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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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檢察日報

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的意見》已經第十三屆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第六十次會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9年8月26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大檢察理論研究創新力度,促進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充分發展,進一步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結合今後一個時期檢察理論研究和檢察實踐工作發展趨勢,就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的歷史使命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理論是實踐的指南。沒有正確的法治理論引領,就不可能有正確的法治實踐。檢察理論研究是檢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工作的創新發展離不開檢察理論研究的支撐。最高人民檢察院歷來高度重視檢察理論研究,先後出臺《關於加強檢察理論研究的決定》(1999)、《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理論研究的意見》(2003)、《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基礎理論研究成果獎勵辦法》(2005)、《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應用理論研究成果獎勵辦法》(2006)、《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管理辦法》(2005制定,2010、2019年修訂)等規範性文件,多數省級檢察院參照出臺了相關制度,極大地調動了檢察系統內外人員參與檢察理論研究的積極性。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轉化,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提出水平更高、內涵更豐富的需求,人民檢察事業也進入新的歷史發展時期,面臨恢復重建以來影響至為深遠的轉折、重構和提升。全國檢察機關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工作總要求,細化實化一系列思路、舉措,檢察監督辦案成效逐步顯現的同時,對檢察理論的需求也日趨迫切。檢察理論研究亟須根據新形勢、新要求承擔起新的時代使命。如果不能在理論上對一些根本性、關鍵性問題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檢察工作的發展就會受影響,甚至還會影響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道路自信。當前檢察理論研究工作仍明顯滯後於現實發展,是檢察工作面臨的突出短板和弱項,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檢察工作的健康發展。

二、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的基本要求

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檢察理論研究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實把握加強和改進檢察理論研究的基本要求,及時為檢察實踐和檢察改革輸送高品質的智力產品,推進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檢察工作是政治性極強的業務工作,也是業務性極強的政治工作,檢察理論研究也是如此。加強新時代檢察理論研究,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檢察工作發展中的問題,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研究。要通過理論研究,加深系統內外、社會各界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大政方針的理解,加深對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及對政法工作、檢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把握。人民檢察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和法學理論中國化的偉大成果,是黨領導人民推進法治建設的偉大創舉。必須發自內心認同,才可能始終堅定檢察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才可能更有底氣以創新發展的檢察理論,發出新時代檢察最強音。

(二)堅守人民立場。人民立場是檢察機關的根本政治立場。具體到檢察理論研究,本質就是“為民”。真正要做出符合時代要求的檢察理論研究成果,必須腳踏實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研究方向,必須著眼於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檢察實踐問題,迴應人民群眾的普遍關切。各級檢察機關只有著眼於社會主要矛盾轉化,利用辦案、調研、民意調查等方式,認真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準確把握人民群眾的新需求,才能做好檢察產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豐富檢察理論研究產品內涵,提升檢察理論研究成果質量,強化檢察制度“人民立場”,真正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三)堅持實踐導向和問題導向。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與實踐服務、為全面依法治國理論與實踐服務,是檢察理論研究的主要目的。檢察理論研究不盡的源泉就在豐富而鮮活的檢察實踐、檢察監督辦案中。檢察理論研究必須始終圍繞檢察實踐展開,從中發現檢察監督辦案中的真問題,從理論上深加闡釋、精予指引,使理論研究真正“接地氣”。

(四)堅持兼收幷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體現了我們制度的優勢和獨特性。但也要看到,隨著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不同國家創造的法治文明總體趨勢是交流交融。我們應當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借鑑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的要求,積極適應、主動融入多樣文明相交相融的發展大勢,認真分析不同國家和地區司法制度的不同文化背景、歷史傳統、政治制度,從中發現制度的文化傳承、根源理由,把握其中蘊含的原理、規律,從深層次吸收借鑑先進的、優秀的法治文明和法律智慧,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

三、新時代檢察理論的研究重點

(一)加強檢察理念研究。反貪職能轉隸後,新一屆高檢院黨組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圍繞如何充分運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提升檢察監督效果,針對性地創新發展工作理念,提出包括轉隸就是轉機,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雙贏多贏共贏,精準監督,“智慧藉助”,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等理念,得到系統上下一致認同,在社會上產生很好反響。這些因應形勢發展變化、推動檢察工作創新發展的理念,亟須加以理論闡釋和實踐總結。

