的想法是理性和穩妥的,也是正確的。

然而,林則徐另一方面又動員福建籍京官彈劾徐繼畬,說“該撫一味畏葸,平時既委曲以順夷情,有事復不能振作以勝疆寄”,“徇庇漢奸”,總之是徐繼畬崇洋媚外,有賣國之嫌,應該儘快撤職查辦。

與林則徐等鄉紳發生衝突後,徐繼畬在給皇上的奏摺中這樣為自己辯解:“臣等與紳士雖有緩急之分,然皆堅意驅逐,並無歧義不同之處。”“所不同者,僅有調兵演炮募勇二事。”林則徐主張用強硬的態度立即驅逐“蠻夷”出城,徐繼畬卻認為:“該紳士等忠憤所激,洵足令人欽重,然以目前之小事,不顧日後之隱憂,究屬失計。”總督劉韻珂也認為:“臣與徐繼畬不肯調兵演炮募勇,有違數紳之意,即遠近傳佈。而言事者,但只情關桑梓,不顧安危之大局。”徐還明確表態:“斷不為喜事沽名之數紳所搖惑。”

本來,矛盾的雙方所不同的僅僅是手段和策略的區別,而且折騰了半年多,最終還是用徐繼畬的辦法成功地讓兩個英國人離開了。但在處理神光寺事件的過程中,林則徐對巡撫徐繼畬與總督劉韻珂卻大為不滿,不依不饒,並以自己的聲望聯絡在京閩籍官員接二連三地彈劾,終於使徐、劉二人相繼去職。

史學家一般將神光寺事件看成福州人民反對英國侵略者入城的鬥爭,並把這場鬥爭說成由於清朝官吏破壞而遭到了失敗。時任浙閩總督劉韻珂和福建巡撫徐繼畲被看成妥協派、投降派的代表人物。神光寺事件導致了劉韻珂和徐繼畲在政治上失勢,而病中的林則徐則被重新起用,作為欽差大臣去鎮壓太平天國農民起義。儘管林則徐與劉韻珂和徐繼畲都是近代中國睜眼看世界的先進人物,但後人對他們的評價卻大相徑庭,前者是抗英鬥爭的民族英雄,後者卻是投降妥協的庸吏。這似乎已經定論。筆者近年來查閱了有關的檔案資料,感到這一結論有失偏頗,並不符合歷史事實,有必要加以澄清。本文擬用檔案資料,對神光寺公案進行考證、分析,並對林則徐和劉韻珂和徐繼畲在神光寺事件中的意見分歧問題加以探討,以期得出比較符合歷史的結論。

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在此事的處理上,林則徐的確是小題大做,如果按他的意見行事,後果可想而知。林在這一問題上如此“過激”、高調,恐怕不單純是思想認識所致。對此,徐繼畬在寫給堂兄的信中所說“巨紳林則徐”,“意在沽名,急欲驅逐”之語,表明了他的看法,當然自有其道理。而且事實上神光寺事件的處理最終走的雖然還是徐繼畬的路子,但在政治和道義上林則徐卻成了大贏家。事件後林則徐民族英雄的形象愈加完美,而徐繼畬卻被戴上“投降派”甚至“漢奸”的帽子,以至於長時間洗刷不清。

民國著名歷史學家和外交家蔣廷黻在他的名著《中國近代史》中,對林則徐和林氏愛國主義有著和當年徐繼畬近乎一致的看法。蔣廷黻認為林則徐是一個典型的晚清士大夫形象,是如此矛盾而悲劇的一個人。他代表了中國傳統的士大夫階層,正氣凜然,清廉正直。而他又如其他士大夫一樣,被清議制約,重個人名譽過於重國家前途。他空談而高調,只知抵禦夷族的方法是“民心可用”,卻提不出具體的、確切的措施;他自私自保,在廣東目睹了西洋的利搶利炮,深知一味“剿夷”中國將沒有出路,卻不敢違背當時清議而犧牲自己名譽,勇敢提出改革主張。在蔣廷黻眼裡,鴉片戰爭之後林則徐被革職是他的幸運,卻是民族的大不幸。以中國的戰爭設備,來對抗西人近代化的洋槍洋炮,其結果必是以卵擊石,主剿的林則徐如果不被革職,將看著中國的軍隊敗在夷族腳下,他將代替琦善簽訂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他的被革職使他逃過了“千古罪人”的罵名,十足幸運!而如果林則徐沒有被革職呢?他將必然輸掉鴉片戰爭,而他的戰敗將引起巨大的震動,震醒還在天朝睡夢中的國人,中國的維新變革或將提前幾十年。

