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面積達50%!父母起訴店家獲賠,文身男孩清洗費或超百萬

這些天,浙江江山市政協委員、從業二十多年的法官徐根才在撰寫完善一篇名為《關於完善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立法的建議》,徐根才建議將未成年人的美容、文身和抽菸、酗酒、上網吧一樣列入未成年人保護法。

文身面積達50%!父母起訴店家獲賠,文身男孩清洗費或超百萬

徐法官撰寫建議是有感而發:從2016年開始,當時不滿13週歲的江山少年濤濤(化名)開始不斷在四肢以及上半身文身,到2017年9月,濤濤的上半身紋身面積達50%,學校勸其休學一年。

年少時的衝動給他帶來的不僅是刻骨銘心的疼痛,還有漫長的清洗恢復——時至今日,他依然要不定期到醫院清洗文身。“除了身體的劇烈疼痛,濤濤父母還將為此付出超過百萬的清洗費。”徐根才說。

叛逆少年因文身捱打

捱打後變本加厲文身

濤濤2003年10月生於江山,是家中的獨子。父母都是生意人,家境不錯,因為忙於生意,父母和濤濤相處時間並不多。

在父親徐某眼裡,濤濤小時候是個很乖的孩子。2015年下半年,濤濤上了初中,結交了一批有文身的朋友。他們一起在看古惑仔系列的電影,一起結伴出去打遊戲。

從那時候開始,濤濤覺得“古惑仔身上的文身很酷很帥”,他決定嘗試文身。

2016年8月,濤濤第一次在胸前文了一個“鬼面”,濤濤覺得很疼,但很滿足,因為朋友們都誇他很酷。

濤濤開始漸漸地在前胸後背上文身了,但徐某夫婦並沒察覺。“孩子都是一個人住一個人洗澡,隱藏得很好。”

2016年年底,徐某在濤濤的背上發現了大片文身,憤怒的徐某狠狠揍了兒子一頓。

處於青春叛逆期的濤濤並不理會父親的責罵和母親的嘮叨,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文身。

2017年的一天,徐某發現濤濤的手指上有一塊文身,徐某暴怒,拽過濤濤的手使勁摳,濤濤手指鮮血直流,但文身還是沒有被摳掉。

捱打過的濤濤更頻繁地出入文身店,在手臂和前胸後背上文出各種圖案。“他們越是打我我就越想文身。”濤濤對法官這樣陳述。

2017年6月,徐某再一次在兒子的前胸後背看到了文身,他狠狠扇了濤濤數記耳光。

江山市人民法院一位法官介紹,此時濤濤身上諸如龍、麒麟、鬼面等各種圖案文身已經佔據上半身一半左右的面積。

被勸休學

家屬一怒將文身店告上法庭

2017年9月1日,未滿14歲的濤濤因文身被學校通知暫時休學。

學校給出的建議休學理由是“學生對校容校貌有較大影響”,建議對全身文身進行清洗,如果無法全身清洗,應對裸露在衣服外面的文身進行清洗。

通過和學校的溝通,徐某得知了文身帶來的害處並認可了學校的建議,濤濤開始休學。

徐某為孩子的未來充滿擔憂:大面積文身的濤濤將無法面對參軍、考公等諸多選拔,在以後的生活中將會遇到不可預測的諸多煩惱。

2017年9月11日,徐某夫婦將文身店店主之一的吳某告上法庭,理由是吳某侵害了濤濤的健康權,要求退還文身費以及醫療恢復費和精神損害費。2018年3月15日,江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吳某返還1000元文身費用,並賠償醫療費等費用共5000元,同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

江山市人民法院主審法官徐根才對判罰做出了這樣的法理解釋:對於未滿13週歲的濤濤來說,吳某明知徐某制止仍對濤濤實施文身行為,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文身行為不僅侵害了濤濤的身體權,也給濤濤的學業、擇業、社交等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吳某因過錯侵害濤濤民事權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文身清洗要花去超百萬元

還伴隨錐心疼痛

徐根才法官對文身清洗費用進行過調研:洗文身一處一般需要5-10次,按照兩個月清洗一次的頻率,最少也要10個月的時間,每平方釐米每次清洗費用在200元左右。濤濤全身的文身費用只花了數千元,可徹底清洗掉濤濤身上的文身費用可能超過百萬。

清洗文身只能在省三甲醫院裡進行激光清洗,清洗只能在皮膚上塗麻藥,疼痛度為劇烈疼痛。

徐某的手機裡至今還存放著濤濤在杭州某醫院清洗時的視頻:手術檯上的濤濤痛苦嚎叫著,聽著讓人心疼不已。

濤濤坦言,“真的要痛昏過去了,就跟火在燒著你一樣。”

因為文身尚未列入未成年人保護法,徐根才稱,判決此案主線是從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本意出發,綜合情、理、法等因素作出的判決。

徐根才認為,對於未成年人而言,目前網吧和香菸有禁止性規定,但文身比這些危害性更大,因為沒有法律約束。為此,作為江山市政協委員的徐根才多次提出建議,呼籲將文身等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並儘早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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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少兒不宜”,給未成年人文身是賺昧心錢

但其實,文身店又是“夾縫”中生存。文身既不被納入醫療美容項目;但因其具有微弱的創傷性、侵入性,也不被納入生活美容項目;所以,實際上,一些文身店,多是在掛諸如“紋繡和美容”“個人形象設計”之類羊頭,賣文身的狗肉,打擦邊球。這就使得其幾乎處於“三不管”灰色地帶,而由此,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也往往陷入維權難的困境。

無獨有偶,6月13日《都市快報》也報道了一起案例:杭州市蕭山區15歲的初一學生小劉,在胳膊上紋了張臉,他爸爸找到文身店,店主竟說:“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小孩不能文身”,而投訴到蕭山區市場監管局城廂所,答覆也相仿。而像濤濤,後續清洗文身費用預計超百萬元;即便家人訴至法院,江山市法院從未成年人保護的立法本意出發,綜合情、理、法等因素作出的判決,也只是:吳某返還1000元文身費、賠償醫療費等50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合計2.1萬元。誠如徐根才法官所說:因為沒有法律約束,“店主紋得心安理得,監管單位無法可依無權制止……法官判起來也困難重重。”

但是其實,文身確屬“少兒不宜”。因為未成年人尚不具備獨立的思考判斷能力。從民法角度說,少年還都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需監護人代理,或同意、追認。又有哪個家長會同意小孩文身呢?或是好奇,或覺好玩,或出模仿,或因衝動,一些少年貿然擅自文身;而箇中利害關係——文身對今後升學、參軍、就業等重要事項的深遠影響,都不是他們所預先了解的。比如徵兵,軍隊院校招生、招飛,都對文身有一定限制;公務員報考,如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就為:“文身,不合格。”

此外,文身時要是消毒不到位,也會造成感染,危及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還有,要是事後反悔,也是紋時容易,清洗時難。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的觀念也在不斷轉變,喜歡文身的人越來越多,接受文身的人也越來越多。不過,要入學、參軍的人還是要慎重文身。我國《應徵公民體檢標準》外科第十一條規定,面頸部文身,著軍隊制式體能訓練服其他裸露部位長度超過3釐米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度超過10釐米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線、文脣,女性文脣,不合格。

記者瞭解到,文身要清洗的話,不但很疼,而且價格較高。據媒體報道,浙江杭州一名未成年男子身上有多處文身,清洗起來要花費上百萬元。我市一名皮膚科醫生提醒,文身前一定要考慮清楚,慎重文身。另外,文身時還有可能導致過敏、感染,帶來不必要的痛苦。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錢江晚報 長城網 焦作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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