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每個人都有“不能拼”的時候

跳槽那些事兒 南方日報 人民網 2019-04-11

“無論業績好壞,職位高低,也不管是老員工或者管培生,不管是身體原因還是家庭原因,凡是不能拼或者拼不動的,都要淘汰掉或協商解決掉。”這是某互聯網公司最近被曝光的內部郵件,除了“不能拼的人”,被列入淘汰標準的還有“績效差的人”“性價比低的人”。消息一出,在網上引發熱議。該公司最新迴應稱:“脫離上下文語境和具體案例去解讀信息,很容易產生片面解讀。”

企業不養閒人,這是一般常識。如對績效差的人“末位淘汰”,雖然在法律上有一些爭議,但仍在可理解的範圍內。而對“不能拼的人”也一概淘汰,就讓人有些摸不著頭腦了——績效差,可以用數據說話;不能拼,通過什麼來體現呢?正如郵件裡說的,“不管是身體原因還是家庭原因”,這都是主觀性理由,給人感覺是企業隨時可以裁員。如此評價標準,不是公然違反《勞動法》嗎?再說說“性價比”,就更令人無語了。“性價比”通常用來形容商品,這裡用在人身上,是對人的工具化、商品化。更進一步,什麼是人的“性價比”呢?倘若也沒有硬性標準,毫無疑問,這又不過是種“生殺予奪”的藉口。

更令人稱奇的是,面對如此是非分明的問題,一些互聯網公司不僅不以為恥,還強行臆造出某種文化和道德色彩。如淘汰“不能拼的人”,被認為是營造一個“公平競爭而不是混日子的環境”,是對“大多數努力工作的員工負責”。這樣的“畫風”是不是很熟悉?最近備受關注的“996工作制”,竟然也有公司迴應稱,“幾年後回頭看,這絕對是好事”。一些類似的觀點,宣稱的是“效率至上”的價值觀,否認的是人道主義的文明觀,短期看節省了成本、創造了利潤,但從長遠來看,員工對這樣的企業很難有歸屬感,企業也很難得到社會的尊重與認同。

互聯網公司踢走“不能拼的人”,並不是個例,而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眼下熱了好多年的互聯網行業,正被認為經歷“寒冬”,並不少見“裁員”的傳聞。之所以如此,首先是跟行業發展的規律有關,互聯網行業迭代升級快、經濟週期短,加班壓力和人員流動性都較其他行業強度高一些;其次也要看到,“裁員”之密集,跟一些互聯網公司的異動有關,形勢好的時候,人人相信“豬都能在風口飛起來”,因此不計後果、盲目擴張,等形勢不好了,就選擇偃旗息鼓、退守陣地。太過盲目的創新創業、追逐熱錢,其結果是傷害了員工的感情,某種程度上也可能損及社會對互聯網行業的信心。

說到底,企業將合適的人請上車、不合適的人請下車,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管理策略。我們並不否認這種策略的正當性,但其施行應該在《勞動法》確定的範圍內,以合適的理由、正當的方式對待勞動者。同樣,企業激勵人的“拼勁”無可厚非,但不該以“996工作制”的形式推行,即便正常加班,也要按照加班費的標準予以補償。眼下,許多人對互聯網公司的裁員風險、工作壓力頗有意見,其實不是對裁員和加班本身不認同,而是希望企業能守法有度、守信有德。每個人都有可能變成“不能拼的人”,只有多些人文關懷、多些人性色彩,這樣的企業才有溫度,才會培養出員工的歸屬感、忠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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