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貸款買輛二手車,發現自己背上幾十萬債務,還成了“老賴”'

信用記錄關愛日 二手車 銀行 法律 浙江法制報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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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慶(化名)是個生意人,有一天他想貸款買一輛二手車,卻遭到了銀行的拒絕,原因是他上了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還背上了一筆20多萬元的債務……

然而,劉慶對此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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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慶(化名)是個生意人,有一天他想貸款買一輛二手車,卻遭到了銀行的拒絕,原因是他上了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還背上了一筆20多萬元的債務……

然而,劉慶對此一無所知。

想貸款買輛二手車,發現自己背上幾十萬債務,還成了“老賴”

莫名上了失信“黑名單”

“為了弄清真相,我當時就去了法院查詢。”劉慶說,他看到了案件的判決書,才得知自己2017年7月被一個叫王宇(化名)的人起訴至法院,要求其歸還借款本金20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以及律師費1.3萬元、公告費650元。關鍵自己還是敗訴方。

記者從判決書看到,2016年10月13日,王宇與“劉慶”簽訂一份《質押借款合同》,約定“劉慶”向王宇借款20萬元,借款期自10月13日至同年11月12日,月利率2%。而“劉慶”當場也出具了一份收條,證實自己收到20萬元借款。

後來,還款期限到了,“劉慶”未能如約歸還借款。多次聯繫無果後,王宇無奈之下委託律師將其訴至法院。

到開庭時,“劉慶”並沒有出庭應訴。2017年11月,一審作出判決,“劉慶”應支付王宇20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及其他費用,法院進行了公告送達。之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

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劉慶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僅無法貸款買車,生意上的資金週轉也遇到了貸款難題。

借款合同的簽名是誰寫的?

“我不認識王宇,更別說借錢了。”劉慶向記者一再強調道。

不過,王宇可不這麼認為。按照王宇的說法,他和劉慶的確不認識,兩人是通過“中間人”介紹,只在借錢時見過一次面,但這在民間借貸中很常見。

王宇說,那天,“劉慶”來借款,當場簽了借款合同,而王宇也通過手機銀行,按照約定將20萬借款匯入“劉慶”一名老鄉的賬戶裡。隨後,“劉慶”出具了一份收條,並委託他人辦理了相關借款手續,整個借款過程都很順暢。

如今,時間已經過去了快一年時間,王宇其實已經想不起來借款的“劉慶”到底長什麼樣了。不過,用王宇的話說,“白紙黑字,證據確鑿,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事實上也正如王宇所想,法院判決劉慶還款。但劉慶不服,在他的記憶裡,自己根本沒有收到過王宇的借款,也沒有簽訂過《質押借款合同》和收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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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慶(化名)是個生意人,有一天他想貸款買一輛二手車,卻遭到了銀行的拒絕,原因是他上了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還背上了一筆20多萬元的債務……

然而,劉慶對此一無所知。

想貸款買輛二手車,發現自己背上幾十萬債務,還成了“老賴”

莫名上了失信“黑名單”

“為了弄清真相,我當時就去了法院查詢。”劉慶說,他看到了案件的判決書,才得知自己2017年7月被一個叫王宇(化名)的人起訴至法院,要求其歸還借款本金20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以及律師費1.3萬元、公告費650元。關鍵自己還是敗訴方。

記者從判決書看到,2016年10月13日,王宇與“劉慶”簽訂一份《質押借款合同》,約定“劉慶”向王宇借款20萬元,借款期自10月13日至同年11月12日,月利率2%。而“劉慶”當場也出具了一份收條,證實自己收到20萬元借款。

後來,還款期限到了,“劉慶”未能如約歸還借款。多次聯繫無果後,王宇無奈之下委託律師將其訴至法院。

到開庭時,“劉慶”並沒有出庭應訴。2017年11月,一審作出判決,“劉慶”應支付王宇20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及其他費用,法院進行了公告送達。之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

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劉慶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僅無法貸款買車,生意上的資金週轉也遇到了貸款難題。

借款合同的簽名是誰寫的?

“我不認識王宇,更別說借錢了。”劉慶向記者一再強調道。

不過,王宇可不這麼認為。按照王宇的說法,他和劉慶的確不認識,兩人是通過“中間人”介紹,只在借錢時見過一次面,但這在民間借貸中很常見。

王宇說,那天,“劉慶”來借款,當場簽了借款合同,而王宇也通過手機銀行,按照約定將20萬借款匯入“劉慶”一名老鄉的賬戶裡。隨後,“劉慶”出具了一份收條,並委託他人辦理了相關借款手續,整個借款過程都很順暢。

如今,時間已經過去了快一年時間,王宇其實已經想不起來借款的“劉慶”到底長什麼樣了。不過,用王宇的話說,“白紙黑字,證據確鑿,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事實上也正如王宇所想,法院判決劉慶還款。但劉慶不服,在他的記憶裡,自己根本沒有收到過王宇的借款,也沒有簽訂過《質押借款合同》和收條。

想貸款買輛二手車,發現自己背上幾十萬債務,還成了“老賴”

“上面的簽名和手印都不是我的,肯定是偽造的。”劉慶非常肯定道,隨後申請再審。但因為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劉慶的再審申請未被受理。

無奈之下,劉慶前往杭州市濱江區檢察院申請法律監督。

檢察機關依法監督還公道

案件受理後,經過分析,承辦檢察官發現該案的關鍵證據就在於《質押借款合同》和收條上的簽名及手印,於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文證審查,審查結論是——簽名及手印都不是劉慶本人所留。

此外,案涉借款系由王宇直接匯入第三人的銀行賬戶而非直接交付給劉慶,且原審案卷中也無接收借款的第三人的證明材料,借款給付方式有別於通常情況。

記者從濱江區檢察院瞭解到,承辦檢察官在審查原案卷宗時敏銳地發現,王宇向法院提交的“劉慶”二代身份證存在偽造嫌疑,由此可見,在這起案件中,可能有人冒充了劉慶的身份向王宇借款。

據此,濱江區檢察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質押借款合同》可能系偽造,應予再審。2018年9月,該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依法再審。法院採納了建議,作出再審裁定並依法再審。再審期間,王宇主動撤銷了對劉慶的起訴,法院依法予以准許,並作出了撤銷原審判決的裁定。

“這次多虧了檢察官為我查明真相,太感謝他們了。”劉慶告訴記者,目前裁定已經生效,他不用再為這飛來之債輾轉失眠了。

來源:浙江法制報(記者:記者 陳賽男 通訊員 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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