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罰款!牟取非法利益開設賭場,你敢嗎?
案件一
自2015年起,被告人劉某購置了29臺電動麻將機自家住房內開設茶室,招攬賭博人員進行賭博。
每桌以收取桌費的方式抽頭漁利人民幣20元或40元,每天收入人民幣八百餘元。期間僱傭被告人張某在茶室內負責收取費用、為參賭人員兌換籌碼及現金等。
2018年5月17日9時許,公安民警在該茶室內當場查獲含被告人劉某在內的參賭人員共60人,電動麻將機29臺,賭博的籌碼(牌卡)1229張,賭資和抽頭漁利共計人民幣1349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張某以營利為目的,提供場所及賭具,招攬賭博人員進行賭博,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
本案屬共同犯罪,被告人劉某在自家住房內開設賭場並從中獲利,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張某明知被告人劉某開設賭場而受僱參與賭場管理並領取固定工資,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綜合二被告人具備的上述量刑情節,遂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分別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二萬元。並將查獲的自動麻將桌29臺及卡牌、賭資及抽頭漁利人民幣一萬三千餘元予以沒收。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劉某、張某均表示服判。
案件二
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19日,被告人王某利用互聯網“未來飛小雞”網絡平臺創建了“射鵰英雄傳30”的閒聊群用於開設賭場組織賭博活動,從中提取水(房)錢進行營利。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
被告人王某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對其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法官提醒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君子愛財應取之有道!
陸良法院供稿
轉載請註明出處:陸良縣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