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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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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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何龍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於2014年6月份以收養為名,從河南省某縣收買甲某(女,時年8歲)帶回山東省臨沂市拘禁於其租住房內。此後十餘天內,何龍多次對甲某實施姦淫,並拍攝視頻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經鑑定,甲某陰道口裂傷,構成輕傷二級。後甲某翻牆逃脫。

此後,何龍出於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於2014年11月夥同他人誘騙並將乙某(女,時年13歲,三級智力殘疾)拘禁於其租住房內。其間,何龍強行將乙某姦淫,並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龍租住處將乙某姦淫並支付現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時許,何龍出於同樣目的,駕車將獨自上學的丙某(女,時年10歲)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並於次日強行將丙某姦淫,致丙某輕微傷,當晚,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何龍另犯有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龍採取收買、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並罰。何龍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何龍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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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何龍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於2014年6月份以收養為名,從河南省某縣收買甲某(女,時年8歲)帶回山東省臨沂市拘禁於其租住房內。此後十餘天內,何龍多次對甲某實施姦淫,並拍攝視頻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經鑑定,甲某陰道口裂傷,構成輕傷二級。後甲某翻牆逃脫。

此後,何龍出於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於2014年11月夥同他人誘騙並將乙某(女,時年13歲,三級智力殘疾)拘禁於其租住房內。其間,何龍強行將乙某姦淫,並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龍租住處將乙某姦淫並支付現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時許,何龍出於同樣目的,駕車將獨自上學的丙某(女,時年10歲)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並於次日強行將丙某姦淫,致丙某輕微傷,當晚,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何龍另犯有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龍採取收買、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並罰。何龍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何龍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刑事裁定。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佈了四件強姦、猥褻兒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說出了本文開頭的一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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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何龍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於2014年6月份以收養為名,從河南省某縣收買甲某(女,時年8歲)帶回山東省臨沂市拘禁於其租住房內。此後十餘天內,何龍多次對甲某實施姦淫,並拍攝視頻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經鑑定,甲某陰道口裂傷,構成輕傷二級。後甲某翻牆逃脫。

此後,何龍出於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於2014年11月夥同他人誘騙並將乙某(女,時年13歲,三級智力殘疾)拘禁於其租住房內。其間,何龍強行將乙某姦淫,並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龍租住處將乙某姦淫並支付現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時許,何龍出於同樣目的,駕車將獨自上學的丙某(女,時年10歲)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並於次日強行將丙某姦淫,致丙某輕微傷,當晚,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何龍另犯有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龍採取收買、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並罰。何龍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何龍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刑事裁定。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佈了四件強姦、猥褻兒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說出了本文開頭的一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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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

一、韋明輝強姦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2月9日20時許,被告人韋明輝酒後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自家新房門外遇到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歿年5歲)在玩耍,遂以取鞭炮為由將A某某騙至自家老房門口,雙手掐A某頸部致其昏迷後抱到自家責任田內的紅薯洞旁,又去老房拿來柴刀、鋤頭,先對A某實施姦淫,後將其放入紅薯洞內,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嚨並用鋤頭挖泥土將A某掩埋。經法醫鑑定,A某系被他人掐、扼頸部導致窒息死亡,被性侵時為活體,被切割頸部前已死亡。

(二)裁判結果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韋明輝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提起公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明輝無視國家法律,酒後掐扼被害人頸部,對被害人實施姦淫,並致被害人死亡。韋明輝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韋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被告人韋明輝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核准被告人韋明輝死刑。韋明輝已於近期被執行死刑。

二、張寶戰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寶戰系天津市某區小學數學教師。自2017年至2018年10月間,張寶戰多次在學校教室對被害人B某等8名女學生(時年10至11歲)採取摟抱、親吻、撫摸嘴部、胸部、臀部及陰部等方式進行猥褻。

(二)裁判結果

天津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寶戰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寶戰身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教師,多次在校園內猥褻多名女童,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張寶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三、蔣成飛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蔣成飛虛構身份,謊稱代表影視公司招聘童星,在QQ聊天軟件上結識31名女童(年齡在10-13歲之間),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狀況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並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其繼續裸聊。蔣成飛還將被害人的裸聊視頻刻錄留存。

(二)裁判結果

江蘇省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蔣成飛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蔣成飛為滿足淫慾,虛構身份,採取哄騙、引誘等手段,藉助網絡通信手段,誘使眾多女童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嚴重侵害了兒童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屬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成飛有期徒刑十一年。

宣判後,被告人蔣成飛提出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四、李堉林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被告人李堉林(32歲)通過手機同性交友軟件結識被害人C某(男,時年13歲),後李堉林通過網絡聊天得知C某系未成年人、初二學生。同月17日下午,李堉林到四川省某酒店房間登記入住,並邀約C某到該房間見面與其發生了同性性行為。