蔣廷黻這裡談的是鴉片戰爭時的林則徐,而從後來在“神光寺事件”中的表現看,林則徐其人依然沒有改變。所以,林則徐和林氏愛國主義不僅是他個人的悲劇,更是民族的悲劇。而徐繼畬身上所表現的理性愛國主義(這樣的愛國主義經常被視為投降、賣國)才是國家改革開放,走向現代化的正途。

“上德不德,是為有德。下德不失德,是為無德。”從劉、徐、林三人在“神光寺事件”中的表現看,“平生只為聲名累”的“不失德”的林則徐和“不德”的劉韻珂、徐繼畬比較,其人格之高下和格局之大小,是不言而喻的。


"

我們在探討神光寺事件以前,首先要搞清鴉片戰爭之後劉韻珂和徐繼畲在福建任上對外交涉活動的核心思想究竟是什麼?

道光二十三年四月,徐繼畲由廣東按察使遷任福建布政使。五月,劉韻珂由浙江巡撫遷閩浙總督。劉韻珂在任閩浙總督七年中,外交上基本上依賴布政使(後為巡撫)徐繼畲。

道光二十六年十月二十日,劉韻珂接奉上諭:廣西巡撫著徐繼畲補授,福建布政使著陳慶偕補授。劉韻珂立即上奏了《密陳夷務急需得人》一折。劉韻珂認為,閩省夷務“雖稍減於廣東,而實難於江浙”。原因是“江浙通商,每省均止一口,又距省城較遠,有府道縣為之維持,均不甚難。閩浙則兩口通商,一在南臺,逼近會垣,為入省門戶;一在廈門,孤懸海外,為臺內咽喉”。另外“英夷領事又駐居省垣,稍有未周,即難保不別生枝節”。劉韻珂說:“臣自蒞閩以來,時深顧慮,幸得新授廣西巡撫徐繼畲,熟悉八閩利弊,洞曉各夷情偽,遇事熟籌密商,時向廈門道恆昌指授機宜。故雖英夷或間有背約要求,或夷商因納稅狡獪,或華夷因語言不通,口角爭鬥,均可設法隨時了結,相安無事。”劉韻珂在讚揚了布政使徐繼畲後,即表現出對福建巡撫鄭祖琛的不滿:“夷性偏執,非其所習好相信之人,竟難冀其聽受。是以撫臣鄭祖琛到任已及半年,英夷領事,從未稟陳一事,亦絕不至署請謁。”因此英人“事無鉅細,無不求地方官,帶赴藩署商議,一經徐繼畲相機開導,靡不帖然悅服。其開導之法,悉與臣意見相符”。劉韻珂坦誠地說:“是閩省夷務,日形繁重,其得以無誤,並可數年相安者,徐繼畲之力十居八九,臣實不敢掠人之美為己有也。”而“欲求如徐繼畲之人地相宜者,實難其選”。劉韻珂最後寫道:“臣為夷務緊要起見,謹不揣冒昧,繕折密陳,伏乞皇上聖鑑訓示,臣無任惶悚待命之至!”十二月二十五日,道光帝在劉韻珂密奏上硃批:“國事為重,何冒昧之有!”接受了劉韻珂的意見。即刻下了諭旨,將新任廣西巡撫徐繼畲與福建巡撫鄭祖琛互調。如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福建對外交涉活動的實際中心人物是劉韻珂和徐繼畲。

