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無錫工商下放兩類企業新設的登記管理權限

投資 經濟 財經 中國江蘇網 2017-05-27

中國江蘇網5月25日無錫訊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簡政放權,提高登記效率,方便企業群眾,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相關要求,無錫市工商局決定自6月1日起,將有限合夥企業和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新設的登記管理權限下放至各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這是該局繼3月份明確樑溪區存量企業增加註冊資本至200萬元以上無需再將企業遷至市工商局登記之後的又一簡政放權舉措。

根據無錫市工商局的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新設內資有限合夥企業和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實行屬地登記和管理,由經營場所所在地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履行登記管理職能,但市政府批准新設或市屬國有企業投資新設的不在此次調整的範圍之內,仍然由無錫市工商局登記。為避免企業往返,同時考慮基層的實際情況,無錫市工商局規定,6月1日前已名稱預核准但未進行設立登記的,以及上述兩類存量企業的變更、註銷、備案、年報等暫不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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