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兒童被性侵,互聯網時代的闢謠面臨新考驗

“貴州兒童被性侵”事件終於有了結果,29歲的造謠者趙某對自己為了刷存在感而在網上發佈的這些不實消息通過新華社“向全國網民道歉,向受到傷害的人道歉”,貴州警方正在對本案進行進一步調查。

道歉如果有用,還要警察幹嘛?所以,整出這場鬧劇的造謠者正處在警方的控制和調查中,道歉不是結束,後續會追究他的法律責任是毫無懸念的事。現行《刑法》對編造或明知虛假信息而故意在互聯網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有最高可達七年的法定刑處罰。

首先必須要說,在網上造謠、刷存在感極度無聊和可恥,而且會給社會帶來巨大的闢謠成本。人們常說“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本次事發後南都就發出“拒絕網絡謠言”的倡議,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響應。此番貴州兒童被性侵傳言出現後,貴州警方會同當地教育、民政等各部門緊急摸排轄區內的幼兒園、福利院,光畢節一地,被排查的幼兒園就有2000多家,每一個可疑地點的查證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

我們譴責無聊、獵奇的網絡造謠行為,但同時也要看到,社會各方面對闢謠所做的工作是必須且值得的。及時查證傳言來源,核實個案情況,如果屬實就及時解救,如果不屬實就將造謠者繩之以法,這是健康且正常的社會治理所應該做的分內事。

而且這次事發後,在警方啟動調查的同時,互聯網自身發揮了較強的糾錯、自淨功能,造謠信息中很大一部分照片,在謠言出現當晚的第一時間就被證偽,搜索引擎的相似圖片搜索功能成了闢謠的利器,網上的信息可能魚龍混雜,但互聯網技術也為辨別各種信息提供了方便。

當然,每一次社會公共事件的發酵、熱議和疏解,都需要有關部門對每一條信息的來源做紮實的查證,不能遺漏可能已經存在和正在發生的任何一起兒童性侵案線索。闢謠哪怕真的需要跑斷腿,也有必要一件一件地查,一條一條地過。畢竟,被謠言誤打誤撞扯出來的惡性犯罪,以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行為,也一直為國家和社會各界所不容,近年來各地法院陸續通報和宣判的一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少案件有相當的共同點,留守兒童、在校未成年人等關鍵詞高頻次出現。而在此番貴州性侵幼兒謠言中也可以看到類似或者相關的詞彙,從傳言在一夜間所引發的公眾焦慮可以看到,社會對待針對未成年人的極端惡性犯罪多有憤怒和不安,也對國家及時、有效地打擊相關犯罪充滿期待。

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而存在的多種制度設計,其初衷在於防範於未然,以及對隨時可能發生的突發社會狀況能作出及時的反饋和應對。對傳言進行查證,證實或者證偽都是有效社會治理的職責所在,也是公眾對基本社會秩序、規則抱有期待和信賴的核心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造謠者在供述中提到他加入的某傳播淫穢照片的QQ群,為他後面刷存在感提供了不少素材,甚至客觀上有推波助瀾的作用,應當說這已經不是個別現象。很多的地鐵、公交上,偷拍女生走光照片、性騷擾等情況並不少見。從線上到線下,從想法到行為,特別是對那些已經付諸行動的社會規則挑釁者,法律的預防和打擊都應當足夠果斷、及時和嚴厲。

謠言止於智者,更止於快速、及時且全面的調查和迴應。互聯網為謠言的傳播客觀上提供某種便利,也讓互聯網時代的闢謠面臨新的考驗,新的疑點可能會在闢謠過程不斷出現,不斷推敲,全民討論,各種信息的及時匯聚、辯駁和彼此印證。這也正是從根本上給紮實闢謠的一個難得機會。“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應對隨時變幻的謠言傳播,闢謠的工作也不可能一錘子買賣,不可能依靠一次語焉不詳的情況通報就奢望謠言散去,而應當是貫穿現代社會治理全過程的跟蹤應對、全面迴應。大連女子深夜被打的事如是,貴州兒童被性侵的事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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