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強基層建設⑤丨讓湘潭基層幹部工作更安心更舒心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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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丁白玉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南省委關於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提高基層幹部待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強化鄉鎮(街道)幹部待遇保障、提高村(社區)幹部待遇保障水平、健全基層幹部基本社會保障制度、關心基層幹部身心健康、完善基層幹部關懷幫扶機制、改善基層幹部工作生活條件等六個方面,進一步提高基層幹部待遇,充分調動基層幹部積極性。

文件摘錄:

落實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完善鄉鎮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年終獎金和年度績效工資政策,穩步提高收入水平,確保高於縣直機關同職級幹部10%~20%。

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按照不低於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標準確定。年終績效考核獎勵由鄉鎮黨委和政府根據村幹部年度績效考核等情況確定,標準不低於其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基本報酬,經費納入縣鄉財政預算。

落實村(社區)組織運轉經費,建立正常增長機制。除發放村幹部基本報酬外,辦公經費一般每村每年不低於3萬元,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低於4萬元。

基層反響:

“《方案》讓我們基層幹部深受鼓舞、倍感振奮!”在湘鄉市月山鎮黨委書記彭豐偉看來,《方案》的出臺和實施將較好地解決鄉鎮留不住幹部人才這一難題。他介紹,由於基層工作任務重、事情雜、壓力大、條件差、保障弱等原因,“鄉鎮培養人才卻無才可用”和“大量空編卻無法進人”的尷尬現象一直存在。彭豐偉表示,《方案》不僅明顯提高基層幹部待遇、改善工作環境,而且還關心基層幹部身心健康等切身問題,真可謂是“對症下藥”,大大激勵了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的信心。

其實,在《方案》出臺之前,湘潭市已大幅度提高村幹部待遇報酬,村黨組織書記待遇報酬從2016年1200元/月提高到目前3000元/月;社區黨組織書記月工資由2016年不低於2200元/月提高至目前不低於4100元/月;提高離任村主職幹部生活困難補貼標準,由2016年不低於50元/月提高至目前的不低於200元/月,最高達350元/月。

今年51歲的湘潭縣易俗河鎮友誼村黨總支書記彭學文對此感觸頗深。他在村幹部崗位上已經幹了16年,每個月工資從最開始的500多元,到後來的800多元、1200多元不等,再到去年提高到3000元。彭學文坦言,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的宗旨。如果總想著個人報酬和享受,那肯定是不對的。但是,過去待遇較低,特別是在孩子較小的時候,家裡的經濟負擔是比較重的。工作之餘,他得努力種田、打工養家餬口。現在待遇提高了,彭學文表示將集中精力把村子建設得更好。湘鄉市泉塘鎮軍塘村黨總支書記胡建文認為,村幹部待遇的提高體現了黨委、政府對基層的高度重視,也是對基層幹部工作的充分肯定與認可。在增強村幹部工作積極性、讓村幹部能夠安心基層的同時,也將增加基層幹部崗位的吸引力,對於培養基層村幹部“接班人”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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