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風作案!監管專項整治行動之下,4S店依舊在捆綁銷售保險……'

"

4S店員工

“所有消費者在我們店購買新車,頭一年都必須在我們店購買車險。這在全國都一樣。”

4S店員工

“你這麼強勢要求不在4S店購買車險也可以,但廠家原本給的1.2萬元優惠價,就只能給你優惠8000元了。”

8月12日,《國際金融報》記者走訪了上海浦東新區的多家4S店,當問及是否必須在4S店購買車險時,得到了上述基本一致的回覆。

某4S店內部員工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4S店和保險公司一般都會簽訂一份協議,除了手續費外,4S店會要求保險公司一年的事故車送修要達到一定數量。同樣,保險公司會要求4S店一年的保費也要達到一定數量。

"

4S店員工

“所有消費者在我們店購買新車,頭一年都必須在我們店購買車險。這在全國都一樣。”

4S店員工

“你這麼強勢要求不在4S店購買車險也可以,但廠家原本給的1.2萬元優惠價,就只能給你優惠8000元了。”

8月12日,《國際金融報》記者走訪了上海浦東新區的多家4S店,當問及是否必須在4S店購買車險時,得到了上述基本一致的回覆。

某4S店內部員工向《國際金融報》記者透露,4S店和保險公司一般都會簽訂一份協議,除了手續費外,4S店會要求保險公司一年的事故車送修要達到一定數量。同樣,保險公司會要求4S店一年的保費也要達到一定數量。

頂風作案!監管專項整治行動之下,4S店依舊在捆綁銷售保險……

捆綁銷售

4S店銷售新車車險,在4S店的銷售顧問們看來,似乎是一件理所當然的“好事兒”。

上海浦東新區某4S店銷售顧問李全(化名)向記者細數道,“在我們這買保險,和在保險公司買的價格基本是一樣的,我們和太保、人保、平安等多家大型保險公司都有合作。”

小李稱,在店裡購買車險,購車優惠1.2萬元,但不在這買,購車優惠就要少4000元。

“實際上,絕大多數客戶都會選擇在我們這買,有購車優惠,買保險也只是順便的事。”為了盡力說服記者,小李連忙補充,“你放心,我們不會給你推薦盜搶險、刮痕險之類的險種,只有基本的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等,保額多少、選哪家公司都由你們來決定。”

理賠服務如何?據另一家4S店的銷售顧問張晉(化名)介紹,4S店都有定損點,車主碰到小擦小碰可直賠理賠,方便快捷。

不過,據記者走訪瞭解,部分4S店合作的保險公司並不多。“我們店主要推薦中華聯合的車險,因為是長期合作,理賠會方便且快速很多。”某4S店銷售顧問王笑笑(化名)告訴記者。

利益驅使

新車車險,一直以來都是4S店和保險公司“搶食”的主陣地。

一方面,4S店作為一個車險銷售的強場景,客戶資源精準且量大,這也是保險公司長期依賴4S店作為銷售主渠道的根本原因。

另一方面,4S店銷售新車本身利潤微薄,甚至虧損,而車險及相關增值服務已經成為其賺取利潤的重要來源

某4S店內部員工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現在4S店的日子可不好過,靠賣車幾乎賺不到錢,如果是賣新能源車的,還得拿錢墊幾個月的國家補貼給消費者。新車車險顯然是最好的‘現金奶牛’。”

據該內部員工透露,保險公司給到4S店的佣金大多為20%至40%。此外,雙方還會簽訂一份協議,4S店會要求保險公司一年的事故車送修要達到多少。同樣,保險公司會要求4S店一年的保費要達到多少。

記者查閱部分互聯網中介平臺發現,交強險佣金比例基本是統一為3%,商業險佣金比例則差別較大。比如,“老三家”的佣金比例大多為16%,而其他中小險企的佣金比例為20%至32%。

據某熟悉車險市場的業內人士介紹,4S店的議價能力相比其他中介平臺會強一些。不過,“報行合一”下,佣金比例都不會太高,最多也只會高出幾個百分點。

該業內人士還透露,大部分中介平臺都上不了新車的保險,原因是保險公司對其進行了限制。

難解之題

表面看來,4S店捆綁銷售新車車險是一個“三贏”的好生意。4S店能賺取更多利潤,保險公司能獲得高額保費,消費者也得到了方便和優惠。

但實際卻是,4S店捆綁銷售車險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導致保險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險公司喪失了對客戶資源的掌握,利潤空間進一步被壓縮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律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買新車必須購買車險涉及到強制性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消費者可以拒絕。而通過優惠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的行為,有打擦邊球的嫌疑。“但從法律上講,可能不存在很大的問題,因為是否給予優惠,以及給予優惠的比例,均取決於4S店”。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保險市場研究中心主任郝演蘇向《國際金融報》記者坦言,“目前這種情況仍然很難改變。除非監管部門取消4S店的保險代理資格,或者明令規定4S店收取的保險佣金最高不得超過新車價格的一定比例。”

在郝演蘇看來,政府要有決心,統一制定新車保費佔新車出廠價格的百分比,誰違規就取消銷售資格,才能奏效。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也表示,保險公司分銷渠道關注性價比,渠道分散化雖能降低其對某一類渠道的依賴,但4S店在汽車銷售和使用鏈條中的作用強,其作為渠道的性價比是較高的,作用難以替代。

“保險公司既要與4S店合作,分享其在汽車消費鏈條中的市場地位,促進保險消費,也應當加強與汽車消費者之間的直接聯繫和信任。”王向楠提出。

監管“亮劍”

記者瞭解到,監管部門已於近日下發《4S店兼業代理機構捆綁銷售保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下稱“方案”),要求各銀保監局和持有保險兼業代理許可的4S店開展自查整治和抽查工作,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向捆綁銷售車險等市場亂象開刀

根據方案,此次整治工作分為4S店自查整改、各銀保監局開展重點抽查以及報告總結三個階段,時間從2019年8月起至10月18日。

在自查整改階段,要求各銀保監局先組織轄內具備兼業代理資質的4S店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務必全面覆蓋排查主體,做到廣覆蓋、無死角。一旦發現存在捆綁銷售、違規套費、操作不合規等情況,必須立即整改,果斷處理,切實做到邊查邊改,立查立改。

在重點抽查階段,由各銀保監局開展監管抽查,檢查對象選取務必做到重點突出:一是社會反響強烈,被新聞媒體曝光過的持證4S店必須納入抽查範圍;二是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漏報瞞報情形的持證4S店必須納入抽查範圍;三是有信訪舉報線索的持證4S店必須納入抽查範圍。具體檢查數量由各局自行確定。

在總結報告階段,要求各銀保監局於2019年10月18日前,向銀保監會中介部報送專項整治工作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組織實施、自查情況、抽查情況、行政處罰和工作建議等內容。

此外,監管部門還將加大對與無證4S店合作保險公司的處罰力度。嚴肅查處與不具備代理資質的4S店合作的保險公司,嚴厲打擊保險公司通過其他渠道套取費用向4S店賬外支付的行為,對協助保險公司套費的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同查同處,形成監管合力、徹底規範市場秩序,推動車險改革。

(國際金融報記者 羅葛妹)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