(二)加強檢察基礎理論研究。新時代,世情、國情、社情發生深刻變化,檢察制度也面臨新的轉型,迴應與檢察工作息息相關的基礎性、戰略性、宏觀性、全面性問題的需求日趨迫切。要通過總結經濟社會和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發展規律,尋找我國檢察制度創新發展的科學途徑,確保我國檢察制度的創新發展能夠服從和服務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全局;要關注檢察制度憲法基礎、檢察院組織法、檢察官法的實施、檢察權運行規律、檢察倫理、檢察政策、檢察管理等基本理論問題;要重點研究“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基礎理論、不同檢察權能之間的相互關係,力求為檢察工作發展夯實理論基礎。

(三)加強檢察改革和發展研究。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入,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成為一項核心任務,檢察改革研究的總體方向也從宏大敘事為主向微觀專題研究方面轉型。司法實踐迫切要求從理論上對相關制度的操作性、細節性問題作進一步的深入研究,在合理構建相關配套機制的基礎上保障各項改革措施的穩步推進和貫徹落實。各級檢察機關要站在更務實的角度,從依法治國的全局出發,按照檢察制度發展規律、檢察職權配置規律和檢察權運行規律的要求,細化研究檢察職能調整和內設機構改革後,如何構建與之適應的新的工作機制,如何完善檢察業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在司法責任制實施後如何加強檢察監督管理機制建設,如何理解檢察官在刑事訴訟的檢察環節所承擔的主導責任等具體問題,推動檢察改革不斷向縱深發展。

(四)加強檢察實務和應用研究。當前,檢察系統經過對內設機構的重塑性改革,形成“四大檢察”“十大業務”並行的檢察監督辦案總體格局。其中每一項檢察業務都有諸多新的研究領域。刑事檢察方面,應當重點研究刑事檢察理論體系的構建,如何深化、指引刑事法律的正確理解和適用,確保公正辦理案件;如何深化捕訴一體運行機制,以及捕訴一體後如何強化訴訟監督職能。民事檢察方面,應當重點關注如何破解案件受理層級“倒三角”問題,更好發揮基層檢察院的作用;如何踐行精準監督;如何通過抗訴、檢察建議促進民事訴訟中的理念、政策、導向創新、發展、進步。行政檢察方面,應當重點研究如何定位行政訴訟監督;檢察監督如何貫穿行政執法與行政訴訟,促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公益訴訟檢察方面,應當重點研究如何優化案件類型結構,加大行政公益訴訟辦案力度;如何完善與行政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督促檢察建議落實、整改到位;如何穩妥、積極推進公益訴訟檢察“等”外探索。此外,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偵查、未成年人檢察、控告申訴檢察、案件管理、司法解釋、國際司法協助等,都有很多需要深化研究的問題,應當成為檢察理論研究新熱點。

四、完善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機制

檢察理論研究是一項系統工程,其健康發展必須依靠強有力的整體研究工作格局。新時代,各級檢察機關要把進一步促進檢察理論研究整體性工作格局的形成並切實發揮作用,作為推動檢察理論研究穩步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

(一)構建全員參與的調查研究工作機制。檢察理論研究主責在檢察機關,首先是各級院黨組,負責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的部門要發揮好組織、管理、協調作用。應當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院領導抓具體,上級院和職能部門加強督導協調,業務部門主動研究,全體檢察人員廣泛參與檢察理論研究的格局,並輔之以兼職調研員、辦案與研究互動等相配套的工作機制,讓檢察人員成為檢察理論研究的主體。上下級院對應的業務部門之間,辦理相同類型的案件、遇到相同類型的問題,可以在共同調研基礎上形成合力,共同開展理論研究。基層院的研究力量相對薄弱,遇到理論和實踐中的問題可以上“檢答網”,及時向上級院反映,由上級院組織力量牽頭開展研究。同時,課題制、年會制、激勵機制、合作機制等工作機制多年來對於鼓勵和引導檢察理論研究發揮了重要作用,也要繼續落實完善。