(二)裁判結果

四川省某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堉林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四川省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堉林為滿足性慾,採用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方式對不滿十四周歲的男性兒童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堉林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後,被告人李堉林提出上訴。四川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中國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同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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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何龍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於2014年6月份以收養為名,從河南省某縣收買甲某(女,時年8歲)帶回山東省臨沂市拘禁於其租住房內。此後十餘天內,何龍多次對甲某實施姦淫,並拍攝視頻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經鑑定,甲某陰道口裂傷,構成輕傷二級。後甲某翻牆逃脫。

此後,何龍出於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於2014年11月夥同他人誘騙並將乙某(女,時年13歲,三級智力殘疾)拘禁於其租住房內。其間,何龍強行將乙某姦淫,並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龍租住處將乙某姦淫並支付現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時許,何龍出於同樣目的,駕車將獨自上學的丙某(女,時年10歲)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並於次日強行將丙某姦淫,致丙某輕微傷,當晚,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何龍另犯有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龍採取收買、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並罰。何龍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何龍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刑事裁定。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佈了四件強姦、猥褻兒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說出了本文開頭的一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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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

一、韋明輝強姦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2月9日20時許,被告人韋明輝酒後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自家新房門外遇到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歿年5歲)在玩耍,遂以取鞭炮為由將A某某騙至自家老房門口,雙手掐A某頸部致其昏迷後抱到自家責任田內的紅薯洞旁,又去老房拿來柴刀、鋤頭,先對A某實施姦淫,後將其放入紅薯洞內,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嚨並用鋤頭挖泥土將A某掩埋。經法醫鑑定,A某系被他人掐、扼頸部導致窒息死亡,被性侵時為活體,被切割頸部前已死亡。

(二)裁判結果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韋明輝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提起公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明輝無視國家法律,酒後掐扼被害人頸部,對被害人實施姦淫,並致被害人死亡。韋明輝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韋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被告人韋明輝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核准被告人韋明輝死刑。韋明輝已於近期被執行死刑。

二、張寶戰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寶戰系天津市某區小學數學教師。自2017年至2018年10月間,張寶戰多次在學校教室對被害人B某等8名女學生(時年10至11歲)採取摟抱、親吻、撫摸嘴部、胸部、臀部及陰部等方式進行猥褻。

(二)裁判結果

天津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寶戰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寶戰身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教師,多次在校園內猥褻多名女童,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張寶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三、蔣成飛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蔣成飛虛構身份,謊稱代表影視公司招聘童星,在QQ聊天軟件上結識31名女童(年齡在10-13歲之間),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狀況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並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其繼續裸聊。蔣成飛還將被害人的裸聊視頻刻錄留存。

(二)裁判結果

江蘇省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蔣成飛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蔣成飛為滿足淫慾,虛構身份,採取哄騙、引誘等手段,藉助網絡通信手段,誘使眾多女童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嚴重侵害了兒童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屬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成飛有期徒刑十一年。

宣判後,被告人蔣成飛提出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四、李堉林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被告人李堉林(32歲)通過手機同性交友軟件結識被害人C某(男,時年13歲),後李堉林通過網絡聊天得知C某系未成年人、初二學生。同月17日下午,李堉林到四川省某酒店房間登記入住,並邀約C某到該房間見面與其發生了同性性行為。

(二)裁判結果

四川省某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堉林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四川省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堉林為滿足性慾,採用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方式對不滿十四周歲的男性兒童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堉林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後,被告人李堉林提出上訴。四川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中國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同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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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類案件,

法院應該如何判決?

又有何方法可以有效地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

是否可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在這位負責人的迴應中,

亮點和重點都著實不少,

快和小編一起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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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何龍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於2014年6月份以收養為名,從河南省某縣收買甲某(女,時年8歲)帶回山東省臨沂市拘禁於其租住房內。此後十餘天內,何龍多次對甲某實施姦淫,並拍攝視頻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經鑑定,甲某陰道口裂傷,構成輕傷二級。後甲某翻牆逃脫。

此後,何龍出於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於2014年11月夥同他人誘騙並將乙某(女,時年13歲,三級智力殘疾)拘禁於其租住房內。其間,何龍強行將乙某姦淫,並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龍租住處將乙某姦淫並支付現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時許,何龍出於同樣目的,駕車將獨自上學的丙某(女,時年10歲)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並於次日強行將丙某姦淫,致丙某輕微傷,當晚,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何龍另犯有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龍採取收買、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並罰。何龍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何龍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刑事裁定。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佈了四件強姦、猥褻兒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說出了本文開頭的一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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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

一、韋明輝強姦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2月9日20時許,被告人韋明輝酒後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自家新房門外遇到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歿年5歲)在玩耍,遂以取鞭炮為由將A某某騙至自家老房門口,雙手掐A某頸部致其昏迷後抱到自家責任田內的紅薯洞旁,又去老房拿來柴刀、鋤頭,先對A某實施姦淫,後將其放入紅薯洞內,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嚨並用鋤頭挖泥土將A某掩埋。經法醫鑑定,A某系被他人掐、扼頸部導致窒息死亡,被性侵時為活體,被切割頸部前已死亡。

