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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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每個人一生中的大事。在"重新認識西周"這個專題中,我們在(解夢的周公、孔孟眼中的聖人,如何成為我國第一位“歷史人物”?)中曾介紹過,周人翦商時,以及其成為中原共主之後,周人的數量都是非常少的,在文獻中也常常可見周人以"小邦周"自稱。"小邦周"在一開始並不是周人的自謙,而是它的人口的的確確比商人要少的多。在那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觀念深入人心的時代,"小邦周"如何以較小的人口基數來確保那麼多的諸侯國對周天子的絕對服從呢?

同姓不婚:政治資源開發"最大化"

為了與分封制相配合,周公在婚姻制度上也進行了調整,首先就規定同姓男女百世不得通婚。

"夏、殷五世之後則通婚姻,周公制禮,百世不通,所以別禽獸也。"

——《太平御覽·禮儀部·卷十九》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左傳 • 僖公二十三年》

過去人們在解釋這一規定時,往往根據《左傳》中記載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結婚生出來的子嗣不興旺("蕃"是繁榮的意思),來做一番"優生學"的解釋。但實際上,當時的先人未必具有優生學的意識。之所以規定同姓不婚,儒家文獻其實解釋的很清楚,就是為了儘可能與異族交好,擴大自己的、也是雙方的政治實力。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

——《禮記·昏義》

"夫昏姻者,萬世之始也,取於異姓,所以厚別、附遠也。"

——《禮記·郊特牲》

引文的第一句話是說,婚姻是結合兩個家族的好事,對上關係著祭祀宗廟,對下關係到傳宗接代。第二句話大意是說,婚姻是繁衍子孫後代以至於無窮的事。娶異姓的女子,是為了與對方的家族建立關係

有關周代金文的考古學研究成果證明,周王室的姬姓和開國功臣姜子牙的姜姓,這兩個姓的聯姻關係在周代尤為突出,甚至周厲王、周宣王、周幽王三代曾連續迎娶姜姓女子。此外,在姜姓之外,姬姓貴族也與其他身份顯赫的貴族女子廣泛通婚,如姞[jí]姓、妊姓、媯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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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每個人一生中的大事。在"重新認識西周"這個專題中,我們在(解夢的周公、孔孟眼中的聖人,如何成為我國第一位“歷史人物”?)中曾介紹過,周人翦商時,以及其成為中原共主之後,周人的數量都是非常少的,在文獻中也常常可見周人以"小邦周"自稱。"小邦周"在一開始並不是周人的自謙,而是它的人口的的確確比商人要少的多。在那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觀念深入人心的時代,"小邦周"如何以較小的人口基數來確保那麼多的諸侯國對周天子的絕對服從呢?

同姓不婚:政治資源開發"最大化"

為了與分封制相配合,周公在婚姻制度上也進行了調整,首先就規定同姓男女百世不得通婚。

"夏、殷五世之後則通婚姻,周公制禮,百世不通,所以別禽獸也。"

——《太平御覽·禮儀部·卷十九》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左傳 • 僖公二十三年》

過去人們在解釋這一規定時,往往根據《左傳》中記載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結婚生出來的子嗣不興旺("蕃"是繁榮的意思),來做一番"優生學"的解釋。但實際上,當時的先人未必具有優生學的意識。之所以規定同姓不婚,儒家文獻其實解釋的很清楚,就是為了儘可能與異族交好,擴大自己的、也是雙方的政治實力。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

——《禮記·昏義》

"夫昏姻者,萬世之始也,取於異姓,所以厚別、附遠也。"

——《禮記·郊特牲》

引文的第一句話是說,婚姻是結合兩個家族的好事,對上關係著祭祀宗廟,對下關係到傳宗接代。第二句話大意是說,婚姻是繁衍子孫後代以至於無窮的事。娶異姓的女子,是為了與對方的家族建立關係

