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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之中,從來不乏故事:一場十年前的離婚案,如今終於進行財產分割,沃爾核材第一大股東將價值約9億的股權過戶給前妻。
值得關注的是,這筆天價“分手費”令沃爾核材陷入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1
大股東十年前離婚如今沒了實控人
9月10日晚間,沃爾核材發佈公告表示,公司第一大股東周和平就離婚財產分割事宜作出相關安排,將其直接持有的沃爾核材股票1.57億股(佔總股本的12.49%)以非交易過戶方式過戶至邱麗敏女士名下;將深圳市沃爾達利科技企業(有限合夥)持有的沃爾核材股票2494股(佔總股本的1.98%)過戶至邱麗敏女士名下,包括但不限於以非交易過戶、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計約1.82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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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之中,從來不乏故事:一場十年前的離婚案,如今終於進行財產分割,沃爾核材第一大股東將價值約9億的股權過戶給前妻。
值得關注的是,這筆天價“分手費”令沃爾核材陷入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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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十年前離婚如今沒了實控人
9月10日晚間,沃爾核材發佈公告表示,公司第一大股東周和平就離婚財產分割事宜作出相關安排,將其直接持有的沃爾核材股票1.57億股(佔總股本的12.49%)以非交易過戶方式過戶至邱麗敏女士名下;將深圳市沃爾達利科技企業(有限合夥)持有的沃爾核材股票2494股(佔總股本的1.98%)過戶至邱麗敏女士名下,包括但不限於以非交易過戶、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計約1.82億股。
據公司介紹,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周和平可實際支配的表決權將下降為15.06%,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邱麗敏可實際支配的表決權將增加至14.47%,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而按公司最新股價4.85元計算,這被分割出去的1.82億股,價值接近9億元!這也令公司大股東的離婚事件,成為A股市場中的又一起“天價離婚案”。
不僅如此,在這筆天價“分手費”給出之後,沃爾核材也將因此進入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公司表示,如今前兩大股東可控制的表決權相對接近且不存在一致行動或表決權委託的安排,公司前五大股東中的其他三名股東單獨持股比例均低於5%,公司股份分佈變得較為分散,不存在任一股東可以單一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人員的選任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處於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公開資料顯示,沃爾核材2007年上市,而公司大股東周和平與妻子二人在2009年辦理離婚登記;2009年4月以後,邱麗敏也不再任副董事長職務。隨後沃爾核材披露的公司管理層名單,邱麗敏也沒有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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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之中,從來不乏故事:一場十年前的離婚案,如今終於進行財產分割,沃爾核材第一大股東將價值約9億的股權過戶給前妻。
值得關注的是,這筆天價“分手費”令沃爾核材陷入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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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十年前離婚如今沒了實控人
9月10日晚間,沃爾核材發佈公告表示,公司第一大股東周和平就離婚財產分割事宜作出相關安排,將其直接持有的沃爾核材股票1.57億股(佔總股本的12.49%)以非交易過戶方式過戶至邱麗敏女士名下;將深圳市沃爾達利科技企業(有限合夥)持有的沃爾核材股票2494股(佔總股本的1.98%)過戶至邱麗敏女士名下,包括但不限於以非交易過戶、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計約1.82億股。
據公司介紹,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周和平可實際支配的表決權將下降為15.06%,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邱麗敏可實際支配的表決權將增加至14.47%,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而按公司最新股價4.85元計算,這被分割出去的1.82億股,價值接近9億元!這也令公司大股東的離婚事件,成為A股市場中的又一起“天價離婚案”。
不僅如此,在這筆天價“分手費”給出之後,沃爾核材也將因此進入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公司表示,如今前兩大股東可控制的表決權相對接近且不存在一致行動或表決權委託的安排,公司前五大股東中的其他三名股東單獨持股比例均低於5%,公司股份分佈變得較為分散,不存在任一股東可以單一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人員的選任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處於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公開資料顯示,沃爾核材2007年上市,而公司大股東周和平與妻子二人在2009年辦理離婚登記;2009年4月以後,邱麗敏也不再任副董事長職務。隨後沃爾核材披露的公司管理層名單,邱麗敏也沒有位列其中。
在離婚後的幾年裡,公司業績股價逐漸攀升,到2015年觸及歷史巔峰,達15.81元。如果二人在這段股價高峰期進行財產分割,周和平將可能因此付出的股權成本將接近29億。
因此也有人好奇,二人十年前的這場離婚,為何會拖到如今才進行分割?