(二)裁判結果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韋明輝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提起公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明輝無視國家法律,酒後掐扼被害人頸部,對被害人實施姦淫,並致被害人死亡。韋明輝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韋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被告人韋明輝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核准被告人韋明輝死刑。韋明輝已於近期被執行死刑。

二、張寶戰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寶戰系天津市某區小學數學教師。自2017年至2018年10月間,張寶戰多次在學校教室對被害人B某等8名女學生(時年10至11歲)採取摟抱、親吻、撫摸嘴部、胸部、臀部及陰部等方式進行猥褻。

(二)裁判結果

天津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寶戰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寶戰身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教師,多次在校園內猥褻多名女童,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張寶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三、蔣成飛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蔣成飛虛構身份,謊稱代表影視公司招聘童星,在QQ聊天軟件上結識31名女童(年齡在10-13歲之間),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狀況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並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其繼續裸聊。蔣成飛還將被害人的裸聊視頻刻錄留存。

(二)裁判結果

江蘇省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蔣成飛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蔣成飛為滿足淫慾,虛構身份,採取哄騙、引誘等手段,藉助網絡通信手段,誘使眾多女童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嚴重侵害了兒童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屬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成飛有期徒刑十一年。

宣判後,被告人蔣成飛提出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四、李堉林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被告人李堉林(32歲)通過手機同性交友軟件結識被害人C某(男,時年13歲),後李堉林通過網絡聊天得知C某系未成年人、初二學生。同月17日下午,李堉林到四川省某酒店房間登記入住,並邀約C某到該房間見面與其發生了同性性行為。

(二)裁判結果

四川省某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堉林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四川省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堉林為滿足性慾,採用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方式對不滿十四周歲的男性兒童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堉林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後,被告人李堉林提出上訴。四川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中國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同樣突出。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對於此類案件,

法院應該如何判決?

又有何方法可以有效地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

是否可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在這位負責人的迴應中,

亮點和重點都著實不少,

快和小編一起來梳理。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性侵害兒童犯罪案數量上升

首先,我們來看下當前中國性侵害兒童犯罪的總體狀況。

當前,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審結2962件,2018年審結3567件,2019年1-6月審結1803件。需要指出的是,性侵害兒童犯罪隱蔽性強,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不排除還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進入司法程序。

近年來,性侵害兒童犯罪案件數量有所上升,原因複雜,其中與人民群眾兒童保護意識增強、發現後及時報案有一定關係。比如對有些觸碰、親吻兒童身體進行猥褻等犯罪行為,以往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發現和報案。。


"

“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何龍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於2014年6月份以收養為名,從河南省某縣收買甲某(女,時年8歲)帶回山東省臨沂市拘禁於其租住房內。此後十餘天內,何龍多次對甲某實施姦淫,並拍攝視頻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經鑑定,甲某陰道口裂傷,構成輕傷二級。後甲某翻牆逃脫。

此後,何龍出於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於2014年11月夥同他人誘騙並將乙某(女,時年13歲,三級智力殘疾)拘禁於其租住房內。其間,何龍強行將乙某姦淫,並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龍租住處將乙某姦淫並支付現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時許,何龍出於同樣目的,駕車將獨自上學的丙某(女,時年10歲)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並於次日強行將丙某姦淫,致丙某輕微傷,當晚,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何龍另犯有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龍採取收買、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並罰。何龍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何龍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刑事裁定。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佈了四件強姦、猥褻兒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說出了本文開頭的一番話。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

一、韋明輝強姦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2月9日20時許,被告人韋明輝酒後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自家新房門外遇到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歿年5歲)在玩耍,遂以取鞭炮為由將A某某騙至自家老房門口,雙手掐A某頸部致其昏迷後抱到自家責任田內的紅薯洞旁,又去老房拿來柴刀、鋤頭,先對A某實施姦淫,後將其放入紅薯洞內,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嚨並用鋤頭挖泥土將A某掩埋。經法醫鑑定,A某系被他人掐、扼頸部導致窒息死亡,被性侵時為活體,被切割頸部前已死亡。

(二)裁判結果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韋明輝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提起公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明輝無視國家法律,酒後掐扼被害人頸部,對被害人實施姦淫,並致被害人死亡。韋明輝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韋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被告人韋明輝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核准被告人韋明輝死刑。韋明輝已於近期被執行死刑。

二、張寶戰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寶戰系天津市某區小學數學教師。自2017年至2018年10月間,張寶戰多次在學校教室對被害人B某等8名女學生(時年10至11歲)採取摟抱、親吻、撫摸嘴部、胸部、臀部及陰部等方式進行猥褻。

(二)裁判結果

天津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寶戰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寶戰身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教師,多次在校園內猥褻多名女童,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張寶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三、蔣成飛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蔣成飛虛構身份,謊稱代表影視公司招聘童星,在QQ聊天軟件上結識31名女童(年齡在10-13歲之間),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狀況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並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其繼續裸聊。蔣成飛還將被害人的裸聊視頻刻錄留存。

