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趙明奎、劉偉、吳聲提起公訴'

刑法 菏澤 劉偉 濱州 吉林 延邊 山東 天津 交通 聊城 邢臺橋西區人民檢察院 2019-07-22
""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趙明奎、劉偉、吳聲提起公訴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趙明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裁趙明奎(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明奎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明奎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劉偉(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向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劉偉在擔任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吳聲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吳聲(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菏澤市人民檢察院向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聲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吳聲,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菏澤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4年至2019年,被告人吳聲利用擔任原聊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技術室主任、司法技術處處長,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技術室主任、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原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要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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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趙明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裁趙明奎(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明奎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趙明奎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吉林檢察機關依法對劉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局長劉偉(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向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劉偉在擔任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務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吳聲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吳聲(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菏澤市人民檢察院向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聲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吳聲,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菏澤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1994年至2019年,被告人吳聲利用擔任原聊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技術室主任、司法技術處處長,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技術室主任、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原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要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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