長期以來,人們認為劉韻珂和徐繼畲在福建任上推行了對夷惠而對民猛的對外妥協政策。這一結論有失偏頗。筆者前幾年在清宮檔案裡發現了閩浙總督劉韻珂在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十五日上奏的一件留中密片。劉在密片的結尾處寫道:“所有臣等年餘中籌辦福州夷務事宜,並年來揣測夷情,因均關機密,正折內不便臚敘,謹附片內詳細密陳,伏乞聖鑑。再,臣等所辦各情,因夷性陰狡,巧於窺探,故除藩司外,餘人皆未知悉。皇上垂覽之後,並乞俯賜留中。”道光帝在密片上硃批:所見所辦俱好,切不可令該夷知覺,是為至要。並密諭劉韻珂:“駕馭夷人事宜,密之又密,不可稍露端倪,致令有所藉口。”根據劉韻珂的密片及道光帝的諭旨,我們可以得出以下三點:1.密片說除藩司徐繼畲之外,餘人皆未知悉,證明這一策略是劉韻珂和時任布政使的徐繼畲密商之後制定的。2.道光帝對這一策略是完全贊同的。3.道光帝再三強調密之又密,說明這一對外政策不僅英人不知道,而且清朝統治階級內部也不清楚。

中英簽訂南京條約時,道光帝可以同意侵略者割地賠款的要求,而不願意福州開埠通商,其原因有兩點。首先,福州是省會,華夷雜處,自然要影響統治階級的政治威望。而維護天朝統治階級至尊無上的“光輝形象”,是道光帝對外政策的基石。所以當耆英上奏:“若堅拒不準,許易他處,該夷既以天津藉口,誠恐又添枝節”時,道光帝立刻軟了下來。英人如在天津開埠通商,其政治影響自然要比福州大得多。兩害相權取其輕。這時道光帝才不得不同意福州開埠通商。劉韻珂和徐繼畲認為,英人是為了收買茶葉而要求福州開埠通商的,如果斷絕了英人的茶葉貿易,“則福州一口雖有如無,該夷不能開市,其勢自難久住,庶上可以副聖意,下足以靖海疆”。因此他們在英人未到福州之前,則在“茶商應行經由及可以繞越各處,節節設卡稽查,使內地販茶之人先多阻礙,則人情不以為便,必仍販往粵東等省行銷,不復來福”。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英人李太郭到達福州,劉韻珂和徐繼畲“密派文武員弁,分赴各地查訪,不準稍有偷漏。一面又委熟悉之員,向省城內外之鉅商大賈密加曉喻,以夷人在省會通商,非有益於地方之事,總宜令其廢然而返,方為長策,勸令各該商等勿得即與互市,俾免在此勾留”。由於劉韻珂和徐繼畲暗中下令華商不得與英商互市通商,使英商處於困境,所以福州開埠多年,實際上並沒有開展對外貿易。

英人入城問題是福州開埠後的重要事件。人們認為“閩浙總督劉韻珂因福州人民反對,只准英國領事李太郭在城外設立領事館”。這種說法並非事實。道光二十四年九月,英人德庇時來福州查看碼頭時,以英國領事李太郭住處卑陋為由,提出了李太郭移居城內的要求。劉韻珂和徐繼畲查核原議和約,載有領事準住城邑之語。所云城邑二字原指城內而言,該夷所請本非違約要求,特以省垣重地,與省外之郡縣不同,且其所指之白塔寺地方居民稠密,未便與該夷錯處其間。故先以和約內城邑二字系兼指城內城外。該夷前來通商,自應在城外居住之言,由劉韻珂和徐繼畲向英人說明。同時他們“密令紳民許有年等,聯名赴署具呈請阻,欲令該夷知輿情不順,或行中止”。另外又令地方官“在南臺覓得寬大民房數處,引令李太郭前往相度”。以上這些措施都是劉韻珂和徐繼畲“委曲籌辦之策,原欲拒其入城,以免華英錯雜”。也就是說,為了不讓英國領事入城,又必須有恰當的理由,劉韻珂和徐繼畲才密令紳民具呈請阻英領事入城。這就是福州開埠之初所謂福州人民反對英國領事入城的內幕。