2
不只是天價離婚案?營收增長淨利下滑
據公司招股書,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沃爾核材)前身為深圳市沃爾熱縮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6月19日。2004年9月8日,深圳市沃爾熱縮材料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為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周和平和邱麗敏均是沃爾核材的發起人。
如今,沃爾核材的主營業務為高分子核輻射改性新材料及系列電子、電力、電線新產品的研發、製造和銷售,開發經營風力發電、積極佈局新能源汽車等新能源產業。
經歷了2015年的高峰之後,公司的股價開始逐年下滑。
到了2018年,沃爾核材的營業收入約為35.2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6.6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為2051.42萬元,比上年同期下滑87.7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約為9420.89萬元,比上年同期下滑16.31%。
對此,沃爾核材解釋稱,公司於2018年出售持有長園集團5.58%的股權及公司在長園集團董事會所佔席位發生變化等綜合因素,致使公司不再對長園集團具有重大影響,公司所持長園集團剩餘2.21%股權投資於轉換日按當日公允價值(二級市場收盤價)重新計量並轉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換日賬面投資成本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20666.27萬元計入當期損失。
因此,也有人開始關注起了當初的長園集團股權爭奪事件。
根據此前報道,2014年起,周和平與家人開始大舉買入長園集團,並連續舉牌成為其第一大股東之際。到2014年10月,周和平、邱麗敏仍為一致行動人,並同時出現在長園集團的股東大會上。
隨後有數據顯示,在此期間周和平在不斷減持沃爾核材股份。到2016年底,周和平持有沃爾核材的股份比例降至24.64%。而對長園集團的大舉吸籌,最後演變成一場長達數年的爭奪控制權之戰。
直至2018年1月,沃爾核材和長園集團在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的調解下終於握手言和,沃爾核材買下長園電子及其背後的熱縮材料業務,同時承諾逐步出讓長園集團的股權,退出這場曠日之久的控制權之爭中。
最終,在當初長園集團股權爭奪中還是一致行動人的周和平和邱麗敏二人,在沃爾核材的最新公告中,也再無一致行動人關係。
3
公司大股東離婚小散擔憂股價承壓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沃爾核材才公告中表示,公司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後不會對公司的人員獨立、財務獨立及資產完整產生影響,本次股份分割不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本次股份分割完成後,上市公司仍具有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具有獨立經營的能力。
不過仍有投資者擔心,眼下的第二大股東邱麗敏,若未來打算集中減持手中高達14.47%沃爾核材股票,公司股價或仍將因此承壓。
回顧此前A股,並非沒有出現過類似情況。
2018年12月20日,梅輪電梯第三大股東王錸根因離婚糾紛案執行財產分割,女方獲得上市公司1309萬股權。在離婚分割之後,當事雙方持股比例均低於5%,王錸根很快就表示,有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減持其剩餘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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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之中,從來不乏故事:一場十年前的離婚案,如今終於進行財產分割,沃爾核材第一大股東將價值約9億的股權過戶給前妻。
值得關注的是,這筆天價“分手費”令沃爾核材陷入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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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十年前離婚如今沒了實控人
9月10日晚間,沃爾核材發佈公告表示,公司第一大股東周和平就離婚財產分割事宜作出相關安排,將其直接持有的沃爾核材股票1.57億股(佔總股本的12.49%)以非交易過戶方式過戶至邱麗敏女士名下;將深圳市沃爾達利科技企業(有限合夥)持有的沃爾核材股票2494股(佔總股本的1.98%)過戶至邱麗敏女士名下,包括但不限於以非交易過戶、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計約1.82億股。
據公司介紹,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後,周和平可實際支配的表決權將下降為15.06%,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邱麗敏可實際支配的表決權將增加至14.47%,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而按公司最新股價4.85元計算,這被分割出去的1.82億股,價值接近9億元!這也令公司大股東的離婚事件,成為A股市場中的又一起“天價離婚案”。
不僅如此,在這筆天價“分手費”給出之後,沃爾核材也將因此進入無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公司表示,如今前兩大股東可控制的表決權相對接近且不存在一致行動或表決權委託的安排,公司前五大股東中的其他三名股東單獨持股比例均低於5%,公司股份分佈變得較為分散,不存在任一股東可以單一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人員的選任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處於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的狀態。
公開資料顯示,沃爾核材2007年上市,而公司大股東周和平與妻子二人在2009年辦理離婚登記;2009年4月以後,邱麗敏也不再任副董事長職務。隨後沃爾核材披露的公司管理層名單,邱麗敏也沒有位列其中。
在離婚後的幾年裡,公司業績股價逐漸攀升,到2015年觸及歷史巔峰,達15.81元。如果二人在這段股價高峰期進行財產分割,周和平將可能因此付出的股權成本將接近29億。
因此也有人好奇,二人十年前的這場離婚,為何會拖到如今才進行分割?
