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對政府資本金注入的PPP項目實行審批制

投資 技術 北京商報 2019-07-03

北京商報訊(記者陶鳳 肖湧剛)7月1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依法依規加強PPP項目投資和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開展PPP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審查,加強PPP項目監管。

通知明確,PPP項目要嚴格執行《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依法依規履行審批、核准、備案程序。採取政府資本金注入方式的PPP項目,按照《政府投資條例》規定,實行審批制。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的企業投資項目,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規定,實行核准制。對於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擬採用PPP模式的,要嚴格論證項目可行性和PPP模式必要性。

通知提到,PPP項目涉及公共資源配置和公眾利益保障,其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事項應由政府研究認可。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PPP項目可行性論證,合理確定項目主要內容和投資規模”的要求,所有擬採用PPP模式的項目,均要開展可行性論證。通過可行性論證審查的項目,方可採用PPP模式建設實施。

通知表示,加強對PPP項目實施方案的審核,通過實施方案審核的PPP項目,方可開展社會資本遴選。鼓勵各地建立PPP項目實施方案聯審機制,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嚴格審查實施方案主要內容是否與經批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核准文件、備案信息相一致。對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簡單的PPP項目,可將實施方案納入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併審核。

通知強調,公開招標應作為遴選社會資本的主要方式。不得排斥、限制民間資本參與PPP項目,消除隱性壁壘,確保一視同仁、公平競爭。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應與經批准的PPP項目實施方案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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