(二)裁判結果

江蘇省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蔣成飛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蔣成飛為滿足淫慾,虛構身份,採取哄騙、引誘等手段,藉助網絡通信手段,誘使眾多女童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嚴重侵害了兒童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屬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成飛有期徒刑十一年。

宣判後,被告人蔣成飛提出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四、李堉林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被告人李堉林(32歲)通過手機同性交友軟件結識被害人C某(男,時年13歲),後李堉林通過網絡聊天得知C某系未成年人、初二學生。同月17日下午,李堉林到四川省某酒店房間登記入住,並邀約C某到該房間見面與其發生了同性性行為。

(二)裁判結果

四川省某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堉林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四川省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堉林為滿足性慾,採用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方式對不滿十四周歲的男性兒童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堉林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後,被告人李堉林提出上訴。四川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中國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同樣突出。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對於此類案件,

法院應該如何判決?

又有何方法可以有效地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

是否可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在這位負責人的迴應中,

亮點和重點都著實不少,

快和小編一起來梳理。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性侵害兒童犯罪案數量上升

首先,我們來看下當前中國性侵害兒童犯罪的總體狀況。

當前,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審結2962件,2018年審結3567件,2019年1-6月審結1803件。需要指出的是,性侵害兒童犯罪隱蔽性強,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不排除還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進入司法程序。

近年來,性侵害兒童犯罪案件數量有所上升,原因複雜,其中與人民群眾兒童保護意識增強、發現後及時報案有一定關係。比如對有些觸碰、親吻兒童身體進行猥褻等犯罪行為,以往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發現和報案。。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2018年9月8日,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方林崽故意殺人、強姦(其中姦淫幼女1人)、綁架、搶劫、強制猥褻婦女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方林崽死刑。法院圖片

最高法:

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在該負責人此次答記者問中,這段話無疑最受關注。

他表示,猥褻兒童的情形比較複雜,因為猥褻手段、情節千差萬別,危害性大小各異,因此刑法規定,對構成猥褻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據猥褻兒童的手段、情節、後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內從重處罰。

怎樣才算是從嚴懲處、從重懲處?該負責人舉了2018年的一組數據作為例子。

在當年判處刑罰的猥褻犯罪分子中,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達23%以上,高出全國同期刑事案件近8個百分點;對即使因犯罪情節較輕而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亦要求一般不得適用緩刑,最大限度體現了依法從嚴懲處的政策精神。

同時,他還表示,人民法院綜合考察被告人與被害人是否存在教育、監護等特殊關係,以及猥褻手段、情節、人數、次數、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對應當認定為情節惡劣,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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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何龍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於2014年6月份以收養為名,從河南省某縣收買甲某(女,時年8歲)帶回山東省臨沂市拘禁於其租住房內。此後十餘天內,何龍多次對甲某實施姦淫,並拍攝視頻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經鑑定,甲某陰道口裂傷,構成輕傷二級。後甲某翻牆逃脫。

此後,何龍出於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於2014年11月夥同他人誘騙並將乙某(女,時年13歲,三級智力殘疾)拘禁於其租住房內。其間,何龍強行將乙某姦淫,並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龍租住處將乙某姦淫並支付現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時許,何龍出於同樣目的,駕車將獨自上學的丙某(女,時年10歲)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並於次日強行將丙某姦淫,致丙某輕微傷,當晚,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何龍另犯有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龍採取收買、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並罰。何龍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何龍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刑事裁定。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佈了四件強姦、猥褻兒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說出了本文開頭的一番話。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

一、韋明輝強姦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2月9日20時許,被告人韋明輝酒後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自家新房門外遇到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歿年5歲)在玩耍,遂以取鞭炮為由將A某某騙至自家老房門口,雙手掐A某頸部致其昏迷後抱到自家責任田內的紅薯洞旁,又去老房拿來柴刀、鋤頭,先對A某實施姦淫,後將其放入紅薯洞內,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嚨並用鋤頭挖泥土將A某掩埋。經法醫鑑定,A某系被他人掐、扼頸部導致窒息死亡,被性侵時為活體,被切割頸部前已死亡。

(二)裁判結果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韋明輝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提起公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明輝無視國家法律,酒後掐扼被害人頸部,對被害人實施姦淫,並致被害人死亡。韋明輝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韋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被告人韋明輝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核准被告人韋明輝死刑。韋明輝已於近期被執行死刑。

二、張寶戰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寶戰系天津市某區小學數學教師。自2017年至2018年10月間,張寶戰多次在學校教室對被害人B某等8名女學生(時年10至11歲)採取摟抱、親吻、撫摸嘴部、胸部、臀部及陰部等方式進行猥褻。