2
不只是天價離婚案?營收增長淨利下滑
據公司招股書,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沃爾核材)前身為深圳市沃爾熱縮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6月19日。2004年9月8日,深圳市沃爾熱縮材料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設立為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周和平和邱麗敏均是沃爾核材的發起人。
如今,沃爾核材的主營業務為高分子核輻射改性新材料及系列電子、電力、電線新產品的研發、製造和銷售,開發經營風力發電、積極佈局新能源汽車等新能源產業。
經歷了2015年的高峰之後,公司的股價開始逐年下滑。
到了2018年,沃爾核材的營業收入約為35.2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36.6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為2051.42萬元,比上年同期下滑87.79%;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約為9420.89萬元,比上年同期下滑16.31%。
對此,沃爾核材解釋稱,公司於2018年出售持有長園集團5.58%的股權及公司在長園集團董事會所佔席位發生變化等綜合因素,致使公司不再對長園集團具有重大影響,公司所持長園集團剩餘2.21%股權投資於轉換日按當日公允價值(二級市場收盤價)重新計量並轉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換日賬面投資成本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20666.27萬元計入當期損失。
因此,也有人開始關注起了當初的長園集團股權爭奪事件。
根據此前報道,2014年起,周和平與家人開始大舉買入長園集團,並連續舉牌成為其第一大股東之際。到2014年10月,周和平、邱麗敏仍為一致行動人,並同時出現在長園集團的股東大會上。
隨後有數據顯示,在此期間周和平在不斷減持沃爾核材股份。到2016年底,周和平持有沃爾核材的股份比例降至24.64%。而對長園集團的大舉吸籌,最後演變成一場長達數年的爭奪控制權之戰。
直至2018年1月,沃爾核材和長園集團在深圳證券期貨業糾紛調解中心的調解下終於握手言和,沃爾核材買下長園電子及其背後的熱縮材料業務,同時承諾逐步出讓長園集團的股權,退出這場曠日之久的控制權之爭中。
最終,在當初長園集團股權爭奪中還是一致行動人的周和平和邱麗敏二人,在沃爾核材的最新公告中,也再無一致行動人關係。
3
公司大股東離婚小散擔憂股價承壓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沃爾核材才公告中表示,公司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後不會對公司的人員獨立、財務獨立及資產完整產生影響,本次股份分割不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本次股份分割完成後,上市公司仍具有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具有獨立經營的能力。
不過仍有投資者擔心,眼下的第二大股東邱麗敏,若未來打算集中減持手中高達14.47%沃爾核材股票,公司股價或仍將因此承壓。
回顧此前A股,並非沒有出現過類似情況。
2018年12月20日,梅輪電梯第三大股東王錸根因離婚糾紛案執行財產分割,女方獲得上市公司1309萬股權。在離婚分割之後,當事雙方持股比例均低於5%,王錸根很快就表示,有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減持其剩餘股份。
無獨有偶,更早時間趙薇哥哥趙健與“嫂子”陳蓉的天價離婚案,也似乎存在類似情況。
唐德影視10月10日晚間公告,公司二股東趙健因婚姻關係解除,將其所持1921.32萬股公司股份(佔總股本的4.81%)分割給妻子陳蓉。離婚之後,兩人立馬減持套現,12月4日公告,陳蓉出手減持了480萬股。在此之前,趙健也曾明確表示,因“個人融資需要”,計劃3個月內減持其擁有的25%的唐德影視股份。
當時的“離婚式減持”套路很快引起各路爭議。彼時還有人吐槽,A股市場上的“離婚減持”,堪比離婚買房的“升級版”。如果股東離婚持股降到5%以下後,就能避開監管進行靈活減持,那當時費勁搞出的“最嚴減持新規”,又該置於何地?
今年1月12日,滬深交易所發佈了一個新的《減持規定》,專門對喜歡出奇招、玩套路的大股東們,作出了明確的具體的減持規定。這意味著之前逃避監管的策略行不通了。
具體來看,通過協議受讓、大宗交易、競價交易、離婚分割股權等方式轉讓股份,快速降低自身股份至5%以下,但仍為控股股東或持有特定股份的,應當遵守有關大股東、特定股東的減持規定。
而就在公告放出後的首個交易日,沃爾核材就在9月11日直接低開,最終報4.85元美股,收跌2.81%。接下來公司將如何表現,還需繼續關注!
部分資料自中國證券報、中國基金報等
編輯|陳雨禾 審核|賈秋紅
本文為|金融投資報jrtzb028(微信號)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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