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打創城工作人員和民警 六旬老漢妨害公務被判刑'

跳槽那些事兒 刑法 經濟 王國斌 荊門新聞網 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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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掇刀區法院獲悉,掇刀區一六旬老漢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這名老漢今年67歲,家住掇刀區掇刀石街道望兵石社區。2018年11月22日下午,掇刀石街道創城工作人員在對其家門前的舊沙發進行集中整治時,他上前阻攔並朝一名工作人員左側耳部打了一拳,導致工作人員左側耳部挫傷。現場執勤民警將他口頭傳喚至高新區·掇刀區公安分局掇刀石派出所接受調查,因掇刀石派出所辦案區大樓正在修建中,民警核實他身份後,準備將他帶往分局辦案區進行調查。他情緒激動,朝一名辦案民警的左側臉部打了一拳,導致該民警左側面部挫傷。2018年11月23日,他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被逮捕,2019年1月2日被取保候審。案發後,他賠償了被其毆打的創城工作人員和民警的經濟損失並道歉,獲得兩人的諒解。

掇刀區法院審理認為,該居民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他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從重處罰,但其犯罪時系年滿65週歲的老年人,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當庭自願認罪,並已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取得受害人諒解,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決。(記者劉國鋒 通訊員王國斌)

來源:荊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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