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1男子瘋狂砸門窗十餘次 只為逼競爭對手露面

刑法 法律 靈江 法制 最愛浙江 2017-06-17

小孩子砸別人家的玻璃,那有可能是惡作劇,可若是成年人也去“模仿”一把,那就可能觸犯法律了。為了逼競爭對手王某露面,椒江人蘇某瘋狂砸門窗十餘次,遭殃的除了王某,還有其兄弟和岳父家。近日,該案件在椒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蘇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蘇某是椒江人,今年36歲。王某是他的競爭對手,兩人在業務上有了糾紛,蘇某想找王某協商卻沒有結果,心裡一直不痛快。2016年10月的某一天,蘇某帶了兩個小混混去找王某,發現他家裡有人卻不開門。於是,蘇某叫人用火柴把王某家防盜門的鎖芯堵住,導致鎖芯損壞更換。

2017年1月12日深夜,蘇某、朱某等人來到王某兄弟的廠房外,用石頭將廠房二樓的玻璃窗砸破。次日凌晨,他們又來到王某家,將一樓前門的不鏽鋼門框砸壞。

2017年1月26日凌晨,蘇某、朱某夥同他人持鋼管、榔頭等將王某家一樓前門的8扇玻璃門砸破,並將一隻監控攝像頭砸壞。隨後,他們又將王某岳父住處的二樓玻璃窗砸破。

據被害人王某說,他家的門窗玻璃總共被敲破了7次,他兄弟廠房的玻璃被砸破1次,岳父家的玻璃被砸了3次。被砸的十幾次中,他有些報案了,有些沒有報案。

近日,椒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被告人蘇某聲稱,自己與王某存在經濟糾紛,王某不僅不履行他們的口頭協議,還對他避而不見,王某的兄弟、岳父對他的態度也很差。他砸玻璃不是無緣無故的,而是想提醒王某,讓王某出面跟他談談。蘇某還辯解稱,他專挑在半夜去砸玻璃,是為了不打擾王某鄰居們的生活。

法院審理認為,蘇某與被害人王某存在矛盾糾紛不是其違法犯罪的理由,王某並不存在刑法意義上的過錯。最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蘇某有期徒刑8個月,朱某有期徒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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