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事件造謠者道歉且遭刑拘 散佈謠言何罪何責?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帖,稱有孤兒院和幼兒園的兒童疑似遭到性侵,還同時上傳了涉及幼童身體的圖片,並指出事件發生地點在貴州 凱裡市和畢節市。帖子內容迅速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事件,引發持續關注。而後經過公安機關調查,此信息不實,照片為發帖人從網上收集,並編造了兒童被性侵的信息,目前發帖人趙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拘,接下來等地他的是法律的制裁。但是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今天的時空觀察我們就來關注這起案件。網貼發出後,相關部門是如何認定發帖人造謠?發帖人為什麼要造謠?發帖人將受到怎樣的刑罰?以及發帖人的行為導致了怎樣嚴重的後果?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這起事件。

網傳幼童遭性侵 警方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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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友上傳的多張圖片和聊天截圖中,有展示幼童被控制所拍攝的裸露照片,以及“每年花10萬”、“是門生意”、“施害者年紀為20-40歲”等字眼的聊天信息,截圖的對話中甚至還提到,幼兒園工作人員有疑似給幼兒注射激素的行為。

網帖發出後,短短兩個多小時,已有數十萬網友轉發和評論,人們在聲討、譴責的同時,更關心是否真有這樣的受害群體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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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貴州省畢節市和黔東南州 凱裡市警方立即行動,組成專案組展開調查。當晚22點48分,貴州省公安廳發佈官方通報稱:“如情況屬實,我們將堅決依法打擊處理,堅決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捍衛法律尊嚴。如信息不實,將依法追究造謠者責任。”

公安機關如何認定發帖人造謠?

進入我們的第一個問題,公安機關是如何認定發帖人造謠?在剛才的短片中我們看到,事發後貴州省黔東南州、凱裡市警方立即行動,組成專案組展開調查。貴州省民政和教育部門也緊急展開排查工作,針對網傳“幼童遭性侵”截圖中,涉及到的幼兒園和提到具體姓名的教師,重點排查。

公安 民政 教育等多部門廣泛排查

廣泛排查 並無網帖所指人員及幼兒園

在網友的爆料截圖中,一個叫“陳某某”的姓名和“風車幼兒園”的名稱,是有明確指向性的內容,相關部門對黔東南州、畢節市的兒童福利院,設有兒童部的5所社會福利院,以及各民辦幼兒園進行了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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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市公安局副局長 付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全市排查出了有兩家幼兒園,一個是我們黔西縣,一個是畢節七星關區幼兒園,沒有“風車” 但是有叫“大風車”的幼兒園,那我們針對大風車幼兒園進行了重點的排查,特別是對其中一個姓陳的老師,從我們排查的情況看,這個(大風車)幼兒園是排除了的。

隨後,警方又把排查範圍進一步擴大,在貴州全省範圍內,對“陳某某”這個名字進行了查詢。

畢節市公安局副局長 付凌:從全省情況看,同名的這個人都是女性,總共只有三名,經過對她的身份、職業、背景各方面進行認真核查以後,排除了在貴州叫“陳某某”教師的這個嫌疑。

經警方仔細甄別 發佈圖片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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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另一組辦案民警從發佈的圖片入手,尋找線索。其中,對名為“VictoriaGuy”的網友發佈的一張 幼兒疑似受到侵害的照片,經過仔細甄別,是2018年7月網友發佈的一張舊圖,拍攝對象是自己的女兒。

畢節市公安局副局長 付凌:實際上有的圖片在網上,之前是有網友是已經發布過,但被下載下來以後,經過打馬賽克或者是一些P圖用於這個完全不相干的事件當中。

警方發現,聊天截圖中這個叫“VictoriaGuy”的網名多次出現,並且,在輿情出來後不久,就已經註銷了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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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民警 吳達:因為我們只有找到這個源頭,我們才知道這個信息是如何傳播到最後的發酵的,所以這個人不管這個圖片是真是假,我們暫且不研究,但是這個源頭我們一定要找到,這個是我們公安機關找到這個案件背後真相的一個關鍵節點。

發帖人為什麼要造謠?

為了核實這一事件,貴州的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多方聯動,可謂是,“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那麼,這個網帖的源頭到底在哪裡呢?經多地公安機關配合,辦案人員發現,在天津有個叫趙某的人,極有可能是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接下來進入第二個問題,發帖人為什麼要造謠?繼續來看記者的調查。

造謠者落網 稱為求關注虛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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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凌晨,在天津警方的協助配合下,辦案人員在天津 發帖人趙某的家中,找到了他,趙某承認,他的網名正是“VictoriaGuy”。隨後,貴州警方將趙某帶回畢節訊問。

趙某交代,網上傳播的照片,均是他從網上搜集的,並非在貴州的畢節和凱里拍攝,他本人也從未到過貴州。

嫌疑人 趙某:圖片來源是在一個QQ群裡看到的,然後發了很多圖在裡面,出於獵奇的心理我就把這個圖片下載了下來,文字的部分是我猜測和臆想的。

趙某介紹,他有意識地將下載過的一些淫穢圖片進行處理,並通過微博,以私聊的形式將圖片向陌生人傳播。

嫌疑人 趙某:主要是我看到有些陌生人 他是對這種事件比較感興趣的,我會發送給他,在幾個月的時間裡我大概向20個人發送了這些消息。就是博眼球刷關注,在聊天記錄裡,我通常會讓他也關注一下我,成為好友。

為了讓對方認為可信,趙某在聊天中往往會誇大其詞,刻意捏造、虛構一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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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 趙某:沒有意識到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嘛,胡亂地編寫一些消息發送給別人,這個是非常不負責任。

造謠者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在這起事件當中,趙某編造謠言並加以傳播,最終形成網絡輿論。那麼在這起事件中,造謠者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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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某編造的謠言還被很多不明真相的網友轉發評論,導致了更多謠言的出現,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警方提醒,在接收到敏感信息時,第一時間還是要有理性的思考,不要隨意添加不負責任的言論進行傳播。

網絡造謠傳謠難逃法律制裁

貴州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民警 吳達:因為有些網友不明真相,看到這個信息之後,覺得對他自己的觸動也比較大,迅速轉發出去,但他對事件過程、事件本身他並沒有深刻地認識和分析這個問題,他在不斷傳播的過程當中,經過多次的傳導,這個內容會產生一些變化,可能給廣大的老百姓就帶來更多的誤導,辨別的難度會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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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市公安局副局長 付凌:就這個案件來說,趙某由於自己在這方面的問題,造成了對家庭,同時也有對社會的巨大的損害,所以也提醒,我們在網上也不能肆意妄為,隨意編造、捏造信息,也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目前,趙某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杜絕網絡謠言 斬斷造謠的黑手

讓所有人為之揪心和憤怒的“網曝孤兒院幼兒遭性侵”事件終於水落石出,造謠者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造謠者被繩之以法的同時,我們更加關注他的行為給社會帶來的嚴重危害,以及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信息社會,公眾的“注意力”是寶貴資源,然而在互聯網空間,一再出現的網絡謠言,不僅嚴重透支了公眾的注意力,還造成了巨大的公共資源被浪費。造謠者無事生非、添堵添亂,破壞社會公信力,必須受到嚴懲,這需要法律亮劍,讓造謠者付出沉重的代價。此外,在網絡時代,行業監管必須嚴格到位,亟需更高效的預警、甄別、核查與應急機制,及時把謠言掐滅,淨化網絡空間。而廣大民眾也需要對各種挑動神經的說法保持高度警覺,不要讓自己心中的良知和正義成為他人利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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