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民抗議法院輕判暴徒 高喊“警察拉人、法官放人”'

"

據多家港媒報道,12日下午,香港民間團體“保衛香港運動”上百人到香港終審法院外請願,抗議法院放生“暴徒”,損害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團體在法院外高喊“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放生暴徒害死市民”等口號,抗議終審法院輕判非法示威人士和暴徒。

"

據多家港媒報道,12日下午,香港民間團體“保衛香港運動”上百人到香港終審法院外請願,抗議法院放生“暴徒”,損害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團體在法院外高喊“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放生暴徒害死市民”等口號,抗議終審法院輕判非法示威人士和暴徒。

香港市民抗議法院輕判暴徒 高喊“警察拉人、法官放人”

據香港“東網”9月12日報道,參與活動的人士高呼“司法不公、縱賊行凶”、“法院判決、全城震怒”、“司法獨大、禍港殃民”等口號,並向終審法院代表遞上請願信。

“香港新聞網”報道稱,“保衛香港運動”召集人傅振中表示,由非法“佔中”到現在的“反修例黑衣暴亂”已經敲響香港治安惡化的警號,再加上司法界造成“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觀感,令市民非常憤怒。

傅振中促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為保司法界的聲譽,避免公眾質疑司法獨大,應草擬成立“獨立量刑指引委員會”,讓公眾監督量刑,提高量刑的透明度,增加公眾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東網”引述傅振中的話說,西九龍裁判法院昨(11日)再次放生反對派團體“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及“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人,突顯司法不公,與社會要求嚴懲暴徒的聲音造成落差,令香港法治形象受損。法院多次輕判參與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的示威者,向年輕人發放錯誤信息,以為無須負刑責。

另據港媒此前報道,8名“佔領西環”嫌犯11日被判刑。其中,“社民連”主席吳文遠(42歲)、“港獨”組織“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24歲)、香港嶺南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鄭沛倫(24歲)均被判監禁14天,緩刑1年。其他5名嫌犯只被判決“社會服務令”60到100小時不等。

而在更早之前,黃之鋒和周庭等亂港分子8月底被香港警方拘捕後,香港法官曾很快允許他們保釋。黃之鋒8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因“違反保釋條例”再度被捕後,法官第二天稱,原保釋文件提到黃獲准離港開始日期寫錯(8日寫成12日),批准其9日至23日可離港,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警察抓,法官放”的現象近來在香港的確屢見不鮮。《環球時報》曾在9月10日的報道中提到,這種“上午被抓、下午保釋”的怪現象,在香港亂局中不斷上演,被認為凸顯香港法律在應對暴亂方面存在明顯的缺陷。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前副院長顧敏康告訴《環球時報》記者:“在這種群體性、持續性的混亂過程中,大量的保釋會釋放一些負面信息,即縱容暴徒、令其如‘英雄般’重回社會,對社會安定不利。此外,如果保釋符合程序,也不可能完全避免疑犯棄保潛逃的可能。”

許多愛港人士表示,香港保釋制度絕不能成為暴徒的“保護傘”。【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