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人被判刑!溫州“嚴打”訴訟時弄虛作假行為'

""48人被判刑!溫州“嚴打”訴訟時弄虛作假行為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市場交易方式的日益複雜,虛假訴訟作為一種新的違法形式開始活躍起來,並滲透於民間借貸案件、婚姻案件等各個領域。8月29日上午,記者從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防範和打擊虛假訴訟新聞發佈會上獲悉,2017年至2019年7月,溫州法院共在173件民事訴訟案件中發現虛假訴訟行為,涉及205人,其中134人被罰款、23人被拘留;48人構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浙江某某電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謊稱一已經背書交付其他公司用於支付貨款的匯票遺失,申請法院立案對該匯票進行公示催告,其行為妨害民事訴訟,永嘉法院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10萬元;袁某私蓋公司印章捏造勞動合同起訴公司要求補繳其社會保險,因提供虛假勞動合同,鹿城法院對其罰款人民幣5000元;為逃避自己向潘某借款50萬元的債務,蔡某甲與母親李某某、堂房兄弟蔡某乙共謀,偽造房屋買賣協議,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偽造購房款支付記錄,將蔡某甲所有的兩間房屋賣給李某某,在提起民事訴訟後,騙取法院調解書再申請執行,蔡某甲、李某某、蔡某乙均構成虛假訴訟罪,被瑞安法院判處一年六個月至七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總體而言,近三年來,溫州兩級法院發現的虛假訴訟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中,歷年所佔比例均不足1‰,說明溫州地區司法環境總體較好,但另一方面也說明由於虛假訴訟的當事人往往互相串通,隱蔽性較高,識別難度較大,目前樂清、蒼南、永嘉發現虛假訴訟的案件數量較多,案件類型以民間借貸最為多發,集中於涉財型糾紛,且手段呈現多樣化,違法犯罪的專業化程度較高。”溫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丁筱海介紹。

溫州兩級法院為有效打擊虛假訴訟,專門圍繞民間借貸領域開展專項治理。出臺了《民間借貸行為審查工作指引》(試行),將通過變造填空式借據、製造走賬流水、轉貸平賬、假借現金給付、虛構債權人、他人收款收息、惡意製造違約事實、收取高額費用、預收利息保證金等手段,製造證據鏈閉環,虛增債務金額等行為作為民間借貸行為合法合規審查的重點。法院還對職業放貸人群建立重點關注名單,對名單人員涉訴的案件,通過簽訂誠信保證書、優先引導調解、要求提供被告詳細聯繫方式,儘量採取直接送達方式、通知本人到庭陳述案件事實等方法,建立和完善預警和防範工作機制。同時將原告屬於職業放貸人或具有職業放貸人特徵,採用格式合同,存在高利貸,有意規避款項交付事實審查,隱匿還款付息事實審查,以暴力等非法手段催收借款等表徵作為的,作為甄別和防範的考量因素。

同時,溫州兩級法院還建立了訴前、訴中、訴後三階段全方位防治機制,訴前,在立案大廳以文字、圖片、視頻等各種形式告知當事人進行虛假訴訟的法律後果及責任;訴中,要求當事人填寫誠信訴訟承諾書,用規範的庭審模式及莊嚴的儀式感引導當事人如實陳述案件事實;訴後,通過多方平臺向當事人推送虛假訴訟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

法院還組織員額法官定期對經辦案件進行自查,特別關注民間借貸糾紛,以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為被告的財產糾紛,以拆遷區劃範圍內的自然人為訴訟主體的離婚、分家析產、繼承、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以已經資不抵債或者已經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為被告的財產糾紛,公司分立(合併)、企業破產糾紛,勞動爭議,以物抵債等類型的重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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