(二)建立與科研院校無縫銜接戰略合作機制。要融合法學界和其他政法系統的研究力量,與法學研究機構、重點研究刊物、專家學者等建立起更加緊密聯繫。要建立健全與法學院校、科研單位的長效合作機制,通過共建專門研究基地、建立專家諮詢委員會等形式,形成特色鮮明的檢察智庫,滿足不同層級檢察決策需求。要通過選聘法學專家到檢察機關掛職、選派優秀檢察官到高校兼職任教、與高校共建研究實踐基地、合作承擔課題等多種形式,形成檢察理論研究的強大合力。強化與法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以及中國法學會、有關學會、研究會等學術團體的交流與合作,廣泛吸收實務界理論研究的成果和經驗,進一步形成共識,增強理論認同。要主動完善與法學、法律類報紙期刊、主流媒體的合作機制,鼓勵檢察人員積極參加系統內外的學術交流活動,擴大影響力。探索建立與法學類報刊雜誌的經常性聯絡機制和信息交換機制,定期向他們反饋檢察工作情況、工作重點、重大改革舉措、指導性案例、實務中的疑難複雜問題,供他們瞭解檢察工作動態和確定研究選題參考;鼓勵期刊雜誌開設檢察理論專欄,探討檢察理論和實踐問題,刊發相關成果。對此,檢察機關要在系統內組織研究力量予以支持,並根據報刊雜誌反饋的檢察理論研究情況,加強對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的指導。

(三)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各級檢察院黨組要把檢察理論研究作為一項基礎性、戰略性工作。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院領導抓具體,就是要推動建機制、搭平臺、強保障,以便找準問題、研究問題。只有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影響性的案件,瞭解檢察監督與辦案中的實際問題,才能真正推動檢察理論研究。對於事關檢察事業長遠發展和檢察改革的重大理論問題和檢察監督與辦案中的重要問題,各級檢察長、分管領導都應當主動牽頭,帶頭開展研究,發揮以上率下作用。全國各級檢察院、各職能部門、各辦案機構都要增強在檢察理論研究方面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將加強檢察理論研究作為與司法辦案相得益彰的重要工作來推進,積極做好研究動員和研究組織工作。省級院應當成立檢察理論研究領導小組,組織領導本省範圍內的檢察理論研究工作。

(四)重視專家型檢察官、檢察理論研究人才培養。各級檢察機關要為專家型檢察官和檢察理論研究人才的成長搭建平臺、提供機會。要鼓勵研究能力強的同志積極參加年會、培訓、申報課題和案例分析研討。對於高層次理論研究人才,可以採取推薦研修、支持在檢察學研究會任職、參加科研成果評獎等方式,為其提供鍛鍊機會和展示平臺。在幹部選拔任用、考核中,要把是否有研究能力作為選任領導幹部、遴選檢察官、擇優晉升檢察官等級的重要參考,把檢察理論研究成果作為衡量檢察人員績效的一個重要方面。上級院檢察官尤其是高檢院、省級院檢察官,都應當朝積極承擔課題研究,撰寫調研報告、案例分析、業務分析,參與規範性文件起草的方向努力,爭做專家型檢察官。要營造更好的檢察理論研究氛圍,培養造就更多優秀的專家型檢察官和檢察理論研究人才。

(五)改進研討交流平臺。應當充分發揮“檢答網”等新平臺的交流作用,增進檢察系統內部的理論共識,確保重大檢察理論問題的頂層設計與基層實踐同頻共振。要在舉辦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省級檢察理論研究年會、專題論壇、學術交流等方面大膽創新,強化參與主體的多元性、交流主題的針對性、交流形式的多樣性和研討的深入性,積極與學術界、各政法機關之間開展對話交流。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及各專業委員會的交流平臺作用,積極開展系統內外學術交流活動,不斷營造檢察理論研究的良好氛圍。

(六)完善激勵機制和經費保障機制。各級檢察機關要善於與財政部門協調,將科研獎勵經費納入預算。繼續落實和完善優秀檢察理論研究成果評選制度,對檢察理論研究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和獎勵。各級檢察機關要把用於檢察理論研究的課題費、圖書資料費、獎勵費等資金列入檢察業務費,切實保障檢察理論研究的經費支持。

(七)探索建立年度檢察理論研究工作績效通報制度。各省級院每年應當對本轄區內的檢察理論研究成果、主持承擔或組織發佈課題、開展檢察理論研究活動、檢察理論研究成果轉化為決策等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情況進行數量、質量的單項和綜合統計分析,形成分析報告,每年年初報送高檢院檢察理論研究所。高檢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對各省級院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統計、分析,形成工作績效分析報告,經高檢院檢察理論研究領導小組審定後,在檢察系統予以通報。檢察理論研究工作成績突出的省級院可被邀請在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上介紹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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