有關周代金文的考古學研究成果證明,周王室的姬姓和開國功臣姜子牙的姜姓,這兩個姓的聯姻關係在周代尤為突出,甚至周厲王、周宣王、周幽王三代曾連續迎娶姜姓女子。此外,在姜姓之外,姬姓貴族也與其他身份顯赫的貴族女子廣泛通婚,如姞[jí]姓、妊姓、媯姓等。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試想一下,如果允許同姓內部通婚的話,哪怕是隔開五代以上,對於這個族姓而言,它由姻親關係帶來的政治資源並沒有擴大;而同姓不婚的規定,無疑是將以姻親關係帶來政治資源的可能性發揮到了最大——同姓的每一個適婚男女,都將因為與外姓結合,而為本族帶來新的姻親關係以及未來的血緣關係,這些都是可靠的、可信賴的政治資源和社會資源。由此,異姓通婚制度不但成為我國此後幾千年婚姻史上約定俗成的通例,也為後代或主動或被動的"和親"提供了現實依據。

"一娶九女"的媵嫁制度

通過"同姓不婚"的規定,使周代的各異姓貴族之間,乃至與戎狄的貴族之間產生廣泛的聯姻關係,也就是"厚別附遠",這只是周公為鞏固戰果,對婚姻制度進行變革的第一條內容。

如果說對於男性而言,"娶誰都一樣,反正又不是自己做主"的話,那麼,"娶幾個"的問題可能更能容易引起他們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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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每個人一生中的大事。在"重新認識西周"這個專題中,我們在(解夢的周公、孔孟眼中的聖人,如何成為我國第一位“歷史人物”?)中曾介紹過,周人翦商時,以及其成為中原共主之後,周人的數量都是非常少的,在文獻中也常常可見周人以"小邦周"自稱。"小邦周"在一開始並不是周人的自謙,而是它的人口的的確確比商人要少的多。在那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觀念深入人心的時代,"小邦周"如何以較小的人口基數來確保那麼多的諸侯國對周天子的絕對服從呢?

同姓不婚:政治資源開發"最大化"

為了與分封制相配合,周公在婚姻制度上也進行了調整,首先就規定同姓男女百世不得通婚。

"夏、殷五世之後則通婚姻,周公制禮,百世不通,所以別禽獸也。"

——《太平御覽·禮儀部·卷十九》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左傳 • 僖公二十三年》

過去人們在解釋這一規定時,往往根據《左傳》中記載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結婚生出來的子嗣不興旺("蕃"是繁榮的意思),來做一番"優生學"的解釋。但實際上,當時的先人未必具有優生學的意識。之所以規定同姓不婚,儒家文獻其實解釋的很清楚,就是為了儘可能與異族交好,擴大自己的、也是雙方的政治實力。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

——《禮記·昏義》

"夫昏姻者,萬世之始也,取於異姓,所以厚別、附遠也。"

——《禮記·郊特牲》

引文的第一句話是說,婚姻是結合兩個家族的好事,對上關係著祭祀宗廟,對下關係到傳宗接代。第二句話大意是說,婚姻是繁衍子孫後代以至於無窮的事。娶異姓的女子,是為了與對方的家族建立關係

有關周代金文的考古學研究成果證明,周王室的姬姓和開國功臣姜子牙的姜姓,這兩個姓的聯姻關係在周代尤為突出,甚至周厲王、周宣王、周幽王三代曾連續迎娶姜姓女子。此外,在姜姓之外,姬姓貴族也與其他身份顯赫的貴族女子廣泛通婚,如姞[jí]姓、妊姓、媯姓等。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試想一下,如果允許同姓內部通婚的話,哪怕是隔開五代以上,對於這個族姓而言,它由姻親關係帶來的政治資源並沒有擴大;而同姓不婚的規定,無疑是將以姻親關係帶來政治資源的可能性發揮到了最大——同姓的每一個適婚男女,都將因為與外姓結合,而為本族帶來新的姻親關係以及未來的血緣關係,這些都是可靠的、可信賴的政治資源和社會資源。由此,異姓通婚制度不但成為我國此後幾千年婚姻史上約定俗成的通例,也為後代或主動或被動的"和親"提供了現實依據。

