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為何在香港頻頻出現?'

""“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為何在香港頻頻出現?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 趙覺珵 白雲怡]香港“反修例”風波以來,香港警方已經抓捕數百名暴徒與激進示威者。但引起輿論注意的是,不少被捕的嫌犯很快被法官批准保釋,甚至一些被控“暴動”等重罪的嫌犯也已“被放”,這令香港市民頻頻質疑,為什麼“警察抓人,法官放人”?

"“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為何在香港頻頻出現?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 趙覺珵 白雲怡]香港“反修例”風波以來,香港警方已經抓捕數百名暴徒與激進示威者。但引起輿論注意的是,不少被捕的嫌犯很快被法官批准保釋,甚至一些被控“暴動”等重罪的嫌犯也已“被放”,這令香港市民頻頻質疑,為什麼“警察抓人,法官放人”?

“警察抓人,法官放人”為何在香港頻頻出現?

香港警察總部

近日,又有“港獨”分子在被警方抓捕當日得到法院批准保釋,且被允許在9月份出境旅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30日接受《環球時報》採訪時表示,香港警方在長達數月的“反修例”風波中,應該是掌握了很多證據,才去對這些人實施抓捕,而且他們涉嫌的罪名也都是比較嚴重的。對於這些犯罪嫌疑人,警方前腳抓捕,司法機關後腳就以很低的保釋金批准保釋。本來香港社會就在質疑司法體系有政治和意識形態偏見,在涉及類似的案件中不能完全堅持法制秉公執法。支振鋒認為,當前在香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堅持法治,維護未來的繁榮是首要任務。香港法官近兩三個月來大量批准保釋,很容易讓香港社會和輿論聯想認為,這是在“縱容”非法示威甚至暴力行為。

為何在“反修例”風波的案件中,保釋成為一種“常態”?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前副院長顧敏康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香港的原則是“保釋為主,羈押為輔”,而保釋機制有“原則保釋、拒絕例外”之稱。

香港著名大律師黃英豪告訴《環球時報》,根據香港的法律程序,類似刑事案件的起訴一般由香港政府律政司負責檢控。在對犯罪嫌疑人提堂的過程中,法庭首先會討論是否允許辯方保釋,其中最重要的考量因素就是檢控方即律政司的意見。如果律政司認為辯方可以保釋,法庭大部分情況下不會做出與之相左的決定。但黃英豪表示,黃之鋒和周庭都不是初犯,已有前科,而“盟友”已有多人逃離香港,所以檢控方(律政司)應該反對保釋,並對裁判官今天決定提出上訴。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對《環球時報》介紹稱,香港實施的是英美的普通法系,這一法系的刑事訴訟制度偏向強調保障個人的權利與自由,而保釋較為寬鬆也是這一優先傾向的體現之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也對《環球時報》補充稱,由於受到英美法系的影響,香港的法官,無論是本地還是外籍法官,在涉及香港社會一些比較重要的社會運動的案件中,通常會表現出對“抗爭者”權利的偏袒,對執法者的嚴苛要求,這種“雙重標準”在“反修例”風波中同樣表現出來。

田飛龍表示,需要解釋的是,香港司法制度中的保釋制度不等於直接把人放了,而是類似於內地刑事訴訟法中的取保候審,它是根據行為人的危害性,還有他事後是否能夠配合刑事訴訟程序而作出的一種權衡。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李林蔚 題圖來源:IC photo 圖片編輯: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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