(二)裁判結果

天津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寶戰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寶戰身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教師,多次在校園內猥褻多名女童,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張寶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三、蔣成飛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蔣成飛虛構身份,謊稱代表影視公司招聘童星,在QQ聊天軟件上結識31名女童(年齡在10-13歲之間),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狀況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並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其繼續裸聊。蔣成飛還將被害人的裸聊視頻刻錄留存。

(二)裁判結果

江蘇省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蔣成飛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蔣成飛為滿足淫慾,虛構身份,採取哄騙、引誘等手段,藉助網絡通信手段,誘使眾多女童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嚴重侵害了兒童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屬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成飛有期徒刑十一年。

宣判後,被告人蔣成飛提出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四、李堉林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被告人李堉林(32歲)通過手機同性交友軟件結識被害人C某(男,時年13歲),後李堉林通過網絡聊天得知C某系未成年人、初二學生。同月17日下午,李堉林到四川省某酒店房間登記入住,並邀約C某到該房間見面與其發生了同性性行為。

(二)裁判結果

四川省某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堉林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四川省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堉林為滿足性慾,採用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方式對不滿十四周歲的男性兒童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堉林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後,被告人李堉林提出上訴。四川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中國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同樣突出。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對於此類案件,

法院應該如何判決?

又有何方法可以有效地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

是否可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在這位負責人的迴應中,

亮點和重點都著實不少,

快和小編一起來梳理。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性侵害兒童犯罪案數量上升

首先,我們來看下當前中國性侵害兒童犯罪的總體狀況。

當前,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審結2962件,2018年審結3567件,2019年1-6月審結1803件。需要指出的是,性侵害兒童犯罪隱蔽性強,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不排除還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進入司法程序。

近年來,性侵害兒童犯罪案件數量有所上升,原因複雜,其中與人民群眾兒童保護意識增強、發現後及時報案有一定關係。比如對有些觸碰、親吻兒童身體進行猥褻等犯罪行為,以往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發現和報案。。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2018年9月8日,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方林崽故意殺人、強姦(其中姦淫幼女1人)、綁架、搶劫、強制猥褻婦女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方林崽死刑。法院圖片

最高法:

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在該負責人此次答記者問中,這段話無疑最受關注。

他表示,猥褻兒童的情形比較複雜,因為猥褻手段、情節千差萬別,危害性大小各異,因此刑法規定,對構成猥褻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據猥褻兒童的手段、情節、後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內從重處罰。

怎樣才算是從嚴懲處、從重懲處?該負責人舉了2018年的一組數據作為例子。

在當年判處刑罰的猥褻犯罪分子中,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達23%以上,高出全國同期刑事案件近8個百分點;對即使因犯罪情節較輕而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亦要求一般不得適用緩刑,最大限度體現了依法從嚴懲處的政策精神。

同時,他還表示,人民法院綜合考察被告人與被害人是否存在教育、監護等特殊關係,以及猥褻手段、情節、人數、次數、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對應當認定為情節惡劣,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天津市公安網警在網上巡查執法,發現了網上傳播淫穢視頻案線索。全國“掃黃打非”辦供圖

網絡性侵害兒童隱蔽性強

受害兒童低齡化突出

隨著互聯網特別是移動通訊設備的普及,通過網絡性侵害兒童的現象越來越多,危害越來越大,確實需要引起社會更多的關注和思考。

該負責人透露,據部分地區法院統計,近年來審理的性侵害兒童的案件中,有近三成是被告人利用網絡聊天工具結識兒童後實施。

網絡信息魚龍混雜,兒童好奇心強,對不良信息的甄別和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從而給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相對於傳統上多數發生在熟人之間的性侵犯罪,網絡性侵害兒童的隱蔽性更強,更難發現和追蹤,而且從已發案件來看,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突出,使得許多兒童暴露在網絡侵害的危險之中。

那麼,是否有方法可以有效地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

為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發生,需要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企業、社會、學校和家長攜手合作,通過加強管理、行業自律,改進技術,設置兒童對特定網絡的禁止鏈接和不法信息識別、屏蔽,強化兒童使用網絡的安全教育等多種途徑,共同為兒童成長營造安全、健康、綠色的網絡環境。

同時,父母和老師要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幫助兒童增強預防網絡侵害的意識,讓兒童瞭解和掌握識別性侵的能力,及時發現兒童的一些異常變化,遇到疑似性侵害,及時發現和報警,進行干預,避免嚴重侵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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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何龍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於2014年6月份以收養為名,從河南省某縣收買甲某(女,時年8歲)帶回山東省臨沂市拘禁於其租住房內。此後十餘天內,何龍多次對甲某實施姦淫,並拍攝視頻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經鑑定,甲某陰道口裂傷,構成輕傷二級。後甲某翻牆逃脫。

此後,何龍出於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於2014年11月夥同他人誘騙並將乙某(女,時年13歲,三級智力殘疾)拘禁於其租住房內。其間,何龍強行將乙某姦淫,並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龍租住處將乙某姦淫並支付現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時許,何龍出於同樣目的,駕車將獨自上學的丙某(女,時年10歲)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並於次日強行將丙某姦淫,致丙某輕微傷,當晚,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何龍另犯有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龍採取收買、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並罰。何龍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何龍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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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佈了四件強姦、猥褻兒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說出了本文開頭的一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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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