"一娶九女"的媵嫁制度

通過"同姓不婚"的規定,使周代的各異姓貴族之間,乃至與戎狄的貴族之間產生廣泛的聯姻關係,也就是"厚別附遠",這只是周公為鞏固戰果,對婚姻制度進行變革的第一條內容。

如果說對於男性而言,"娶誰都一樣,反正又不是自己做主"的話,那麼,"娶幾個"的問題可能更能容易引起他們的興趣。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周朝在諸侯國之間實行的是"媵嫁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一娶九女"。具體是什麼情況呢?

"媵者何?諸侯娶一國而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

——《公羊傳·莊公十九年》

就是說,如果齊國的公子要娶魯國的公主為妻,那麼這位公主要帶上自己的妹妹或侄女(一般是兩位)陪嫁;同時,與魯國同為姬姓的諸侯國,比如衛國、晉國等,也要各出一名宗室女子,帶著她們的兩位妹妹或侄女一起陪嫁。這樣一來,便會有九名女子同時進入齊國的後宮。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一次娶來將近一個足球隊規模的貴族女子,但她們在後宮的地位卻並不平等,只有魯國的公主一人是妻子,也就是"正室",生的孩子也就是嫡出;其他的陪嫁女,都被稱為"媵妾",生的孩子便是庶出。媵妾的身份雖然低於遠低於正室,但又高於後宮的其他侍妾。

看過《羋月傳》的朋友一定記得,歷史上著名的秦宣太后,便是以楚國公主的陪嫁女,也就是"媵妾"的身份進入秦國後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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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每個人一生中的大事。在"重新認識西周"這個專題中,我們在(解夢的周公、孔孟眼中的聖人,如何成為我國第一位“歷史人物”?)中曾介紹過,周人翦商時,以及其成為中原共主之後,周人的數量都是非常少的,在文獻中也常常可見周人以"小邦周"自稱。"小邦周"在一開始並不是周人的自謙,而是它的人口的的確確比商人要少的多。在那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觀念深入人心的時代,"小邦周"如何以較小的人口基數來確保那麼多的諸侯國對周天子的絕對服從呢?

同姓不婚:政治資源開發"最大化"

為了與分封制相配合,周公在婚姻制度上也進行了調整,首先就規定同姓男女百世不得通婚。

"夏、殷五世之後則通婚姻,周公制禮,百世不通,所以別禽獸也。"

——《太平御覽·禮儀部·卷十九》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左傳 • 僖公二十三年》

過去人們在解釋這一規定時,往往根據《左傳》中記載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結婚生出來的子嗣不興旺("蕃"是繁榮的意思),來做一番"優生學"的解釋。但實際上,當時的先人未必具有優生學的意識。之所以規定同姓不婚,儒家文獻其實解釋的很清楚,就是為了儘可能與異族交好,擴大自己的、也是雙方的政治實力。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

——《禮記·昏義》

"夫昏姻者,萬世之始也,取於異姓,所以厚別、附遠也。"

——《禮記·郊特牲》

引文的第一句話是說,婚姻是結合兩個家族的好事,對上關係著祭祀宗廟,對下關係到傳宗接代。第二句話大意是說,婚姻是繁衍子孫後代以至於無窮的事。娶異姓的女子,是為了與對方的家族建立關係

有關周代金文的考古學研究成果證明,周王室的姬姓和開國功臣姜子牙的姜姓,這兩個姓的聯姻關係在周代尤為突出,甚至周厲王、周宣王、周幽王三代曾連續迎娶姜姓女子。此外,在姜姓之外,姬姓貴族也與其他身份顯赫的貴族女子廣泛通婚,如姞[jí]姓、妊姓、媯姓等。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試想一下,如果允許同姓內部通婚的話,哪怕是隔開五代以上,對於這個族姓而言,它由姻親關係帶來的政治資源並沒有擴大;而同姓不婚的規定,無疑是將以姻親關係帶來政治資源的可能性發揮到了最大——同姓的每一個適婚男女,都將因為與外姓結合,而為本族帶來新的姻親關係以及未來的血緣關係,這些都是可靠的、可信賴的政治資源和社會資源。由此,異姓通婚制度不但成為我國此後幾千年婚姻史上約定俗成的通例,也為後代或主動或被動的"和親"提供了現實依據。

