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評:執法應該人性化,但不能無原則地向違法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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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病自殘就免罰?

新聞:9月10日澎湃新聞報道,近日,浙江溫州街頭,一老人騎電動車未佩戴頭盔且違規安裝雨棚。被交警攔停後,老人情緒激動,對交警破口大罵,並稱自己得了癌症。隨後他拿起頭盔砸向交警,又用頭盔把自己頭部砸出血。考慮其身體狀況,交警未進一步追究。

點評:得了癌症,就可以違法?自傷自殘,就能夠免罰?當然沒這樣的道理,更沒這樣的規定。問題是當事人是否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否則,“未進一步追究”的結果,無形中會“印證”其錯誤的認識。下次再被交警攔停,他會怎麼做?事件的旁觀者,又會怎麼想?

前幾天上海的一個案例,與此形成鮮明對比:一女子闖紅燈後拒絕接受處罰,交警依法暫扣其車輛,女子爬上5樓天台尋短見。經過交警十多分鐘的勸說,女子放棄了輕生念頭。交警在其情緒穩定後,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和教育。

執法應該人性化,但不能無原則地向違法讓步。否則,談何嚴格執法、全民守法?

■自行上臺被勸離

新聞:9月10日澎湃新聞報道,9日晚間,武漢大學官方微博就網傳“一學生開學典禮衝上演講臺一事”發佈聲明稱,8日上午,武漢大學舉行本科生開學典禮,新生代表發言後,一名未被選中代表新生髮言的同學自行上臺希望展示自己準備的演講,工作人員及時對其進行了勸離,“學校不會追究該同學一時衝動的不理性行為責任”。

點評:對此,有網友表示,“讓他說完也沒有什麼問題吧;這份勇氣不是人人都有的”。

有勇氣當然不算壞事,但無視規則就不同了。都這樣展示自我、任性而為,公共秩序怎麼維護?開學典禮還不得搞成集貿市場!武大處理得很好:既不上綱上線,也不放任縱容。希望這生動的“入學第一課”,能對這位新生有所啟發。

■篡改原作屬侵權

新聞:9月10日中新網客戶端消息,今年8月,持續近4年的電影《九層妖塔》侵權案有了結果,法院判決電影片方賠償原著作者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這一結果引起了網友的討論,有網友覺得侵權僅判賠5萬元太少了。9日,“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刊發了本案主審法官馮剛對此的迴應。

點評:這起案件的判賠數額不高,但對電影製片方的警示意義卻不可謂不大。要知道,電影《九層妖塔》是取得了小說《鬼吹燈之精絕古城》的改編權和攝製權的,其被判侵權的理由,是電影的故事內容和人物設置與原著大相徑庭,侵害了小說原作者對該小說的保護作品完整權。改編、拍攝電影不能歪曲、篡改原作——這個法則,電影製片方今後必須牢記了。

[責任編輯:賈瀟]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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