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浩明:上市公司業績變臉不能一變了之

投資 財會 金融 金融界 2019-04-28

進入4月下旬,滬深股市一度出現了一波較為明顯的下調,這裡的原因有很多,而一些上市公司公佈變臉的年報,則是其中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按有關規定,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如果預期年度業績同比變化超過50%,必須在1月底之前對上一年度的經營狀況作出預披露,創業板上市公司則不管業績是否發生變化,都必須按同樣的要求進行預披露。也因為這樣,在投資者看來,到了1月底的時候,上市公司上年度業績大局已定,該出現的變化也都應該公告了,因此自然就不再特別擔心隨後會再出現什麼業績地雷了,也因為這樣,今年1月份的時候,不少上市公司進行商譽減值導致上年度業績大幅度下滑,股市也隨即暴跌。過了1月底,這個風險似乎是消除了,大盤也就展開了相應的反彈。

但是現在看來,投資者還是天真了些。一些上市公司儘管預披露了去年的業績,但過了不久就作出了修正,前面還說是盈利的,轉眼卻又說是虧損了。有的公司甚至不止一次地修改業績,從開始預告的盈利上億最後變成虧損十來億。這種狀況,被投資者稱之為是變臉。也因為是這種變臉,完全改變了人們對這些公司的價值判斷,引發了較大的市場波動。而投資者如果是相信了原先盈利的預告而進行投資佈局,那麼到這時又看到一個鉅虧的公告,所受到的打擊無疑是巨大的,簡直就是欲哭無淚。

客觀而言,上市公司的業績變臉,大部分的原因不是出現在主營業務上,因為這一塊的經營狀況,在多數情況下還是比較容易確定的。在實踐中,主要是因為對會計準則的不同理解,改變對於應收賬款、存貨、商譽等的估值,還有的則是對對外投資進行計提。這種基於會計數據的調整,儘管只是在賬面上進行,但因為數額巨大,對公司來說還是會帶來很大的衝擊。而問題在於,這種調整,不應該是突然產生的,如果依據謹慎性原則,通常是能夠在預披露階段就能夠加以處置的。而在這個時候沒有做,到了後來迫於各方面的原因又做了,看上去是改正了某個錯誤,但卻是給投資者非常大的打擊。如果這種狀況反覆出現,那麼投資者怎麼會有投資積極性與投資信心呢?對被誤導的憤懣以及對業績的失望,會導致他們加速離開這些公司,進而將整個市場視為畏途。

由此也就想到一個問題,即對上市公司的業績變臉,不能任其一變了之,要進行追究。雖然現在也有相關的政策,規定如果最後公佈的業績與預披露的數據有較大差距,公司將受到譴責。但老實說這是遠遠不夠的。有關方面應該著手研究對這種客觀上屬於誤導投資者行為的懲處,其中不妨包括引進集體訴訟機制,支持投資者要求賠償等,另一方面則應該針對導致業績變臉的具體因素,有針對性地完善相應的會計制度,使之更加明確,在操作上有更為清晰的指向。這就可以避免對會計準則的隨意解釋,以及由此帶來的對投資者誤導的問題。當然,對於那些故意借業績預披露及隨後的更正來干擾市場正常運行從中謀取私利的行為,則應該嚴格按操縱市場論處,堅決地予以嚴厲打擊。

完整的信息披露是投資者投資上市公司的前提,也是對投資者最重要的保護措施之一。如果業績披露很隨意,預披露的信息可以輕易推翻,業績可以隨時調整,那麼就談不上最起碼的投資者保護。從這個角度出發,對於上市公司的業績變臉,絕對不能允許一變了之,要有追查,有處罰。否則,市場永無寧日。

本文源自金融投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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