"一娶九女"的媵嫁制度

通過"同姓不婚"的規定,使周代的各異姓貴族之間,乃至與戎狄的貴族之間產生廣泛的聯姻關係,也就是"厚別附遠",這只是周公為鞏固戰果,對婚姻制度進行變革的第一條內容。

如果說對於男性而言,"娶誰都一樣,反正又不是自己做主"的話,那麼,"娶幾個"的問題可能更能容易引起他們的興趣。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周朝在諸侯國之間實行的是"媵嫁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一娶九女"。具體是什麼情況呢?

"媵者何?諸侯娶一國而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

——《公羊傳·莊公十九年》

就是說,如果齊國的公子要娶魯國的公主為妻,那麼這位公主要帶上自己的妹妹或侄女(一般是兩位)陪嫁;同時,與魯國同為姬姓的諸侯國,比如衛國、晉國等,也要各出一名宗室女子,帶著她們的兩位妹妹或侄女一起陪嫁。這樣一來,便會有九名女子同時進入齊國的後宮。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一次娶來將近一個足球隊規模的貴族女子,但她們在後宮的地位卻並不平等,只有魯國的公主一人是妻子,也就是"正室",生的孩子也就是嫡出;其他的陪嫁女,都被稱為"媵妾",生的孩子便是庶出。媵妾的身份雖然低於遠低於正室,但又高於後宮的其他侍妾。

看過《羋月傳》的朋友一定記得,歷史上著名的秦宣太后,便是以楚國公主的陪嫁女,也就是"媵妾"的身份進入秦國後宮的。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這麼多女子到了夫家,在侍候丈夫和公婆之外,最重要的任務,當然就是生孩子,而且是生兒子了。人多了,生兒子的機率就大,也才有利於穩固兩親家之間的關係。仍以齊國公子娶魯國公主為例,魯國公主以及她的陪嫁女們生的孩子,便是魯國以及陪嫁之國的外甥。哪怕這一輩本沒有血緣關係,到了下一代,便一下子多出來許多表親了。由於各個諸侯國之間的姻親關係本就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之間聯絡有親,於是,一張"親上加親"、盤根錯節的關係網就織成了。周天子不僅是姬姓的嫡長子,也是各異姓諸侯的表兄弟。

甚至有時候,齊國的公子娶了魯國的公主,公主生了個男孩。等這男孩到了適婚的年齡,舅舅又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也就是所謂的"姑表親",這也是我國俗語中"一表三千里"的來歷。所以在《紅樓夢》中,對於姑表親的林黛玉和賈寶玉的婚姻,並沒有人因為他們是"近親"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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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每個人一生中的大事。在"重新認識西周"這個專題中,我們在(解夢的周公、孔孟眼中的聖人,如何成為我國第一位“歷史人物”?)中曾介紹過,周人翦商時,以及其成為中原共主之後,周人的數量都是非常少的,在文獻中也常常可見周人以"小邦周"自稱。"小邦周"在一開始並不是周人的自謙,而是它的人口的的確確比商人要少的多。在那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觀念深入人心的時代,"小邦周"如何以較小的人口基數來確保那麼多的諸侯國對周天子的絕對服從呢?

