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互金協會發倡議書規範網貸催收:不得通過暴力騷擾等方式

信息安全 金融 上海 法律 經濟 技術 澎湃新聞 2019-06-11

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官方微信公號6月4日發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規範催收倡議書》。據悉,上海互金協會繼5月17日發佈關於網貸機構合規經營6點倡議後,今日,又公佈了包含7條要求在內的網貸機構規範催收倡議書。

文章指出,近期,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注意到,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持續開展,對暴力催收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進一步加強,各地查處了多起暴力催收案件。

為鞏固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成果,防止暴力催收等行為對正常經營開展業務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產生影響,上海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向上海市全體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發出如下倡議:

一、建立合法、完善的催收內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於業務管理、人員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及投訴處理制度),加強日常業務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嚴肅處置;建立有效的催收業務管理系統,通過技術手段確保所有催收活動在系統內有跡可循並實現5年以上的數據存儲,不得自行銷燬、抹除、篡改相關存儲數據。

二、如將債務催收外包的,應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審慎選擇合作機構開展業務合作,明確劃分經濟法律責任。提前就催收流程、手段、方式等對委託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全面調查,將規範市場環境的要求和合規經營、保護消費者權益等理念傳導至受託機構;應當要求受託機構承諾不得對出借人、借款人等另行收費,並依法合規開展催收活動,同時強化針對受託機構的質檢工作。對於受託機構向出借人、借款人等另行收費的,或以暴力、脅迫、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開展催收活動的,一經發現立即終止業務合作,並向屬地整治部門報告。

三、持續加強債務人及相關人員信息安全保護,不得濫用或洩露債務人及相關人員信息及隱私,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或通過非法途徑獲取個人信息。

四、積極主動按相關要求,向監管部門、徵信機構、自律組織等報送債務逾期、失信信息;配合監管部門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制度等。

五、依法合規催收,不得對超出國家法律規定部分的債務進行催收,不得通過暴力、脅迫、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或向債務人、擔保人以外的人員進行惡意催收或騷擾無關人員。

六、開展債務催收時,不以誘導或逼迫債務人通過新增借貸或非法途徑籌集資金償還逾期債務。

七、在簽署借款協議前告知債務人可能採取的債務催收方式及投訴渠道,在官方網站、官方微信等渠道披露催收投訴方式,並建立有效的催收投訴處理機制,認真記錄並處理客戶投訴意見,並據此完善自身催收流程和行為。

同時,也再次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

一、應注意學習金融知識,提高借貸風險意識,正確評估自身還款能力、理性借貸,警惕因過度消費而陷入非法“套路貸”圈套。一旦發現受騙,應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

二、應遵守契約精神、愛惜個人信用,按約還款,避免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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