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男子持刀爭鬥中被反殺'

刑法 不完美媽媽 青島 山東 大眾網青島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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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起案件作證後,

青島男子劉樂(化名)一家平靜的生活被打破,

因那起案件被判刑的王倫(化名)

出獄後多次砸劉樂家玻璃,

並威脅要“弄死他!”

劉樂的家人晚上經常嚇得不敢睡覺,

女兒、母親也被嚇得發病。

在王倫第4次拿著砍刀砸玻璃時,

劉樂拿著事先準備好的钁頭和刀追了出去,

后王倫拿刀砍傷了劉樂的胳膊,

劉樂在躲閃過程中也掏出了刀,

先後刺中王倫三刀最終致王倫死亡。

8月20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2019年5月,山東省膠州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劉樂犯故意傷害罪,屬防衛過當,免予刑事處罰。

為一案件作證後

家中玻璃多次被砸

還被威脅要“弄死他”

年近40歲的劉樂是山東青島一名農民。在鄰居眼裡,他為人比較老實,家庭很困難,大女兒上學,小女兒常年有病。

按照劉樂的說法,他和王倫之前並不認識,也沒有矛盾。雙方此次矛盾的起因源於此前的一起案件。2017年,王倫因為非法侵入住宅被法院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在這個案件中,劉樂曾經是證人。王倫出獄後,多次在電話中騷擾並威脅劉樂。但實際上,劉樂證明的內容並沒有直接涉及到王倫。

在之後的幾個月中,

劉樂家的玻璃屢次被人砸碎,

每次都是夜裡,

磚頭都扔到了他家客廳裡。

第一次被砸的時候,因為不知道誰砸的,他就沒報警。

在家裡的玻璃第二次被砸後,王倫給他打電話問他“過得挺好,半宿能睡著?”此時,劉樂才知道砸玻璃的是王倫,而王倫也承認是他砸的玻璃。至於砸玻璃的原因是,王倫認為是劉樂的作證才讓他進監獄待了180多天,劉樂需要補償他錢。

但劉樂認為王倫進監獄跟自己並沒有關係,因此拒絕給錢。劉樂稱,之後王倫隔三差五的便給他打電話,說要弄死他。因為家中玻璃被砸,劉樂一家晚上被嚇得不敢睡覺,女兒、母親被嚇得發病。無奈之下,他選擇報警。

因為怕玻璃繼續被砸,劉樂還在家裡安了攝像頭,距離第二次被砸20多天後,他家的玻璃又在晚上被砸了,新安裝的兩個攝像頭也被砸了,劉樂馬上報了警。劉樂說,這一次他通過監控看清了,砸玻璃的就是王倫。劉樂再次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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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起案件作證後,

青島男子劉樂(化名)一家平靜的生活被打破,

因那起案件被判刑的王倫(化名)

出獄後多次砸劉樂家玻璃,

並威脅要“弄死他!”

劉樂的家人晚上經常嚇得不敢睡覺,

女兒、母親也被嚇得發病。

在王倫第4次拿著砍刀砸玻璃時,

劉樂拿著事先準備好的钁頭和刀追了出去,

后王倫拿刀砍傷了劉樂的胳膊,

劉樂在躲閃過程中也掏出了刀,

先後刺中王倫三刀最終致王倫死亡。

8月20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2019年5月,山東省膠州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劉樂犯故意傷害罪,屬防衛過當,免予刑事處罰。

為一案件作證後

家中玻璃多次被砸

還被威脅要“弄死他”

年近40歲的劉樂是山東青島一名農民。在鄰居眼裡,他為人比較老實,家庭很困難,大女兒上學,小女兒常年有病。

按照劉樂的說法,他和王倫之前並不認識,也沒有矛盾。雙方此次矛盾的起因源於此前的一起案件。2017年,王倫因為非法侵入住宅被法院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在這個案件中,劉樂曾經是證人。王倫出獄後,多次在電話中騷擾並威脅劉樂。但實際上,劉樂證明的內容並沒有直接涉及到王倫。

在之後的幾個月中,

劉樂家的玻璃屢次被人砸碎,

每次都是夜裡,

磚頭都扔到了他家客廳裡。

第一次被砸的時候,因為不知道誰砸的,他就沒報警。

在家裡的玻璃第二次被砸後,王倫給他打電話問他“過得挺好,半宿能睡著?”此時,劉樂才知道砸玻璃的是王倫,而王倫也承認是他砸的玻璃。至於砸玻璃的原因是,王倫認為是劉樂的作證才讓他進監獄待了180多天,劉樂需要補償他錢。

但劉樂認為王倫進監獄跟自己並沒有關係,因此拒絕給錢。劉樂稱,之後王倫隔三差五的便給他打電話,說要弄死他。因為家中玻璃被砸,劉樂一家晚上被嚇得不敢睡覺,女兒、母親被嚇得發病。無奈之下,他選擇報警。

