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人騎乘電動車記得戴頭盔哦!
戴頭盔並非是為了不被罰款,
而是為了
保命!
保命!
保命!
重要的提醒說三遍!
7月1日,新修訂的《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開始正式實施,其中最受關注的一條就是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將受處罰。也就是說,電動車駕駛人騎車時必須要戴好安全頭盔,如果有攜帶一名12週歲以下的兒童,這名兒童在乘坐電動自行車時也必須要佩戴安全頭盔。
7月1日起,我縣交警部門按照新規對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處罰款或者警告後,責令違法當事人改正。根據《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和第三十六條規定:未按照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警告或者罰款:
(1)首次和第二次違法的,處20元罰款;
(2)第三次及以上違法的,處50元罰款。
新規實施已一個工作周,
現場情況究竟如何?
新規首日
7月1日,新規實施第一天,縣交警部門組織警力在全縣設置30餘個卡點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當天上午,共查處329起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
總體情況
截至7月5日下午15時,針對駕乘電動車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縣交警部門一共開出1240張罰單。
答疑解惑
針對新規,除了佩戴安全頭盔外,有些市民也在一些社交平臺上表達著自己的疑問。在此,交警部門進行權威解答:
1.商家賣你的是超標車,上不了牌怎麼辦?
答:你有權要求要求銷售者退款或者更換車輛,要是不肯,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
2.騎電動自行車哪些行為不能有?
答:(1)對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進行拼裝;
(2)改裝電機或者發動機、限速裝置、控制器、避震器,增加電池組或者改變電池容量、電壓,拆除或者改動腳踏裝置等;
(3)安裝座椅(除兒童安全座椅外),搭建遮陽棚、擋雨棚、安裝支架等;
(4)其它改變非機動車定型技術參數、結構和性能等;
(5)闖紅燈、逆向行駛、走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
3.騎電動自行車可以帶人嗎?
答:法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兒童,而且你還應當為兒童佩戴安全頭盔。
4.騎電動自行車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嗎?
答:是的,一定要戴。7月1日起,駕乘電動車不戴頭盔,首次、第二次罰款20元,第三次及以上的罰款50元。據研究表明,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佩戴質量可靠的頭盔可以有效保護頭部,避免騎車者的頭部因碰撞而受到嚴重傷害。
再次提醒,為了全面提升電動車駕乘人員的出行安全係數,從7月份起,交警部門將更加嚴格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也希望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正確佩戴好安全頭盔,杜絕闖紅燈、逆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按規定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文明騎行,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環境安全、有序、暢通,共築平安象山。
轉發周知,
佩戴頭盔,安全出行!
來源:象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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