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閘區家長最關心的來啦!2017—2018學年南通市港閘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施教區範圍已經確定快來看看你家孩子上哪所學校!
港閘區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學校施教區範圍
港閘區實驗小學:
1.通揚運河以東,城北大道以南,長泰路以西,永興大道以北;2.大南新村(與唐閘小學共同承擔)
唐閘小學:
九圩港接通揚運河接永和路接長平路至九圩港(其中:大南新村與實驗小學共同承擔)
永興小學:
通呂運河接通揚運河接永和路接長平路接永興路接城港路至節制閘
曙光小學:
通呂運河接城港路接蘆涇路接長江
天生港小學:
1.九圩港接城港路接永興路接長平路至九圩港
2.蘆涇河接城港路接九圩港大橋接長江
十里坊小學:
通揚運河以東,永興大道以南,幸福豎河以西,通呂運河以北區域
北城小學:
1.秦灶街道區域範圍
2. 幸福豎河以東,通呂運河以北、秦灶河以西、寧啟鐵路以南的唐閘、幸福街道地域村居
沿河橋小學:
秦灶街道區域範圍(與北城小學共同承擔)
鶴濤小學:
通寧大道以東、寧啟鐵路以北幸福街道範圍
啟秀市北學校小學部:
長泰路以東,城北大道以南,通寧大道以西,永興大道以北;
五里樹小學:
通揚運河以東,城北大道以北陳橋街道範圍
港閘區小學新生入學基本條件
今年港閘區小學招生時間為7月16日至24日。7月16 日至17日,本地生源報名;7月23日至24日,有空餘學額的學校,接受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人員子女報名。
(一)市區戶籍生源,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本區擁有合法產權房的,根據住宅房產證地址,確定施教區就讀學校。有以下情形的:
1.父母(監護人)無產權房與祖輩三(四)代同堂且戶籍一起的,需提供市房管部門出具的監護人無房證明(2017年4月後出具),可在祖輩產權房所屬施教區範圍學校就讀;
2.拆遷安置的,按安置房所屬施教區範圍入學;未安置的,需提供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拆遷資料,可在原址報名入學,也可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提供期房、租住房(公租房除外)、商辦房等入學材料的,不作為施教區入學依據;
4.僅提供本地戶籍,未提供住宅房產證的,戶籍所在地不作為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依據,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二)非市區戶籍生源,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我區購置住宅房的,視為本地生源,直接到產權房所屬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
(三)非市區戶籍生源,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我區無合法產權房但符合我區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入學條件見後文),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隨遷人員子女入學報名。隨遷人員暫住地址不作為就近入學的充分依據。港閘區內統籌安排均視為就近入學,不服從安排的視作放棄入學機會。
港閘區初中學校施教區範圍◆市直
第二初級中學教育集團:
1.通揚運河以東,永興大道以北,長泰路以西,城北大道以南
2.九圩港接通揚運河,通揚運河接蘆涇河,蘆涇河接黃海路,黃海路接城北大道,城北大道接長平路。
天生港學校:
1.長江接蘆涇河,蘆涇河接城港路,城港路接九圩港
2.城北大道接長平路,長平路接九圩港,九圩港接城港路
3.城港路接蘆涇河,蘆涇河接黃海路,黃海路接城北大道,城北大道接城港路
南通市越江中學:
長江接蘆涇河,蘆涇河接通揚運河,通揚運河接通呂運河,通呂運河接長江。
南通市北城中學:
1.通呂運河接通揚運河,通揚運河接永興大道,永興大道接通寧大道至一號橋;
2.通呂運河接濠西路,濠西路接通寧大道,通寧大道接寧啟鐵路,寧啟鐵路接秦灶河;
3.通呂運河以北,秦灶河以東範圍內秦灶街道區域內樓盤、村、社區
南通市啟秀市北學校初中部:
長泰路以東,城北大道以南,通寧大道以西,永興大道以北;
南通市幸福中學:
通寧大道以東,寧啟鐵路以北的幸福街道地域的村和社區
南通市陳橋中學:
陳橋街道地域所有村和社區
港閘區初中入學時間安排
1、5月中旬,各學校按《2017年港閘區小學畢業工作意見》(港閘教[2017]32號)要求,收取學生監護人提交的相關入學證明材料;
2、6月15日,區教育局組織材料審核;
3、7月5日前,區教育局根據審核材料對全區小學畢業生進行分配;
4、7月7日至8日,小學畢業生到就讀小學領取《小升初入學告知書》;
5、7月11日,在港閘區委黨校(城港路56號)信訪大廳接受區外就讀小學畢業生單獨報名,報名時攜戶口簿、小學畢業證書、監護人房屋產權證(隨遷人員子女入學條件見附件)等;
6、7月22日,根據學校招生公告要求,小學畢業生持相關材料至錄取中學報到入學。
港閘區初中新生入學基本條件
(一)市區戶籍生源
1.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本區擁有合法產權房的,根據其提供的住宅房產證,確定施教區就讀學校;
2.父母(監護人)無產權房與祖輩三(四)代同堂且戶籍一起的,需提供市房管部門出具的監護人無房證明(2017年4月後出具),可在祖輩產權房所屬施教區就讀;
3.拆遷安置的,按安置房所屬施教區範圍入學;未安置的,需提供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拆遷資料,可在原址入學,也可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4.僅提供本地戶籍,未提供產權房的,戶籍所在地不作為施教區報名入學依據,由區教育局在全區範圍內統籌安排入學。
(二)非市區戶籍生源
1.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我區持有住宅產權證的,視同本地生源分配至施教區學校入學;
2.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我區無合法住宅產權房的,原在我區就讀小學的,按照“就讀小學相對就近中學”原則安排指定學校入學(安排表見後文);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我區暫住的非我區小學畢業生,符合我區入學條件(入學條件見後文)的,在規定時間內報名,視情形統籌安排入學。
提供期房、租住房(公租房除外)、商辦房等入學材料的,不作為入學依據。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學校保留追究其監護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隨遷入學子女入學條件
(一)父母在本地企事業單位務工的:
1.戶籍證明(家庭戶口本);
2.港閘區範圍內居住證(2017年1月1日前領取);
3.勞動就業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
4.南通市區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卡(含2017年1月至6月連續的繳費清單)等材料。
(二)在本地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
1.戶籍證明(家庭戶口本);
2.港閘區範圍內居住證(2017年1月1日前領取);
3.經商活動證明(2017年之前領取的工商營業證);
4.近三個月納稅證明。如屬於免稅的,入學條件同要求(一)。
我區小學畢業隨遷子女
指定初中就讀學校安排一覽表
序號 | 原就讀小學 | 指定初中 |
1 | 港閘區實驗小學 | 第二初級中學集團總校 |
2 | 唐閘小學 | |
3 | 十里坊小學 | |
4 | 天生港小學 | 天生港學校 |
5 | 永興小學 | 越江中學 |
6 | 曙光小學 | |
7 | 北城小學 | 北城中學 |
8 | 沿河橋小學 | |
9 | 鶴濤小學 | 幸福中學 |
10 | 五里樹小學 | 陳橋中學 |
非我區小學畢業隨遷子女——指定初中就讀學校安排一覽表
序號 | 片 區 | 指 定 學 校 |
1 | 通揚運河以東片區 | 幸福中學 |
2 | 通揚運河以西片區 | 天生港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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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