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6期>嫌疑人得120分!羈押必要性審查量化評估後,辦案檢察官提出一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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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檢察日報、最高人民檢察院

“16條生產線陸續恢復生產,產品銷售一直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況。”日前,記者在河北省某工程有限公司生產車間,看到的是一片忙碌的生產景象。

誰曾想到,5個月前,這家企業負責人羅某因打傷他人被羈押,企業生產一度停滯,面臨倒閉的危險。

回鄉投資創辦高新企業,

致人輕傷被羈押

2009年,羅某賣掉了在外地經營多年的企業,回到家鄉保定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創辦了一家專業從事研發、生產、銷售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新材料公司,由於技術領先,成為國家95星火計劃開發項目。2014年建成投產後,企業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由最初的3條生產線逐步擴大到16條生產線,產品暢銷全國20多個省份,去年銷售收入超過6000萬元。

孫某曾是該公司一名員工,後因故離職。由於孫某提供的用於支付工資的銀行卡號存在問題,導致其離職後企業匯出的工資未能及時打入賬戶中。2018年12月,孫某到企業討要工資,羅某當即向其支付現金1000元,並通過銀行卡現場打入其卡上1000元。雙方約定:剩餘2000餘元工資在第二個月25日企業發工資時統一打到其銀行卡上。

今年1月14日,還未到第二個月發工資時,孫某又來討要工資,並用三輪車堵住公司大門口阻止人員車輛出入。羅某勸說其進屋去談,遭到孫某拒絕,雙方發生肢體衝突,羅某將孫某打成輕傷。2月11日,羅某被刑事拘留。2月18日,保定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羅某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請保定市高新區檢察院批准逮捕。該院審查發現,羅某與被害人發生衝突導致對方輕傷,且明顯處於強勢地位,在雙方矛盾尚未化解的情況下,綜合全案最終決定批捕羅某。

百萬合同無法履行,

嫌疑人是關還是放

“我公司現有5份供貨合同需要簽訂,合同所供產品急需進料,相關事宜都需我公司總經理簽字才能履行。”今年2月23日,高新區檢察院收到該公司副總經理李某來信,反映羅某被羈押後企業生產經營處於癱瘓狀態,其80歲老母無人照顧,希望檢察機關在秉公辦案的同時,考慮企業生存發展。

高新區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當即與刑事檢察部門溝通案件情況。經瞭解得知,羅某與被害人已於今年2月22日達成刑事和解協議,並主動認罪悔罪,其家屬已向孫某賠償各種費用18萬元並且履行到位,孫某對羅某也表示諒解。

此外,檢察官瞭解到,羅某欠薪的主要原因是被害人孫某提供的銀行卡號錯誤,導致工資未能及時到賬,而非惡意欠薪。

得知羅某的企業因其被採取強制措施而陷入困境,辦案檢察官深入企業實地瞭解情況發現:十幾條生產線停產多日落上了灰塵,車間裡見不到工人身影,整個廠區空空蕩蕩。據該企業主管銷售的副總經理介紹,羅某被採取強制措施後,該企業不僅生產線全面停產、職工全部停工在家,新中標的總價值約100餘萬元的5個供貨合同,也面臨違約風險。

辦案檢察官向檢察長彙報案情後,啟動了對羅某的羈押必要性審查初審程序。

既要秉公司法,

又要兼顧企業切身利益

“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儘快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爭取讓企業早日恢復生產履行合同。”2月24日,高新區檢察院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

會上,辦案檢察官著重介紹了到羅某企業進行走訪取證和聽取偵查機關、審查批捕部門、看守所以及被害人意見的有關情況。針對被害人表示怕遭到羅某報復的擔憂,辦案檢察官做了耐心細緻的工作,表示羅某在看守所談話時已經明確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表示在變更強制措施以後願意當面賠禮道歉。

會後,辦案檢察官對羅某進行了羈押必要性審查量化評估,量化評估得分為120分,屬於應當作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的區間。

2月25日,該院主管副檢察長帶領主辦檢察官二次到企業調查走訪瞭解實際情況後,當日下午,辦案檢察官向本院刑事檢察部門作出變更羅某強制措施的建議。2月26日,該院刑事檢察部門採納了該建議,變更羅某的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3月18日,檢察機關將認罪認罰具結書、量刑建議書以及起訴書等相關材料一併移送法院提起公訴,建議對羅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適用緩刑。法院經審理,完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以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羅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羅某被釋放後,企業迅速恢復了生產,合同也陸續履行,並且又新簽訂了多項供貨合同,企業重新煥發活力。

“檢察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同時又兼顧企業的切身利益,既體現了法律的硬度,也讓企業感受到法律的溫度。”保定市工商聯主席霍佔利說。

(文字:肖俊林 編輯:薛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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