同姓不婚:政治資源開發"最大化"

為了與分封制相配合,周公在婚姻制度上也進行了調整,首先就規定同姓男女百世不得通婚。

"夏、殷五世之後則通婚姻,周公制禮,百世不通,所以別禽獸也。"

——《太平御覽·禮儀部·卷十九》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左傳 • 僖公二十三年》

過去人們在解釋這一規定時,往往根據《左傳》中記載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結婚生出來的子嗣不興旺("蕃"是繁榮的意思),來做一番"優生學"的解釋。但實際上,當時的先人未必具有優生學的意識。之所以規定同姓不婚,儒家文獻其實解釋的很清楚,就是為了儘可能與異族交好,擴大自己的、也是雙方的政治實力。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

——《禮記·昏義》

"夫昏姻者,萬世之始也,取於異姓,所以厚別、附遠也。"

——《禮記·郊特牲》

引文的第一句話是說,婚姻是結合兩個家族的好事,對上關係著祭祀宗廟,對下關係到傳宗接代。第二句話大意是說,婚姻是繁衍子孫後代以至於無窮的事。娶異姓的女子,是為了與對方的家族建立關係

有關周代金文的考古學研究成果證明,周王室的姬姓和開國功臣姜子牙的姜姓,這兩個姓的聯姻關係在周代尤為突出,甚至周厲王、周宣王、周幽王三代曾連續迎娶姜姓女子。此外,在姜姓之外,姬姓貴族也與其他身份顯赫的貴族女子廣泛通婚,如姞[jí]姓、妊姓、媯姓等。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試想一下,如果允許同姓內部通婚的話,哪怕是隔開五代以上,對於這個族姓而言,它由姻親關係帶來的政治資源並沒有擴大;而同姓不婚的規定,無疑是將以姻親關係帶來政治資源的可能性發揮到了最大——同姓的每一個適婚男女,都將因為與外姓結合,而為本族帶來新的姻親關係以及未來的血緣關係,這些都是可靠的、可信賴的政治資源和社會資源。由此,異姓通婚制度不但成為我國此後幾千年婚姻史上約定俗成的通例,也為後代或主動或被動的"和親"提供了現實依據。

"一娶九女"的媵嫁制度

通過"同姓不婚"的規定,使周代的各異姓貴族之間,乃至與戎狄的貴族之間產生廣泛的聯姻關係,也就是"厚別附遠",這只是周公為鞏固戰果,對婚姻制度進行變革的第一條內容。

如果說對於男性而言,"娶誰都一樣,反正又不是自己做主"的話,那麼,"娶幾個"的問題可能更能容易引起他們的興趣。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周朝在諸侯國之間實行的是"媵嫁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一娶九女"。具體是什麼情況呢?

"媵者何?諸侯娶一國而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

——《公羊傳·莊公十九年》

就是說,如果齊國的公子要娶魯國的公主為妻,那麼這位公主要帶上自己的妹妹或侄女(一般是兩位)陪嫁;同時,與魯國同為姬姓的諸侯國,比如衛國、晉國等,也要各出一名宗室女子,帶著她們的兩位妹妹或侄女一起陪嫁。這樣一來,便會有九名女子同時進入齊國的後宮。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一次娶來將近一個足球隊規模的貴族女子,但她們在後宮的地位卻並不平等,只有魯國的公主一人是妻子,也就是"正室",生的孩子也就是嫡出;其他的陪嫁女,都被稱為"媵妾",生的孩子便是庶出。媵妾的身份雖然低於遠低於正室,但又高於後宮的其他侍妾。

看過《羋月傳》的朋友一定記得,歷史上著名的秦宣太后,便是以楚國公主的陪嫁女,也就是"媵妾"的身份進入秦國後宮的。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這麼多女子到了夫家,在侍候丈夫和公婆之外,最重要的任務,當然就是生孩子,而且是生兒子了。人多了,生兒子的機率就大,也才有利於穩固兩親家之間的關係。仍以齊國公子娶魯國公主為例,魯國公主以及她的陪嫁女們生的孩子,便是魯國以及陪嫁之國的外甥。哪怕這一輩本沒有血緣關係,到了下一代,便一下子多出來許多表親了。由於各個諸侯國之間的姻親關係本就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之間聯絡有親,於是,一張"親上加親"、盤根錯節的關係網就織成了。周天子不僅是姬姓的嫡長子,也是各異姓諸侯的表兄弟。

