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富豪”詐騙快遞小哥20萬 企圖以“借”為名脫罪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億萬富豪”竟看上快遞小哥20餘萬!行騙後還企圖以“借”為名“脫罪”

記者:廖丹

俗話說,致富十年功,被騙一場空!然而,快遞員小宋不僅是積蓄“一場空”,就連自己的信用卡也被刷爆了,前前後後被騙了20餘萬元。而騙了小宋的不是別人,正是他眼中的大老闆“包總”。

這位包總號稱億萬身家,在餘杭南苑街道某產業園區內開了一家公司。一米八的身高、西裝革履、金絲眼鏡、說話溫文爾雅、對人彬彬有禮……所有的特質都似乎跟“騙子”不沾邊。但撕開這層“鍍金”的偽裝,這位包總名下財產基本為零,他的日常吃穿住行全是靠行騙所得。

“富豪=不差錢”的這個認知,讓人們在面對“偽富豪”時的防備之心輕易被擊穿,《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把自己包裝成富豪實施詐騙的不止“包總”一人,而受害者也不止小宋一個。騙子究竟是如何玩轉“偽富豪”的把戲?若騙子以“借款”為名拒不還錢又是否能逃脫詐騙罪?

代墊快遞貨款被騙20餘萬

快遞小哥如何跟“億萬富豪”扯上關係的?原來,小宋經常到包總的公司送快遞,一來二去也就認識了這名“億萬富翁”。

2018年6月,包總在網上以公司的名義購買了手機等電子產品數萬元,快遞是貨到付款的。小宋將快遞送到包總的公司後,包總讓小宋坐著休息一會,轉身去了財務室。

不久,包總向小宋出示了一張財務轉賬成功的截圖,並表示銀行轉賬需要幾天時間。隨後,小宋將貨物交給了包總。

貨到付款的款項,公司要求在當天晚上12點之前匯出,小宋想著反正錢款過兩天就到了,他便刷了信用卡,先將錢墊上了。

一次又一次地代墊貨款,一天又一天地拖延還錢,包總以“銀行那邊出了問題”、“財務出差”、“公司經營地址變更”為由讓小宋“多等兩天”,並表示“這點錢肯定會還”。

但這多等幾天並沒有等來還款,反而是把小宋多年的積蓄給“等進去”了,還把信用卡給刷爆了……前前後後二十多萬。

被包總騙了的可不止小宋一人,還有一位王女士。

2018年5月,在得知王女士想讓孩子上一所比較好的學校時,熱心的包總主動找到王女士,表示其認識相關領導,可以幫王女士解決這個問題,但需要35000元“運作費”,並向王女士表示,如果辦不成將全額退款。

快要開學的時候,包總卻告知王女士還需要補兩萬塊的“運作費”,王女士和丈夫一聽果斷放棄,隨後包總表示會讓財務及時將35000元打到王女士卡上。

不多時,包總髮來一張轉賬成功的截圖,同時告知王女士,到賬需要幾天的時間。可這筆錢,王女士卻遲遲沒有收到。每次要錢時,包總總有理由推脫,事情拖了半年多,王女士沒收到一分錢。

靠假財務轉賬截圖行騙

聽完王女士的自述,小宋發覺自己可能是上當受騙了。此後,小宋又找到多名與其有相同遭遇的人。2019年4月20日,小宋向餘杭公安南苑派出所報案。

民警調查後發現,包某(34歲,浙江紹興人)名下財產基本為零,他的日常吃穿住行全是靠行騙所得。而包某根本不是什麼成功人士、商界大亨,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因犯詐騙罪於2017年12月被下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其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案發時正處於緩刑考驗期。

據瞭解,包某先是在餘杭南苑某產業園區內租了一個辦公室,註冊了一家空殼公司,營造了一副企業老總的模樣,隨後用假的財務轉賬截圖四處行騙。

2017年年底至2019年年初,包某行騙對象包括飯店老闆、汽車銷售、快遞小哥、彩票店老闆、裝修工人等等,受騙十餘人,金額累計六十餘萬元。

等民警找上門時,有的受害人甚至還不知道自己已經上當受騙了,還以為是包總因故耽擱,沒有來得及轉賬。

目前,包某已被餘杭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企圖以“借”為名矇混過關

有意思的是,據餘杭公安消息,被判刑後的包某不但不知悔改,反而繼續走詐騙的老路。跟之前不同的是,他這次學會用公司老總的形象來包裝自己,給受害人一種安心的感覺。另外,他還潛心專研《刑法》,到案後一直堅稱不存在詐騙,企圖以“借”為名矇混過關。

但以“借”為名真的就能矇混過關嗎?未必!

