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罪犯在湘潭伏法 兩人為故意殺人犯一人為毒販

湘潭 唐海 湖南 湘潭在線 2019-06-22

湘潭在線6月21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劉建強)6月20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罪犯唐海、彭令龍、範方平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2014年,罪犯唐海與被害人崔某(歿年21歲)開始談戀愛,後二人產生矛盾,崔某提出分手,唐海不同意,多次糾纏無果後產生了殺掉崔某的念頭。2017年4月24日中午,唐海與崔某在湘潭某職業技術學院門外因分手之事再次發生爭吵,唐海提出與崔某最後吃一頓“散夥飯”,獲得崔某同意。在嶽塘區某小區旁的粉面館吃飯時,唐海從粉面館廚房拿出一把菜刀,朝坐在餐桌旁的崔某的頭面部、頸項部、胸背部及雙上肢等部位砍擊數十刀,致崔某創傷性、失血性休克並顱腦損傷而死亡。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唐海死刑。

2017年1月16日19時許,罪犯彭令龍駕車至胡某的西瓜棚借用農具,二人發生爭執,彭令龍持西瓜棚內一把鐵錘多次擊打胡某,導致胡某重傷死亡。彭令龍在現場製造了劫財的假象後,將胡某屍體捆綁上裝有磚頭、沙子的編織袋,沉入魚塘。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彭令龍死刑。

2016年5月至8月,罪犯範方平先後向劉峰、袁鐵強、戴愛華、趙雨、丁志鋼(均另案處理)等人共計販賣甲基苯丙胺4946.84克、甲基苯丙胺片劑1879粒(178.48克),海洛因30.62克。法院最終以販賣毒品罪判處範方平死刑。

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罪犯唐海、彭令龍、範方平宣判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三人均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後均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述三名罪犯依法執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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