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一公交司機瞭望不夠將行人撞倒 傷者搶救無效死亡

通化 刑法 交通 經濟 二三裡資訊 2019-06-29

近日,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孫某交通肇事一案。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孫某於2019年4月7日11時30分許,駕駛吉XXX**號大型普通客車由通化市江南方向途經新華轉盤往官道嶺方向行駛,當行駛至新華轉盤附近時,因觀察瞭望不夠,將前方橫過道路的行人國某某撞倒,造成被害人國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經認定,孫某負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發後,孫某積極救治被害人,配合偵查,如實供述案件事實,系自首。

2019年5月13日,通化市公共汽車公司積極賠償國某某家屬經濟損失,雙方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諒解協議。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鑑於其系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並得到諒解,可對其免予刑事處罰。依法判決被告人孫某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處罰。

(二三裡編輯 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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