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 對性侵兒童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 堅決依法判處死刑'

性侵犯 刑法 浙江省 寧波江北檢察 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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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法制報

最高人民法院24日發佈了4件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最高法刑一庭負責人表示,性侵害兒童犯罪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這4件典型案例包括:韋明輝強姦幼女被判處死刑案,小學教師張寶站猥褻多名女學生案,蔣成飛以招募童星為名誘騙女童在網絡空間裸聊猥褻案,李堉林猥褻男童案。最高法刑一庭負責人說,這些案例中,強姦幼女致人死亡的罪犯韋明輝已於近期被執行死刑,三名猥褻兒童的被告人也被從重判處刑罰,彰顯了人民法院對性侵兒童犯罪一以貫之的零容忍態度。

這位負責人表示,當前,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2017年至今年6月,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其中2017年審結2962件,2018年審結3567件,2019年1至6月審結1803件。性侵害兒童犯罪隱蔽性強,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不排除還有一定比例的案件尚未進入司法程序。近年來,性侵害兒童犯罪案件數量有所上升,原因複雜,其中與人民群眾的兒童保護意識增強、發現後及時報案有一定關係。

他表示,人民法院根據猥褻兒童的手段、情節、後果等因素,在法定刑幅度內從重處罰。以2018年為例,在判處刑罰的猥褻犯罪分子中,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達23%以上,高出全國同期刑事案件近8個百分點;對即使因犯罪情節較輕而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亦要求一般不得適用緩刑,最大限度體現了依法從嚴懲處的政策精神。人民法院綜合考察被告人與被害人是否存在教育、監護等特殊關係,以及猥褻手段、情節、人數、次數、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對應當認定為情節惡劣,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這位負責人說,據部分地區法院統計,近年來審理的性侵害兒童的案件中,有近三成是被告人利用網絡聊天工具結識兒童後實施。這就需要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企業、社會、學校和家長攜手合作,通過加強管理、行業自律,改進技術,設置兒童對特定網絡的禁止鏈接和不法信息識別、屏蔽,強化兒童使用網絡的安全教育等多種途徑,共同為兒童成長營造安全、健康、綠色的網絡環境。

記者同時獲悉,經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上午對強姦幼女並強迫賣淫的罪犯何龍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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