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英國領事李太郭又私向城內積翠寺僧人租房數間,搬入居住。劉韻珂和徐繼畲卻未加拒絕。六年之後,劉韻珂和徐繼畲在處理神光寺事件時,向咸豐帝透露了當年英國領事李太郭搬入城內積翠寺的真情。徐說:“福州一口,當道光二十四年開關之際,英夷派有領事夷目李太郭來福駐紮。李太郭即欲在城內租屋居住。時臣徐繼畲尚在藩司任內,經臣劉韻珂密與商酌,以夷目準住城邑,雖已載入條約,但城廂重地,使醜類雜處,諸多未便,務當設法拒絕,方臻妥善。惟官為禁阻,該夷必以有違條約藉口,必須密約紳耆居民,公同出阻,然後臣等再以眾心不服,眾怒難犯等情,危詞聳動,或可使之畏葸中止。隨飭前署侯官縣保泰向紳民密為授意,並令先具聯名公呈,以便由縣據此照會。俟李太郭進城之日,再行邀集多人,在南門外堅持力阻,俾臣等得以措詞理拒。詎聯名具呈者雖有二百餘人,迨李太郭入城之日,紳耆士民,竟無一人出城阻止。閩縣差役家丁,上前勸阻,幾致決裂。李太郭隨入城租住烏石山積翠寺房屋。”由此說明,劉韻珂和徐繼畲當年是反對英國領事居住城內積翠寺,並且暗中佈置了福州紳民加以阻止。但在英領事入城的關鍵時刻,福州紳耆士民無一人出來阻止英國領事入城。這一現實打破了劉韻珂和徐繼畲原來的設想和安排,迫使他放棄利用民眾力量阻止英人入城的計劃。劉韻珂在道光二十五年三月給道光帝的密片中奏陳,同意英人在烏石山積翠寺設立領事館的三點原因:1.英人提出的租住積翠寺僧寺是城內荒涼僻靜之區,與民居並不毗連,沒有華夷錯雜的憂慮。另外,英國領事進城僅兩三人,亦無慮其向民滋擾。2.民間沒有不令英人入城之意,許有年等呈請阻止,系臣等密令具呈,並非紳民本謀。3.最關鍵的是,英人在福州未能開市,無利可圖,難保不另乞別處碼頭,以求足原給五處之數。這一點提醒了道光帝。他即在密片上硃批道:所見周到之至。並在上諭中說:“該夷酋等情既詭詐,性復貪刁,惟有設法羈縻,妥為駕馭”。英人請租積翠寺問題,“自應準其暫住,以順夷情”。完全贊同了劉韻珂和徐繼畲的意見。劉韻珂和徐繼畲在允許英國領事租賃城內烏石山積翠寺時,又與英領事議定,只許領事館人員入城居住,而英商租屋居住須經地方官蓋印,方能生效。

以上說明,鴉片戰爭後,劉韻珂和徐繼畲在福建任上推行的並非是對夷惠而對民猛的對外政策,而是推行了“明示德意,陰為鉗制”的對外政策。正如劉韻珂在密片中所說:“臣等惟有與藩司(即徐繼畲)盡乎力之所能為,陰加阻撓,密為鉗制,使該夷不能即遂所謀。外則仍待以德意,曲示羈縻,使其冥然罔覺,無以藉詞生釁,以免枝節。如能仰賴皇上福庇,福州竟不通商,數年後,該夷灰心而去,則省城根本重地,不令非我族類者實逼處此,殊為萬幸。”也就是說,表面上仍恪守條約,民夷相安,使英人找不到挑起邊釁的藉口,而私下設卡阻撓內地販茶之人來福州,並曉諭省城內外鉅商大賈,勿得與英人互市貿易,使英人在福州不能通商,最終迫使其灰心離開福州。

我們在搞清劉韻珂和徐繼畲對外策略思想之後,進一步考察他們在神光寺事件中的表現。

道光三十年,英國駐福州領事若遜回國,由翻譯官金執爾代理領事,辦理通商事務。六月間,一名英籍傳教士和一名英籍醫生來福州,金執爾代他們向城內烏石山下之神光寺僧人租屋一間,並將租約送侯官縣用印。侯官縣令興廉“憶及上年曾有夷官租賃城內寺屋收存行李之案,誤為事同一律,即於租約內用印交給”。