因為怕玻璃繼續被砸,劉樂還在家裡安了攝像頭,距離第二次被砸20多天後,他家的玻璃又在晚上被砸了,新安裝的兩個攝像頭也被砸了,劉樂馬上報了警。劉樂說,這一次他通過監控看清了,砸玻璃的就是王倫。劉樂再次報警。


判了!男子持刀爭鬥中被反殺


砸玻璃者揮刀砍人

爭鬥中被刺身亡

在家中玻璃被砸了三次以後,劉樂決定採取措施。他猜測王倫會再次來砸他家的後窗玻璃。案發當天凌晨,他把一把剔骨刀放在褲子口袋內,戴上手套、攜帶钁頭、手電筒、馬紮坐在屋後正對著的鄰居家門口處的小樹下等候。

劉樂曾供述稱,當時之所以帶刀是考慮到王倫體格健壯,他害怕自己吃虧。

判決書和現場的監控視頻詳細記錄了案發時的情景。

案發當天凌晨1點多,王倫坐了一輛車在距離劉樂家不遠的街下車,步行到劉樂家屋後,在王倫開始用砍刀砍劉樂家的後窗玻璃時,劉樂用钁頭擊打了王倫的項背處,王倫立即向停車處逃跑,劉樂追到停車處用钁頭將車後窗玻璃砸碎,並將钁頭扔在路邊,王倫隨即持砍刀砍劉樂,劉樂用左胳膊抵擋時受傷。隨後,王倫左手抓住劉樂的胳膊,右手持刀持續朝劉樂揮舞。

在躲閃砍刀的過程中,劉樂從褲子口袋內掏出刀朝王倫的左胸部連捅兩刀,王倫繼續拿刀朝劉樂揮舞,劉樂又朝王倫左胸部處捅了一刀,王倫隨後向停車處逃跑,跑出約10米即倒地不起。

劉樂追上後見王倫倒地不動,立即撥打110、120,並留在現場等待。后王倫當場死亡。經鑑定,王倫符合生前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傷左胸部致主動脈、左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失血死亡;劉樂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根據劉樂的供述,當時王倫向車的方向跑,他在後面追,王倫吆喝著快開車,但司機沒有反應過來,他就順手用钁頭把汽車後擋風玻璃砸破了,隨後開車的男青年就下來了,此時,王倫又返回來了,用手裡的刀就朝他刺,他用左胳膊一擋,刀刺在他的左胳膊上,他從口袋裡拿出刀,朝王倫的左肋部連捅了二刀,這時開車的男青年就上了車往北開出約20米處停下車等王倫劉樂說,他並不想去捅王倫,是王倫先拿刀朝他刺,刺在他左胳膊上一下後,他才拿出刀捅王倫的。

事發時,王倫的朋友曾在車上等王倫,他在證言中稱,事發之前,王倫大概喝了六七瓶啤酒。

受審認罪

辯護律師稱系防衛過當

案發後,劉樂的家屬向公訴機關預交了賠償款3萬元。此外,劉樂所在村的300餘名村民籤具請願書,請求對劉樂寬大處理。

庭審時,劉樂自願認罪,對公訴機關的指控無異議,請求從輕處罰。他在悔過書中稱,因他的過錯給對方造成嚴重傷害,表示悔罪。

他的辯護律師表示,王倫出獄後多次以半夜砸玻璃的方式滋擾劉樂,劉樂採取自衛措施,才導致案件的發生,劉樂是防衛過當;本案系王倫對作為證人的劉樂打擊報復,王倫對案件的發生有重大過錯;劉樂始終自願認罪認罰,真誠悔罪,其家屬交到司法機關賠償款3萬元,所在村村民聯名陳情請願,請求法院對劉樂寬大處理,將處罰降到最低;劉樂的行為不構成故意殺人罪,希望法院對劉樂免予處罰。

法院:

犯故意傷害罪 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認為,公民在受到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時有正當防衛的權利。劉樂因作證而遭到王倫的多次騷擾、威脅,為防止王倫繼續侵害,維護自身合法利益,在王倫持刀砸玻璃以及此後持刀向劉樂揮舞時,劉樂為使自身的財產和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反制行為,屬於防衛行為。

但綜合全案,劉樂事先準備钁頭、剔骨刀等工具在現場守候,主觀上有傷害王倫的故意,案發時王倫砸劉樂家窗玻璃時遭劉樂擊打後已逃離,本可避免事態發展,但劉樂隨後追趕並砸王倫乘坐車輛的車窗玻璃,致使事態擴大。

此後王倫持刀朝劉樂揮舞時,在王倫的年齡、體格佔明顯優勢的情況下,劉樂僅胳膊受輕微傷,說明王倫並沒有致劉樂傷亡的意圖,而劉樂持刀連續捅王倫的胸部,明顯超出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導致王倫死亡,系防衛過當,劉樂應當對其故意傷害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但依法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綜上,鑑於被告人劉樂有以上法定和酌定從寬情節,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免予刑事處罰。辯護人關於對被告人免予處罰的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採納。法院一審認定劉樂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記者獲悉,一審宣判後,劉樂接受了判決,並沒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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