甚至有時候,齊國的公子娶了魯國的公主,公主生了個男孩。等這男孩到了適婚的年齡,舅舅又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也就是所謂的"姑表親",這也是我國俗語中"一表三千里"的來歷。所以在《紅樓夢》中,對於姑表親的林黛玉和賈寶玉的婚姻,並沒有人因為他們是"近親"而反對。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可見,"一娶九女"在周代是真實存在的,但首先,男方得是宗室貴族子弟,否則,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周代婚姻制度的作用:服務於周王室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同姓不婚"和一娶九女的"媵嫁制度",既是周代婚姻制度的內容,也是它不同於前朝的特點。我們有理由相信,周公之所以這樣安排,完全是為了配合分封制與宗法制的需求,一方面,以最有效的方式與異姓諸侯交好,使原本或許不那麼可靠的關係變得彼此信任,甚至使原本緊張的關係變得緩和。異姓諸侯之間的相互聯姻,使天下各諸侯都直接或間接成為與周天子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從而更加忠誠地拱衛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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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每個人一生中的大事。在"重新認識西周"這個專題中,我們在(解夢的周公、孔孟眼中的聖人,如何成為我國第一位“歷史人物”?)中曾介紹過,周人翦商時,以及其成為中原共主之後,周人的數量都是非常少的,在文獻中也常常可見周人以"小邦周"自稱。"小邦周"在一開始並不是周人的自謙,而是它的人口的的確確比商人要少的多。在那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觀念深入人心的時代,"小邦周"如何以較小的人口基數來確保那麼多的諸侯國對周天子的絕對服從呢?

同姓不婚:政治資源開發"最大化"

為了與分封制相配合,周公在婚姻制度上也進行了調整,首先就規定同姓男女百世不得通婚。

"夏、殷五世之後則通婚姻,周公制禮,百世不通,所以別禽獸也。"

——《太平御覽·禮儀部·卷十九》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左傳 • 僖公二十三年》

過去人們在解釋這一規定時,往往根據《左傳》中記載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結婚生出來的子嗣不興旺("蕃"是繁榮的意思),來做一番"優生學"的解釋。但實際上,當時的先人未必具有優生學的意識。之所以規定同姓不婚,儒家文獻其實解釋的很清楚,就是為了儘可能與異族交好,擴大自己的、也是雙方的政治實力。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

——《禮記·昏義》

"夫昏姻者,萬世之始也,取於異姓,所以厚別、附遠也。"

——《禮記·郊特牲》

引文的第一句話是說,婚姻是結合兩個家族的好事,對上關係著祭祀宗廟,對下關係到傳宗接代。第二句話大意是說,婚姻是繁衍子孫後代以至於無窮的事。娶異姓的女子,是為了與對方的家族建立關係

有關周代金文的考古學研究成果證明,周王室的姬姓和開國功臣姜子牙的姜姓,這兩個姓的聯姻關係在周代尤為突出,甚至周厲王、周宣王、周幽王三代曾連續迎娶姜姓女子。此外,在姜姓之外,姬姓貴族也與其他身份顯赫的貴族女子廣泛通婚,如姞[jí]姓、妊姓、媯姓等。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試想一下,如果允許同姓內部通婚的話,哪怕是隔開五代以上,對於這個族姓而言,它由姻親關係帶來的政治資源並沒有擴大;而同姓不婚的規定,無疑是將以姻親關係帶來政治資源的可能性發揮到了最大——同姓的每一個適婚男女,都將因為與外姓結合,而為本族帶來新的姻親關係以及未來的血緣關係,這些都是可靠的、可信賴的政治資源和社會資源。由此,異姓通婚制度不但成為我國此後幾千年婚姻史上約定俗成的通例,也為後代或主動或被動的"和親"提供了現實依據。

"一娶九女"的媵嫁制度

通過"同姓不婚"的規定,使周代的各異姓貴族之間,乃至與戎狄的貴族之間產生廣泛的聯姻關係,也就是"厚別附遠",這只是周公為鞏固戰果,對婚姻制度進行變革的第一條內容。

如果說對於男性而言,"娶誰都一樣,反正又不是自己做主"的話,那麼,"娶幾個"的問題可能更能容易引起他們的興趣。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周朝在諸侯國之間實行的是"媵嫁制度",簡單來說就是"一娶九女"。具體是什麼情況呢?

