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牢固樹立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疑罪從無等檢察觀念

刑法 法律 新京報 新京報 2019-04-18

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4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政法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作報告。他表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疑罪從無,這樣的檢察觀念必須牢固樹立。

新時代人民群眾的社會參與感撲面而來 但司法理念、方式方法相對落後

去年年底,最高檢重組十大業務機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並行。

如何落地落實“四大檢察”?張軍表示,要在政法各家配合與制約中全面履職。推動檢察職能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既需要檢察機關內部狠下功夫,也離不開政法各家的配合與制約。

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首先要從自身做起,轉變司法、檢察理念。張軍指出,新時代人民群眾的社會參與感可以說撲面而來,但司法理念、方式方法相對來說卻遠遠落在後面。

崑山反殺案,全民“圍觀”。大家都認為這是一起解讀“無限防衛”的好案例。今年福建趙宇案、河北淶源案又引起廣泛關注,檢察司法人員的觀念被社會推動著往前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疑罪從無,這樣的檢察觀念必須牢固樹立。

百姓對下指標辦案、搞“一陣風”反感

監督不是零和博弈,執法司法機關目標一致,都是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張軍舉例說,老百姓對有黑不掃、有惡不除不會滿意,對下指標辦案、搞“一陣風”同樣反感!因此,檢察機關提出“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檢察機關要切實做好“中間環節”的工作,為公安機關、審判機關多分擔辦案壓力。

新京報記者 王俊 編輯 劉丹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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