如前所述,劉韻珂和徐繼畲同意英國領事李太郭及其他領事館人員住進福州城內積翠寺,但仍然嚴格禁止外國其他人員入城居住。現在侯官縣令興廉在租期半年的契紙上蓋了印,也就承認其他英人入城居住為合法。此時劉韻珂在外閱伍,徐繼畲得知這一消息後,即以該縣興廉辦理錯誤,嚴行申斥。興廉即向英官金執爾言明錯誤,囑令遵約搬移。這時金執爾提出索要照會,興廉即根據徐繼畲與英人議定的條約,照會金執爾,讓寄居神光寺的英人在福州城外另行租賃。金執爾將照會抄呈香港總督文翰查核,並回答侯官縣令興廉,英人是否應出城,須俟文翰批迴後辦理。在這以後,福州紳士繕寫公啟,交侯官縣轉致金執爾,令神光寺英人立即搬出。

兩位英國人入住福州城,引起當時已經回到福州老家養老的林則徐和當地士紳的強烈不滿。

林則徐與劉韻珂、徐繼畲在福建神光寺事件中意見分歧很大,林則徐一生作為民族大英雄做的最大的一件事就是任欽差大臣時在廣東虎門燒了英國人的鴉片,並因此一舉成名。所以,對於洋人,林則徐也從來就不客氣。在廣州,對當地經商的洋人,隨時可以沒收商品,驅趕出去。據說連自己看病請西醫,都通過傳話和偽裝來診斷,從不直接接觸洋人。現在洋人竟然住到自己的老家福州城裡來了,於是林則徐聯合當地的鄉紳,上書徐繼畲,指責徐沒有中國人的骨氣,要求徐學習虎門銷煙精神,把洋人趕跑。迫於當時情勢,為了避免滋生外交事端,徐繼畲派人包圍了神光寺,以保護好兩個英國人。林則徐則藉此到處指責徐繼畲妥協投降,賣國求榮。一方面發動驅逐兩個英國人的運動,放出口風說要“取夷人首級”。

劉韻珂閱伍回省之後,查知徐繼畲辦理此事,不動聲色,暗中籌畫,必欲使該夷搬出城外,並不為倡議強逐之數紳所搖。認為徐繼畲所辦極為合宜。劉韻珂和徐繼畲知道英人“所租寺屋非常破舊,即飭令鹿澤長授意閩、侯兩縣及委員郭學琠,“以士民公議,如有敢與夷人修理寺屋者,即捆送重懲,並將其住房拆毀,向泥作木匠等人遍為曉諭,又向城廂居民遍為告述,仍以士民公議為詞,不準赴該寺聽經就醫”。當有生童投遞公稟時,他們將生童傳至署中“復以前情密為指授,囑其分投禁阻,各生童皆欣然而去”。並飭鹿澤長照會英官星察裡“以眾怒難犯各情,面向該夷目明白開導”。

矛盾發生後,徐在第一時間內即對下屬侯官縣縣令嚴加申斥,並飭令其設法勸喻英人搬出神光寺。但徐繼畬作為一方封疆大吏,從大局出發,他和同在福州城的閩浙總督劉韻珂考慮的可能更多一些,主張用比較策略的辦法把這兩個外國人趕走。應當說,徐繼畬的想法是理性和穩妥的,也是正確的。

然而,林則徐另一方面又動員福建籍京官彈劾徐繼畬,說“該撫一味畏葸,平時既委曲以順夷情,有事復不能振作以勝疆寄”,“徇庇漢奸”,總之是徐繼畬崇洋媚外,有賣國之嫌,應該儘快撤職查辦。

與林則徐等鄉紳發生衝突後,徐繼畬在給皇上的奏摺中這樣為自己辯解:“臣等與紳士雖有緩急之分,然皆堅意驅逐,並無歧義不同之處。”“所不同者,僅有調兵演炮募勇二事。”林則徐主張用強硬的態度立即驅逐“蠻夷”出城,徐繼畬卻認為:“該紳士等忠憤所激,洵足令人欽重,然以目前之小事,不顧日後之隱憂,究屬失計。”總督劉韻珂也認為:“臣與徐繼畬不肯調兵演炮募勇,有違數紳之意,即遠近傳佈。而言事者,但只情關桑梓,不顧安危之大局。”徐還明確表態:“斷不為喜事沽名之數紳所搖惑。”

