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放開巡遊出租車車型限制 經營者可以自主選購報備車型

映象網快訊(記者 阮海峰)4月13日,映象網記者從鄭州市客運管理處瞭解到,鄭州放開對於巡遊出租車車型的限制,汽車生產廠家只要到客運管理處報備後,出租車經營者就可以在報備車型裡自由選購。

根據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布的《關於明確鄭州市巡遊出租汽車車輛技術和設施要求的意見》,鄭州市巡遊出租汽車選型要堅持安全、舒適、節能、環保的原則,鼓勵現有巡遊出租汽車經營者更新車輛時使用新能源車輛。

《意見》中指出:車輛必須是7座及以下乘用車新車,軸距不小於2600lnIn,發動機功率不小於80kw;新能源車輛軸距不小於26001nm;純電動汽車續駛里程不小於150km;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純電續駛里程不小於50km,且符合鄭州市政府關於新能源車輛的其他規定;應配有安裝電子計價器、專用標識頂燈及車載智能終端等運營專用設備的專用線束;應安裝電子計價器、專用標識頂燈及車載智能終端等巡遊出租汽車運營專用設備。

車輛專用顏色方面,排氣量>2.0L的專用顏色統一使用寶石藍/銀,即以車體門把手以下至車體防撞條以上、後尾燈以下為銀色,車體其他部位為寶石藍色;排氣量<2.0L的專用顏色統一使用環保綠/銀,即以車體門把手以下至車體防撞條以上、後尾燈以下為銀色,車體其他部位為環保綠色。

交通部門雖然不再指定車型,但根據《意見》,出租車經營者購買的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生產廠家到鄭州客運管理部門報備。汽車廠家可持擬供車輛的有關資料,包括汽車生產企業加蓋公章的工商及相關許可證件複印件、企業基本情況介紹資料、產品技術參數資料、所供車輛服務承諾資料、業務辦理人的企業法人委託書及身份證件 ,到鄭州市客運管理處進行備案。符合要求的車型,10個工作日內在市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官方網站予以公示。

經過備案和公示的程序後,凡需購置車輛的巡遊出租汽車經營者,就可以在已公示的車型中自行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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