一、韋明輝強姦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2月9日20時許,被告人韋明輝酒後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自家新房門外遇到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歿年5歲)在玩耍,遂以取鞭炮為由將A某某騙至自家老房門口,雙手掐A某頸部致其昏迷後抱到自家責任田內的紅薯洞旁,又去老房拿來柴刀、鋤頭,先對A某實施姦淫,後將其放入紅薯洞內,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嚨並用鋤頭挖泥土將A某掩埋。經法醫鑑定,A某系被他人掐、扼頸部導致窒息死亡,被性侵時為活體,被切割頸部前已死亡。

(二)裁判結果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韋明輝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提起公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明輝無視國家法律,酒後掐扼被害人頸部,對被害人實施姦淫,並致被害人死亡。韋明輝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韋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被告人韋明輝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核准被告人韋明輝死刑。韋明輝已於近期被執行死刑。

二、張寶戰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寶戰系天津市某區小學數學教師。自2017年至2018年10月間,張寶戰多次在學校教室對被害人B某等8名女學生(時年10至11歲)採取摟抱、親吻、撫摸嘴部、胸部、臀部及陰部等方式進行猥褻。

(二)裁判結果

天津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寶戰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寶戰身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教師,多次在校園內猥褻多名女童,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張寶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三、蔣成飛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蔣成飛虛構身份,謊稱代表影視公司招聘童星,在QQ聊天軟件上結識31名女童(年齡在10-13歲之間),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狀況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並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其繼續裸聊。蔣成飛還將被害人的裸聊視頻刻錄留存。

(二)裁判結果

江蘇省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蔣成飛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蔣成飛為滿足淫慾,虛構身份,採取哄騙、引誘等手段,藉助網絡通信手段,誘使眾多女童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嚴重侵害了兒童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屬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成飛有期徒刑十一年。

宣判後,被告人蔣成飛提出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四、李堉林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被告人李堉林(32歲)通過手機同性交友軟件結識被害人C某(男,時年13歲),後李堉林通過網絡聊天得知C某系未成年人、初二學生。同月17日下午,李堉林到四川省某酒店房間登記入住,並邀約C某到該房間見面與其發生了同性性行為。

(二)裁判結果

四川省某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堉林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四川省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堉林為滿足性慾,採用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方式對不滿十四周歲的男性兒童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堉林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後,被告人李堉林提出上訴。四川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中國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同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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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類案件,

法院應該如何判決?

又有何方法可以有效地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

是否可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在這位負責人的迴應中,

亮點和重點都著實不少,

快和小編一起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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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性侵害兒童犯罪案數量上升

首先,我們來看下當前中國性侵害兒童犯罪的總體狀況。

當前,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審結2962件,2018年審結3567件,2019年1-6月審結1803件。需要指出的是,性侵害兒童犯罪隱蔽性強,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不排除還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進入司法程序。

近年來,性侵害兒童犯罪案件數量有所上升,原因複雜,其中與人民群眾兒童保護意識增強、發現後及時報案有一定關係。比如對有些觸碰、親吻兒童身體進行猥褻等犯罪行為,以往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發現和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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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2018年9月8日,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方林崽故意殺人、強姦(其中姦淫幼女1人)、綁架、搶劫、強制猥褻婦女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方林崽死刑。法院圖片

最高法:

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在該負責人此次答記者問中,這段話無疑最受關注。

他表示,猥褻兒童的情形比較複雜,因為猥褻手段、情節千差萬別,危害性大小各異,因此刑法規定,對構成猥褻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據猥褻兒童的手段、情節、後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內從重處罰。

怎樣才算是從嚴懲處、從重懲處?該負責人舉了2018年的一組數據作為例子。

在當年判處刑罰的猥褻犯罪分子中,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達23%以上,高出全國同期刑事案件近8個百分點;對即使因犯罪情節較輕而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亦要求一般不得適用緩刑,最大限度體現了依法從嚴懲處的政策精神。

同時,他還表示,人民法院綜合考察被告人與被害人是否存在教育、監護等特殊關係,以及猥褻手段、情節、人數、次數、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對應當認定為情節惡劣,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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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天津市公安網警在網上巡查執法,發現了網上傳播淫穢視頻案線索。全國“掃黃打非”辦供圖

網絡性侵害兒童隱蔽性強

受害兒童低齡化突出

隨著互聯網特別是移動通訊設備的普及,通過網絡性侵害兒童的現象越來越多,危害越來越大,確實需要引起社會更多的關注和思考。

該負責人透露,據部分地區法院統計,近年來審理的性侵害兒童的案件中,有近三成是被告人利用網絡聊天工具結識兒童後實施。

網絡信息魚龍混雜,兒童好奇心強,對不良信息的甄別和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從而給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相對於傳統上多數發生在熟人之間的性侵犯罪,網絡性侵害兒童的隱蔽性更強,更難發現和追蹤,而且從已發案件來看,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突出,使得許多兒童暴露在網絡侵害的危險之中。

