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反殺案”退伍女兵辯護律師已遞交申請書,請求檢方撤訴'

刑法 雲南 新聞 麗江 永勝縣 紅星新聞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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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紅星新聞從“麗江反殺案”涉案退伍女兵唐雪的辯護律師殷清利處獲悉,今日下午,他已將《關於被告人唐雪涉嫌故意傷害案撤回起訴申請書》先後通過中國郵政ems速遞、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私信、官方網站檢察長信箱等書面、電子方式,悉數向該院檢察長進行遞交,“希望該院依法轉交複查人員聽取意見,及時作出撤回起訴決定書,並書面回覆。”

殷清利認為,本案起訴書僅載明被告人唐雪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永勝縣人民檢察院對其如何審查認定唐雪行為為防衛過當,沒有做任何詳細載明,“該起訴書內容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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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紅星新聞從“麗江反殺案”涉案退伍女兵唐雪的辯護律師殷清利處獲悉,今日下午,他已將《關於被告人唐雪涉嫌故意傷害案撤回起訴申請書》先後通過中國郵政ems速遞、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私信、官方網站檢察長信箱等書面、電子方式,悉數向該院檢察長進行遞交,“希望該院依法轉交複查人員聽取意見,及時作出撤回起訴決定書,並書面回覆。”

殷清利認為,本案起訴書僅載明被告人唐雪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永勝縣人民檢察院對其如何審查認定唐雪行為為防衛過當,沒有做任何詳細載明,“該起訴書內容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麗江反殺案”退伍女兵辯護律師已遞交申請書,請求檢方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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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紅星新聞從“麗江反殺案”涉案退伍女兵唐雪的辯護律師殷清利處獲悉,今日下午,他已將《關於被告人唐雪涉嫌故意傷害案撤回起訴申請書》先後通過中國郵政ems速遞、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私信、官方網站檢察長信箱等書面、電子方式,悉數向該院檢察長進行遞交,“希望該院依法轉交複查人員聽取意見,及時作出撤回起訴決定書,並書面回覆。”

殷清利認為,本案起訴書僅載明被告人唐雪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永勝縣人民檢察院對其如何審查認定唐雪行為為防衛過當,沒有做任何詳細載明,“該起訴書內容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麗江反殺案”退伍女兵辯護律師已遞交申請書,請求檢方撤訴


“麗江反殺案”退伍女兵辯護律師已遞交申請書,請求檢方撤訴

殷清利通過多種方式,向雲南省檢察院遞交請求撤訴申請書。

“被告人唐雪在被害人李某醉酒後實施無故攔車、辱罵、追蹤、上門持刀砍砸、翻牆行凶、被先行毆打等複合性、持續性不法侵害的情形下,所實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之反擊行為,構成正當防衛,亦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構成防衛過當,對被告人唐雪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殷清利在申請書中寫道。

殷清利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從防衛意圖上看,被告人唐雪反擊致被害人李某受傷致死的行為,是為了保護本人、家人等多重合法權益而實施;從防衛起因看,本案存在持續性、複合性、嚴重性的現實不法侵害;從防衛特殊性來看,本案被害人李某所實施的不法侵害是正在進行的行凶、殺人等嚴重危及被告人唐雪及家人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對此被告人唐雪採取的反擊行為,系特殊防衛,不受限度要求,致被害人李某死亡,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從防衛時間看,被告人唐雪的行為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實施的;從防衛對象看,被告人唐雪是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即被害人李某進行的反擊;從防衛結果看,本案屬於特殊防衛,不受限度要求,另外本案的多處事實印證被告人唐雪防衛行為,並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不屬於防衛過當。

“麗江90後退役女兵唐雪一案,已經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在現行法治框架下,檢察機關應當勇於承認並改正自己的錯誤,撤回此案的起訴,讓被告人切實感受到遲到的公正正義之來臨。否則,不僅不能有效震懾不法侵害人甚至潛在犯罪人,更體現不出‘正義不向非正義低頭’的價值取向。”殷清利在申請書中表示,鑑於被告人唐雪不具備犯罪事實,申請人特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459條第1款規定,請求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或責令下級檢察機關作出撤回起訴決定,望依法書面回覆。

根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8月27日,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發佈通報稱,該院對此案高度重視,已派人閱卷,對案件事實、證據依法全面審查,指導案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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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編輯 汪垠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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