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最新徵地補償安置公告發布!涉及新沂這些社區、村'

新沂 墨河 江蘇 第二十二屆中國農加工投洽會 農民 新沂市廣播電視臺 2019-07-28
""剛剛最新徵地補償安置公告發布!涉及新沂這些社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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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新徵地通〔2019〕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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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蘇政地〔2019〕5033號文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新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對被徵地村徵地補償登記複核,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現將該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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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地範圍、面積

北溝街道辦事處神山社區居委會、仲莊社區居委會,高流鎮石澗村,墨河街道辦事處神井社區居委會,唐店街道辦事處後灘社區居委會等地區的集體土地53.8215公頃徵收為國有,用於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項目建新區建設。被徵收土地具體位置及土地分類面積詳見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成果報告書。

二、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1、土地補償費標準:耕地按前三年平均產值10倍計算。

旱地18000元/畝;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0倍計算。

2、安置補助費標準:按被安置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人17000元。

3、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省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蘇政發〔2011〕40號文)規定標準執行。

三、被徵地村徵地補償費用

項目用地範圍內徵地補償費用由北溝街道辦事處、高流鎮、墨河街道辦事處、唐店街道辦事處按照相關文件測算、評估補償。

四、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被徵收土地需要安置農業人員由各鎮政府(街道)按照《江蘇省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3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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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於2019年8月15日前以村委會(居委會)為單位,書面形式送達新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保護修復科。

聯繫電話:88893278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本《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如有爭議的,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地的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25日

新沂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新徵地通〔2019〕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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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蘇政地〔2019〕5033號文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新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對被徵地村徵地補償登記複核,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現將該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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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地範圍、面積

北溝街道辦事處神山社區居委會、仲莊社區居委會,草橋鎮壩頭村,墨河街道辦事處神井社區居委會,棋盤鎮棋盤村等地區的集體土地37.6365公頃徵收為國有,用於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項目建新區建設。

被徵收土地具體位置及土地分類面積詳見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成果報告書。

二、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1、土地補償費標準:耕地按前三年平均產值10倍計算。

旱地18000元/畝;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0倍計算。

2、安置補助費標準:按被安置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人17000元。

3、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省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蘇政發〔2011〕40號文)規定標準執行。

三、被徵地村徵地補償費用

項目用地範圍內徵地補償費用由北溝街道辦事處、草橋鎮、墨河街道辦事處、棋盤鎮按照相關文件測算、評估補償。

四、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被徵收土地需要安置農業人員由各鎮政府(街道)按照《江蘇省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3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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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於2019年8月15日前以村委會(居委會)為單位,書面形式送達新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保護修復科。

聯繫電話:88893278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本《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如有爭議的,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地的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25日

新沂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新徵地通〔2019〕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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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蘇政地〔2019〕380號文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新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經對被徵地村徵地補償登記複核,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8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現將該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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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地範圍、面積

馬陵山鎮王莊村,墨河街道辦事處神井社區居委會、新戴社區居委會,瓦窯鎮馬莊村,新南社區居委會18.7122公頃集體農用地(其中耕地14.104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並徵收為國有,同時將墨河街道辦事處神井社區居委會、新戴社區居委會,瓦窯鎮街集村、馬莊村14.9112公頃集體建設用地、1.4838公頃未利用地徵收為國有。同意新沂市將國有農用地2.8244公頃(其中耕地1.3986公頃)轉為建設用地。

被徵收土地具體位置及土地分類面積詳見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成果報告書。

二、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1、土地補償費標準:耕地按前三年平均產值10倍計算。

早地18000元/畝;其他農用地、建設用地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0倍計算。

2、安置補助費標準:按被安置農業人口數計算,每人17000元。

3、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省政府關於調整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蘇政發〔2011〕40號文)規定標準執行。

三、被徵地村徵地補償費用

項目用地範圍內徵地補償費用由馬陵山鎮,墨河街道辦事處,瓦窯鎮,新安街道辦事處按照相關文件測算、評估補償。

四、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被徵收土地需要安置農業人員由各鎮政府(街道)按照《江蘇省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93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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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徵收土地四至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請於2019年8月15日前以村委會(居委會)為單位,書面形式送達新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自然資源保護修復科。

聯繫電話:88893278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對本《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如有爭議的,應當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地的組織實施。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25日

來源:新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編輯:楊帆 責任編輯: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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