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江蘇省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羅洪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來源:江蘇檢察在線)日前,江蘇省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羅洪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
5月21日上午,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民用航空西北地區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副局長羅智峰受賄一案,該案由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李永強擔任審判長,渭南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逸強出庭支持公訴。省、市紀委監委幹部,人大代表,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群眾130餘人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初至2018年7月,被告人羅智峰利用擔任中國民用航空西北地區管理局黨委書記、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安排工作、協調工程、調整航班時刻等方面為閆某某、伍某某、袁某某、王某某等人的親友或公司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173萬元、3200美元、價值人民幣13萬元的儲值卡、價值人民幣10.5945萬元的工藝黃金500克。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羅智峰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按照認罪認罰普通程序進行審理,審判長李永強主導整個庭審過程,引導控辯雙方舉證、質證及進行法庭辯論,案件審理全程規範有序,被告人羅智峰當庭認罪認罰,該案經合議庭合議後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