"媵者何?諸侯娶一國而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

——《公羊傳·莊公十九年》

就是說,如果齊國的公子要娶魯國的公主為妻,那麼這位公主要帶上自己的妹妹或侄女(一般是兩位)陪嫁;同時,與魯國同為姬姓的諸侯國,比如衛國、晉國等,也要各出一名宗室女子,帶著她們的兩位妹妹或侄女一起陪嫁。這樣一來,便會有九名女子同時進入齊國的後宮。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一次娶來將近一個足球隊規模的貴族女子,但她們在後宮的地位卻並不平等,只有魯國的公主一人是妻子,也就是"正室",生的孩子也就是嫡出;其他的陪嫁女,都被稱為"媵妾",生的孩子便是庶出。媵妾的身份雖然低於遠低於正室,但又高於後宮的其他侍妾。

看過《羋月傳》的朋友一定記得,歷史上著名的秦宣太后,便是以楚國公主的陪嫁女,也就是"媵妾"的身份進入秦國後宮的。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這麼多女子到了夫家,在侍候丈夫和公婆之外,最重要的任務,當然就是生孩子,而且是生兒子了。人多了,生兒子的機率就大,也才有利於穩固兩親家之間的關係。仍以齊國公子娶魯國公主為例,魯國公主以及她的陪嫁女們生的孩子,便是魯國以及陪嫁之國的外甥。哪怕這一輩本沒有血緣關係,到了下一代,便一下子多出來許多表親了。由於各個諸侯國之間的姻親關係本就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之間聯絡有親,於是,一張"親上加親"、盤根錯節的關係網就織成了。周天子不僅是姬姓的嫡長子,也是各異姓諸侯的表兄弟。

甚至有時候,齊國的公子娶了魯國的公主,公主生了個男孩。等這男孩到了適婚的年齡,舅舅又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也就是所謂的"姑表親",這也是我國俗語中"一表三千里"的來歷。所以在《紅樓夢》中,對於姑表親的林黛玉和賈寶玉的婚姻,並沒有人因為他們是"近親"而反對。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可見,"一娶九女"在周代是真實存在的,但首先,男方得是宗室貴族子弟,否則,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周代婚姻制度的作用:服務於周王室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同姓不婚"和一娶九女的"媵嫁制度",既是周代婚姻制度的內容,也是它不同於前朝的特點。我們有理由相信,周公之所以這樣安排,完全是為了配合分封制與宗法制的需求,一方面,以最有效的方式與異姓諸侯交好,使原本或許不那麼可靠的關係變得彼此信任,甚至使原本緊張的關係變得緩和。異姓諸侯之間的相互聯姻,使天下各諸侯都直接或間接成為與周天子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從而更加忠誠地拱衛王室。

你以為古人“同姓不婚”是怕生的孩子笨?其實,那是西周婚姻制度

另一方面,從民族融合的角度來看,異姓通婚的規定無疑大力促進了即將成為華夏族主體的各族人群之間的人種交流和融合,也使得原本被視為"異類"的戎、狄等邊緣族群,有機會進入中原文明的核心區域。同時,"一娶九女"的媵嫁制度,又在客觀上加速了以上效果的產生。異姓諸侯之間的相互通婚,也成為以後的中國社會講究"門當戶對"的來源。

參考閱讀:

馬超、鄒芙都《西周金文所見姬姓婚姻及相關問題述論》;呂亞虎《東周婚姻禮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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