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江蘇省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羅洪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江蘇 刑法 經濟 南京 欽州檢察 2019-06-16
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江蘇省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羅洪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來源:江蘇檢察在線)

日前,江蘇省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羅洪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羅洪明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羅洪明,並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羅洪明利用擔任鎮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大港開發總公司總經理,鎮江新區管委會主任、經濟開發總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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