那麼,是否有方法可以有效地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

為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發生,需要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企業、社會、學校和家長攜手合作,通過加強管理、行業自律,改進技術,設置兒童對特定網絡的禁止鏈接和不法信息識別、屏蔽,強化兒童使用網絡的安全教育等多種途徑,共同為兒童成長營造安全、健康、綠色的網絡環境。

同時,父母和老師要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幫助兒童增強預防網絡侵害的意識,讓兒童瞭解和掌握識別性侵的能力,及時發現兒童的一些異常變化,遇到疑似性侵害,及時發現和報警,進行干預,避免嚴重侵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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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延安中院供圖

是否可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面對多發的性侵兒童犯罪,如何能夠有效治理、預防、減少性其發生,一直是社會探索的話題。

近年來,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籲建立兒童性侵強制報告制度,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針對這一問題,該負責人也作出迴應。

他表示,部分地區在進行試點探索,但因涉及對公民基本權利的限制,目前對不報告的法律責任後果不明確,對公開性侵前科劣跡人員的標準、範圍、程序不明確,且公開信息制度只有與對該類人員的特殊矯治、管控措施協調配合,才能更好發揮應有的預防作用,而相關的上位法律依據均付之闕如,亟需立法作出明確規定,補足社會治理短板,構建對兒童更加安全、有力的社會保護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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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被告人何龍為達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於2014年6月份以收養為名,從河南省某縣收買甲某(女,時年8歲)帶回山東省臨沂市拘禁於其租住房內。此後十餘天內,何龍多次對甲某實施姦淫,並拍攝視頻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經鑑定,甲某陰道口裂傷,構成輕傷二級。後甲某翻牆逃脫。

此後,何龍出於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於2014年11月夥同他人誘騙並將乙某(女,時年13歲,三級智力殘疾)拘禁於其租住房內。其間,何龍強行將乙某姦淫,並通過QQ發佈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龍租住處將乙某姦淫並支付現金3000元。

2014年12月23日7時許,何龍出於同樣目的,駕車將獨自上學的丙某(女,時年10歲)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並於次日強行將丙某姦淫,致丙某輕微傷,當晚,丙某被公安人員解救。何龍另犯有故意傷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龍採取收買、誘騙、劫持等手段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拘禁,後強姦並強迫其賣淫,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迫賣淫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並罰。何龍具有強姦幼女多人、多次的情節,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從重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何龍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刑事裁定。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佈了四件強姦、猥褻兒童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說出了本文開頭的一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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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

一、韋明輝強姦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2月9日20時許,被告人韋明輝酒後在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自家新房門外遇到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歿年5歲)在玩耍,遂以取鞭炮為由將A某某騙至自家老房門口,雙手掐A某頸部致其昏迷後抱到自家責任田內的紅薯洞旁,又去老房拿來柴刀、鋤頭,先對A某實施姦淫,後將其放入紅薯洞內,用柴刀切割A某的喉嚨並用鋤頭挖泥土將A某掩埋。經法醫鑑定,A某系被他人掐、扼頸部導致窒息死亡,被性侵時為活體,被切割頸部前已死亡。

(二)裁判結果

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韋明輝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提起公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明輝無視國家法律,酒後掐扼被害人頸部,對被害人實施姦淫,並致被害人死亡。韋明輝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韋明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被告人韋明輝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依法核准被告人韋明輝死刑。韋明輝已於近期被執行死刑。

二、張寶戰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張寶戰系天津市某區小學數學教師。自2017年至2018年10月間,張寶戰多次在學校教室對被害人B某等8名女學生(時年10至11歲)採取摟抱、親吻、撫摸嘴部、胸部、臀部及陰部等方式進行猥褻。

(二)裁判結果

天津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寶戰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張寶戰身為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教師,多次在校園內猥褻多名女童,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張寶戰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三、蔣成飛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蔣成飛虛構身份,謊稱代表影視公司招聘童星,在QQ聊天軟件上結識31名女童(年齡在10-13歲之間),以檢查身材比例和發育狀況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在線拍攝和發送裸照;並謊稱需要面試,誘騙被害人通過QQ視頻聊天裸體做出淫穢動作;對部分女童還以公開裸照相威脅,逼迫對方與其繼續裸聊。蔣成飛還將被害人的裸聊視頻刻錄留存。

(二)裁判結果

江蘇省南京市某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蔣成飛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南京市某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蔣成飛為滿足淫慾,虛構身份,採取哄騙、引誘等手段,藉助網絡通信手段,誘使眾多女童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做出淫穢動作,嚴重侵害了兒童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且屬情節惡劣,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成飛有期徒刑十一年。

宣判後,被告人蔣成飛提出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四、李堉林猥褻兒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被告人李堉林(32歲)通過手機同性交友軟件結識被害人C某(男,時年13歲),後李堉林通過網絡聊天得知C某系未成年人、初二學生。同月17日下午,李堉林到四川省某酒店房間登記入住,並邀約C某到該房間見面與其發生了同性性行為。

(二)裁判結果

四川省某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堉林犯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四川省某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堉林為滿足性慾,採用進行同性性行為的方式對不滿十四周歲的男性兒童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李堉林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後,被告人李堉林提出上訴。四川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中國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同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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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類案件,

法院應該如何判決?