中國法院網曾刊發《借錢不還可能構成詐騙罪》一文,對“借款式”詐騙的司法認定進行闡述。

“借錢不還”型詐騙,即借貸式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借貸的形式,騙取公私財物的詐騙方式。

此類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時有發生,由於犯罪人通常都是披著民間借貸的面紗實施,而且多發於親戚、朋友、熟人之間,因此與民事案件中的債權債務糾紛有一定的相似之處。而區分借貸詐騙和民間借貸,可從三個方面考慮:

首先,行為人的主觀意圖不同。詐騙人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罪以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的,因此,詐騙人“借錢”只是其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的意圖。

其次,行為人採取的方式不同。詐騙人在借款時都會採用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手段,導致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如虛構借款用於某種投資或營利性的活動,又如虛構自已的財務狀況,使被害人誤信其有歸還的能力。

再次,行為人對借款的態度不同。詐騙人在騙得財物後不會考慮歸還財物,因此在財物的使用上毫無顧慮和節制,直接造成財物的滅失,如將借款用於賭博、吸毒或個人揮霍。

事實上,騙子實施詐騙並以借款為名意圖脫罪此前就已有案例。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羅小兵虛構自己在重慶做工程需要資金的事實,以高額利息為幌子,共騙取李某某人民幣231.91萬元,除案發前已歸還的27.6萬元外,其餘款項均用於賭博、還債等。原審法院認為,羅小兵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羅小兵不服,提起上訴,其辯稱找李某某借款231.91萬元是有口頭協議的,之後歸還了李某某16萬元本金及11.6萬元利息,其與李某某之間是民間借貸關係,不構成詐騙罪。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羅小兵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其在重慶做工程缺錢的事實,掩蓋其對所獲資金的真實用途,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述,維持原判。

“偽富豪”詐騙快遞小哥20萬 企圖以“借”為名脫罪

截圖來源:裁判文書網

“偽富豪”詐騙花樣多

不止在浙江,此前,湖南省江永縣也曾發生過類似的“偽富豪”詐騙案。在這起詐騙案中,騙子冒充“新加坡富豪”,號稱投資兩個億,編造各種理由詐騙近百萬。

2017年7月,瀟浦鎮的蔣先生認識了一個“新加坡老闆”。該男子號稱手裡有兩個億的資金,來江永考察投資項目,請蔣先生來幫忙聯繫投資,但是在投資前,需要看看蔣先生的誠意如何,也需要一些資金來進行“前期協調”。為了能夠接下這一筆鉅額投資,一年多的時間裡,蔣先生前前後後花費了近百萬元滿足這位男子的各種要求,但是兩個億的投資沒等到,該男子卻失蹤了。

而後,這男子也被抓獲,據其供述,2017年4月,他在火車上認識了受害人的親戚,進而認識了受害人,得知受害人做生意有錢,於是想到了扮演新加坡富豪來騙錢,作案時,金某江專門叫人扮演自己的“財務助理”和“生活祕書”,PS與名人和領導的合影照片,PS新加坡身份證明,自己一人註冊多個微信號進行“角色扮演”騙取信任。

一年多的時間裡,他以“協調資金”為由向受害人多次要錢,還以“做大事要包裝形象”為由叫蔣先生幫他購買了價值20萬元的金項鍊名錶,刷空了受害人20多萬元的信用卡,在整個詐騙過程中,該男子的手段一環套一環,讓受害人防不勝防,前後累計詐騙近百萬元,騙得的錢財、金項鍊、名錶等物品已被揮霍一空。該男子被抓獲時,還正在對上海當地一名女子行騙。

除了這位“新加坡富豪”,在荊門市通寶區,也有人冒充“香港富豪”實施詐騙,還專挑女性下手。

民警介紹,犯罪嫌疑人用略帶粵語口音的普通話,以問路的方式與人搭訕,謊稱自己所帶銀行卡不能在內地使用,需要聯繫親友將錢款轉賬至受害者銀行卡內。隨後,又以錢財從香港轉賬只能隔日到賬、自己又急需現金為理由,通過抵押隨身物品或多付報酬等方式,向受害者暫借現金,詐騙得手後便迅速逃離。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實交代了其分別在咸陽、西安、湖北、湖南、成都、貴陽、南京等地假冒香港富豪作案17起的犯罪事實。

而今年1月到4月,在佛山市高明區也曾發生騙子冒充外籍商人向獨行女士借款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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