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3人吃飯1人酒後身亡 同桌兩人支付5萬元喪葬費又賠償2萬

渭南 大荔 二三裡資訊 2019-05-25

近日,大荔法院雙泉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同桌飲酒者死亡導致的生命權糾紛,在法官的調解下,兩被告主動賠償死者父親、兒子兩萬元。

該案死者正值壯年,與二被告系同鄉好友。當日,在幫被告家幹完些許活計後,三人前往某小飯店吃飯喝酒,死者在飲酒後醉意明顯,二被告遂將死者送回家中,並通過電話告知死者父親。然而,當死者父親回家後,發現死者已無生命跡象。

死者老父親已經八十多歲,兒子才剛剛進入社會,一次飲酒讓這個家庭痛失頂樑柱。事件發生後,在鎮司法所的調解下,被告先行支付喪葬費5萬元,後雙方就後續賠償費用無法達成一致,死者父親、兒子將二被告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各項損失二十餘萬元。

雙泉法庭受理案件後,先後多次與原、被告進行談話、調解,一方面告知原告方無論二被告的過失大小,死者作為成年人,都應對其身體狀況有充分了解,有足夠能力約束自身行為,故應對死亡結果承擔主要責任;一方面告知二被告雖然其已將死者送回家中,但未妥善交給家屬,於情於理也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最終,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達成文初協議內容並積極履行。

來源:大荔法院

(L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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