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兒子同學寄宿家中遭竊 丟800謊報10800

刑法 法律 法制 社會 廣州日報 2017-06-21

生活報6月20日訊 大慶市的高某收留兒子的同學小超寄宿,不想小超卻趁人不備偷走800元現金。一氣之下,高某和丈夫、兒子為了“嚴懲”小超,謊稱家中失竊10800元現金並向警方報案……近日,因誣陷罪,高某夫婦被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兒子小李被判拘役兩個月。

去年8月,17歲高中生小李帶著同學小超回到家中,小超家在外地,來大慶是為了辦理自家的戶口遷移手續。一天上午,小李的父母外出,只有小李和小超在家,小超趁小李上廁所,偷偷拿走了小李母親高某錢包內的800元現金,然後就藉口出去找同學,逃離了李家。

高某回家後,發現現金丟失,一家三口認為是小超偷的錢,給小超打電話,發現他關機了。被盜後,一家三口都非常生氣,他們想找小超的父母評理,可小李並沒有小超父母的聯繫方式。於是,一家三口向警方報案,併合計要把失竊的數額加大,謊稱家中失竊10800元,以此加重小超的罪行。

報案後兩天,公安機關將逃跑的小超抓獲,經過調查取證,民警發現盜竊案中還隱藏著一起合謀誣告陷害他人的案件,經過警方調查,高某一家三口承認了自己編造失竊金額,意圖加重小超的犯罪事實。

近日,經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高某一家三口實施了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並向公安機關虛假告發,致使本不應當受到刑事處罰的被害人被刑事拘留,情節嚴重,均已構成誣告陷害罪。據此,法院一審判決高某夫婦拘役四個月,小李拘役兩個月。

來源:生活報

編輯:廣州日報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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