又有何方法可以有效地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

是否可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在這位負責人的迴應中,

亮點和重點都著實不少,

快和小編一起來梳理。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性侵害兒童犯罪案數量上升

首先,我們來看下當前中國性侵害兒童犯罪的總體狀況。

當前,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審結2962件,2018年審結3567件,2019年1-6月審結1803件。需要指出的是,性侵害兒童犯罪隱蔽性強,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不排除還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進入司法程序。

近年來,性侵害兒童犯罪案件數量有所上升,原因複雜,其中與人民群眾兒童保護意識增強、發現後及時報案有一定關係。比如對有些觸碰、親吻兒童身體進行猥褻等犯罪行為,以往重視不夠,沒有及時發現和報案。。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2018年9月8日,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方林崽故意殺人、強姦(其中姦淫幼女1人)、綁架、搶劫、強制猥褻婦女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方林崽死刑。法院圖片

最高法:

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在該負責人此次答記者問中,這段話無疑最受關注。

他表示,猥褻兒童的情形比較複雜,因為猥褻手段、情節千差萬別,危害性大小各異,因此刑法規定,對構成猥褻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民法院根據猥褻兒童的手段、情節、後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內從重處罰。

怎樣才算是從嚴懲處、從重懲處?該負責人舉了2018年的一組數據作為例子。

在當年判處刑罰的猥褻犯罪分子中,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達23%以上,高出全國同期刑事案件近8個百分點;對即使因犯罪情節較輕而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亦要求一般不得適用緩刑,最大限度體現了依法從嚴懲處的政策精神。

同時,他還表示,人民法院綜合考察被告人與被害人是否存在教育、監護等特殊關係,以及猥褻手段、情節、人數、次數、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對應當認定為情節惡劣,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天津市公安網警在網上巡查執法,發現了網上傳播淫穢視頻案線索。全國“掃黃打非”辦供圖

網絡性侵害兒童隱蔽性強

受害兒童低齡化突出

隨著互聯網特別是移動通訊設備的普及,通過網絡性侵害兒童的現象越來越多,危害越來越大,確實需要引起社會更多的關注和思考。

該負責人透露,據部分地區法院統計,近年來審理的性侵害兒童的案件中,有近三成是被告人利用網絡聊天工具結識兒童後實施。

網絡信息魚龍混雜,兒童好奇心強,對不良信息的甄別和自我保護能力較弱,從而給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機。相對於傳統上多數發生在熟人之間的性侵犯罪,網絡性侵害兒童的隱蔽性更強,更難發現和追蹤,而且從已發案件來看,受到網絡性侵害兒童的低齡化現象突出,使得許多兒童暴露在網絡侵害的危險之中。

那麼,是否有方法可以有效地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

為防範和減少網絡性侵害發生,需要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企業、社會、學校和家長攜手合作,通過加強管理、行業自律,改進技術,設置兒童對特定網絡的禁止鏈接和不法信息識別、屏蔽,強化兒童使用網絡的安全教育等多種途徑,共同為兒童成長營造安全、健康、綠色的網絡環境。

同時,父母和老師要承擔起更多的責任,幫助兒童增強預防網絡侵害的意識,讓兒童瞭解和掌握識別性侵的能力,及時發現兒童的一些異常變化,遇到疑似性侵害,及時發現和報警,進行干預,避免嚴重侵害發生。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資料圖:延安中院供圖

是否可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面對多發的性侵兒童犯罪,如何能夠有效治理、預防、減少性其發生,一直是社會探索的話題。

近年來,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籲建立兒童性侵強制報告制度,建立性侵兒童犯罪者信息數據庫並公開其信息。

針對這一問題,該負責人也作出迴應。

他表示,部分地區在進行試點探索,但因涉及對公民基本權利的限制,目前對不報告的法律責任後果不明確,對公開性侵前科劣跡人員的標準、範圍、程序不明確,且公開信息制度只有與對該類人員的特殊矯治、管控措施協調配合,才能更好發揮應有的預防作用,而相關的上位法律依據均付之闕如,亟需立法作出明確規定,補足社會治理短板,構建對兒童更加安全、有力的社會保護網絡。


絕不姑息!最高法:性侵兒童情節極惡劣者堅決死刑!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中國新聞網微信公眾號、法制網

編輯:全國婦聯網信中心 魏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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