本來,矛盾的雙方所不同的僅僅是手段和策略的區別,而且折騰了半年多,最終還是用徐繼畬的辦法成功地讓兩個英國人離開了。但在處理神光寺事件的過程中,林則徐對巡撫徐繼畬與總督劉韻珂卻大為不滿,不依不饒,並以自己的聲望聯絡在京閩籍官員接二連三地彈劾,終於使徐、劉二人相繼去職。

史學家一般將神光寺事件看成福州人民反對英國侵略者入城的鬥爭,並把這場鬥爭說成由於清朝官吏破壞而遭到了失敗。時任浙閩總督劉韻珂和福建巡撫徐繼畲被看成妥協派、投降派的代表人物。神光寺事件導致了劉韻珂和徐繼畲在政治上失勢,而病中的林則徐則被重新起用,作為欽差大臣去鎮壓太平天國農民起義。儘管林則徐與劉韻珂和徐繼畲都是近代中國睜眼看世界的先進人物,但後人對他們的評價卻大相徑庭,前者是抗英鬥爭的民族英雄,後者卻是投降妥協的庸吏。這似乎已經定論。筆者近年來查閱了有關的檔案資料,感到這一結論有失偏頗,並不符合歷史事實,有必要加以澄清。本文擬用檔案資料,對神光寺公案進行考證、分析,並對林則徐和劉韻珂和徐繼畲在神光寺事件中的意見分歧問題加以探討,以期得出比較符合歷史的結論。

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在此事的處理上,林則徐的確是小題大做,如果按他的意見行事,後果可想而知。林在這一問題上如此“過激”、高調,恐怕不單純是思想認識所致。對此,徐繼畬在寫給堂兄的信中所說“巨紳林則徐”,“意在沽名,急欲驅逐”之語,表明了他的看法,當然自有其道理。而且事實上神光寺事件的處理最終走的雖然還是徐繼畬的路子,但在政治和道義上林則徐卻成了大贏家。事件後林則徐民族英雄的形象愈加完美,而徐繼畬卻被戴上“投降派”甚至“漢奸”的帽子,以至於長時間洗刷不清。

民國著名歷史學家和外交家蔣廷黻在他的名著《中國近代史》中,對林則徐和林氏愛國主義有著和當年徐繼畬近乎一致的看法。蔣廷黻認為林則徐是一個典型的晚清士大夫形象,是如此矛盾而悲劇的一個人。他代表了中國傳統的士大夫階層,正氣凜然,清廉正直。而他又如其他士大夫一樣,被清議制約,重個人名譽過於重國家前途。他空談而高調,只知抵禦夷族的方法是“民心可用”,卻提不出具體的、確切的措施;他自私自保,在廣東目睹了西洋的利搶利炮,深知一味“剿夷”中國將沒有出路,卻不敢違背當時清議而犧牲自己名譽,勇敢提出改革主張。在蔣廷黻眼裡,鴉片戰爭之後林則徐被革職是他的幸運,卻是民族的大不幸。以中國的戰爭設備,來對抗西人近代化的洋槍洋炮,其結果必是以卵擊石,主剿的林則徐如果不被革職,將看著中國的軍隊敗在夷族腳下,他將代替琦善簽訂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他的被革職使他逃過了“千古罪人”的罵名,十足幸運!而如果林則徐沒有被革職呢?他將必然輸掉鴉片戰爭,而他的戰敗將引起巨大的震動,震醒還在天朝睡夢中的國人,中國的維新變革或將提前幾十年。

蔣廷黻這裡談的是鴉片戰爭時的林則徐,而從後來在“神光寺事件”中的表現看,林則徐其人依然沒有改變。所以,林則徐和林氏愛國主義不僅是他個人的悲劇,更是民族的悲劇。而徐繼畬身上所表現的理性愛國主義(這樣的愛國主義經常被視為投降、賣國)才是國家改革開放,走向現代化的正途。

“上德不德,是為有德。下德不失德,是為無德。”從劉、徐、林三人在“神光寺事件”中的表現看,“平生只為聲名累”的“不失德”的林則徐和“不德”的劉韻珂、徐繼畬比較,其人格之高下和格局之大小,是不言而喻的。


劉韻珂、徐繼畲與與林則徐的福建神光寺事件


本文根據網絡資料整理。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