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開奔馳車 隨身揣7張銀行卡 原來是個欠賬不還的“老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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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河網

大河網訊 (記者 宋向樂)出門開著奔馳車,隨身攜帶多張銀行卡,卻欠著5萬元賬不還。8月21日上午,在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找到齊某後,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法官針對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依法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現年37歲的齊某常年在鄭州做小商品批發生意。2016年1月,齊某與張某簽訂了《二手車交易協議書》,約定齊某向張某購買二手奔馳車一輛,購車款18.5萬元,於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支付完畢。合同簽訂當天,齊某如約支付了首付10萬元購車款。隨後,齊某又陸續支付了5萬。

然而就在張某將車鑰匙交給齊某並幫助其辦理了車輛過戶登記後,齊某卻開始以手頭緊張、貨款沒到賬等為由拖延支付尾款。張某稱,其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催促齊某,對方卻遲遲未將購車款足額支付完畢。在催要過程中,齊某和張某還就欠付款項達成了約定,按月利率1.5%計算利息,但齊某依然遲遲“不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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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河網

大河網訊 (記者 宋向樂)出門開著奔馳車,隨身攜帶多張銀行卡,卻欠著5萬元賬不還。8月21日上午,在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找到齊某後,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法官針對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依法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現年37歲的齊某常年在鄭州做小商品批發生意。2016年1月,齊某與張某簽訂了《二手車交易協議書》,約定齊某向張某購買二手奔馳車一輛,購車款18.5萬元,於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支付完畢。合同簽訂當天,齊某如約支付了首付10萬元購車款。隨後,齊某又陸續支付了5萬。

然而就在張某將車鑰匙交給齊某並幫助其辦理了車輛過戶登記後,齊某卻開始以手頭緊張、貨款沒到賬等為由拖延支付尾款。張某稱,其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催促齊某,對方卻遲遲未將購車款足額支付完畢。在催要過程中,齊某和張某還就欠付款項達成了約定,按月利率1.5%計算利息,但齊某依然遲遲“不見行動”。

出門開奔馳車 隨身揣7張銀行卡 原來是個欠賬不還的“老賴”

多次催討無果後,為早日拿到賣車錢,張某將齊某起訴到了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張某與齊某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約定:1.齊某於2019年2月1日之前支付張某利息1萬元,2019年4月1日之前支付張某剩餘購車款3.5萬元。2.如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筆款項,則齊某於逾期之日起5日內向張某支付全部未支付款項(含已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款項),並另行支付利息。

然而調解書生效後,齊某卻並未如約履行,還同張某玩起了“人間蒸發”。張某無奈之下向惠濟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向齊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還多次對其做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動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而被執行人齊某則對此不予理會,不僅未按期報告財產,還連人帶車不見了蹤影。執行法官通過查詢,亦未發現齊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然而執行法官並未因此氣餒,而是打出了“組合拳”:一方面依法將齊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出行方式,對其進行信用懲戒;另一方面對齊某的下落進行積極尋找。

8月21日上午,根據申請執行人張某提供的線索,執行法官在鄭州一高速口成功攔下了被執行人齊某並將其帶回了惠濟法院。在將齊某帶回法院途中及辦公室內,執行法官對齊某進行了多次勸說,而齊某卻不思悔改,對執行法官惡語相向,並堅稱自己由於投資失敗,導致目前生活困難,無錢還債。

執行法官在依法對齊某所駕駛的奔馳轎車進行搜查時,在車上發現了一個手提包,包內有現金1000多元、銀行卡7張,以及身份證等大量齊某的個人物品。鑑於齊某藐視法律的“耍賴”的態度和行為,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對齊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下一步,如果齊某仍拒絕還錢,執行法院將視情節輕重決定是否以拒執罪追究其法律責任。(線索提供:魯維佳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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