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校外培訓班的“危險者”培訓機構監管亟需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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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0日凌晨,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泉山發佈消息稱,2019年7月以來,該局根據工作中掌握的線索,經依法偵查,成功破獲一起涉毒案件,截至目前共抓獲涉毒人員19人,其中16人為外籍人員(7人為某教育機構外教,另9人為學生)。

假期中,不少“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家長會利用這段時間將孩子送進各種培訓班學習,英語培訓班是很多家長的第一選擇,有“外教”的英語班更是走俏。但事實上,不少“外教”存在低學歷、教師資格證網購等情況,除此之外,培訓機構也面臨監管滯後、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對此事進行探訪發現,培訓班裡“危險者”無處不在。

有張外國臉就能當外教

不久前,江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會同江陰市公安局要塞派出所進行培訓機構日常巡查時,在某培訓機構發現一名金髮碧眼的外籍男子正在給一群小朋友上課。當民警要求該外籍男子及機構負責人出示相關證件時,沒有得到明確答覆。

後經查,該外籍男子名叫邁克,來自英國,系該機構的英語老師,但其卻沒有在華工作類居留許可及工作許可。而培訓機構明知這一情況仍聘請其從事外語教學。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邁克的教學行為構成非法就業,該機構聘請邁克擔任教師的行為構成非法聘用外籍人員。目前,邁克和該機構均被公安機關依法罰款一萬元。

據國家外國專家局的官方統計,2018年中國從事教育行業的外國人已達40多萬,合法外教數量僅佔三分之一。2019年1月以來,無錫公安出入境部門已在外教領域查獲“非法就業”外國人28名。

“目前,由於國際間交流增多,外國人到中國旅遊工作的越來越多,其中有不少人拿的是旅遊簽證。”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李川表示。

某些在培訓機構從事教育工作的“外教”不具備相關從業資格證和經驗,不僅難以保證教學質量,甚至帶來一些不確定的隱患,並非長了張外國人臉就是合格合法的外籍教師。

針對如何辨別“外教”身份,江陰警方表示,在核實外教身份是否合法時,需要查看外教護照內是否有當地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居留許可,並查看居留事由一項是否為“工作”且在許可有效期內;外教是否持有外國專家局簽發的“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此外,家長們還可以掃描“外國人工作許可證”正面(照片面)右下角二維碼,查看該外教的身份和工作信息,重點要注意外教的工作單位信息是否與實際一致,工作崗位是否為“教學人員”,工作職位是否為“教師”。

培訓班老師竟是“壞叔叔”

近年來,在各類校外培訓機構中,不僅可能有來路不明的“外教”,還隱藏著其他“危險者”。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校外輔導機構培訓老師猥褻兒童案件一審宣判。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官某某有期徒刑5年,同時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

“他是老師,我不敢反抗。案件辦理過程中,受害的小女孩一直重複的這句話讓人特別揪心。”年幼被害人的話令承辦檢察官周潔敏格外心痛。

無獨有偶。2018年9月至10月期間,宜興市某培訓機構老師袁某利用職業便利對7歲女學生實施猥褻。宜興市檢察院在全面審查案件後,認定袁某犯猥褻兒童罪。之後,宜興市人民檢察院通過量刑建議,建議法院在判處刑罰外,對被告人袁某判處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假釋之日起3年內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2019年4月,法院一審判決袁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支持了檢察院禁止從業的量刑建議。

培訓機構監管亟需加強

記者查閱相關材料得知,對於繪畫、音樂、舞蹈、書畫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按規定,需要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取得營業執照,不要求必須取得教育主管部門的辦學許可證。市場監管部門將其作為一般個體工商戶或企業進行審批登記和監管,在申請登記過程中,不會對該類培訓機構的辦學場所、設備設施,師資力量是否符合要求進行審核。

“在這類機構從業的教職人員素質往往是魚龍混雜。”宜興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負責人蔣亞芳表示。

根據2018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培訓機構從業人員要遵守法律法規,且從事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類知識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無錫市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實施方案》明確,非學科知識類培訓機構的教師應持有相對應的專業技能資格證。現實中,一些“興趣班”類的培訓機構招聘“老師”門檻很低,一些沒有取得教師資格證也未取得相關專業技能資格證書,甚至未接受過正規藝術培訓的均可上崗,個人品德和教學質量無從保障。

同時,這些“興趣班”一般設在居民小區或商住樓,面臨著消防器材設備是否齊備、安全出口是否通暢等問題得不到有效監管,辦學場所也沒有監控錄像等硬件設施。“參加‘興趣班’的多為未成年人,甚至還有學齡前兒童。我們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培訓場所監控設備缺失,讓及時瞭解事情真相和固定證據成為難事。”蔣亞芳說。

多管齊下保護未成年人

“由於先天原因,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不足,受害風險高。”李川說。“尤其是教育行業,大部分是年齡較小的未成年人且有不少學齡前兒童。”

“現實情況要求進入教育行業需要更嚴格的准入制度,不論是中國教師還是外國教師。”李川表示,“要建立教育行業禁止從業數據庫,對外國人進行犯罪記錄和背景調查。同時還要對聘請外教的培訓機構加強日常監管,從源頭控制,提高他們合法合規聘請教師的意識。”

為進一步織密防範性侵未成年人的防護網,2019年4月19日,無錫市新吳區檢察院聯合區委政法委、法院、公安等11家部門制定出臺《關於建立防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職查詢工作協作機制的暫行辦法》,明確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工作崗位不得錄用曾實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員,包括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訓練、救助、看護等特殊職責的相關單位教師、培訓師、教練、保育員等,以及雖不負有特殊職責,但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相關單位其他工作崗位。

暫行辦法明確,公安機關建立統一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庫,相關單位招錄前應當到公安機關申請查詢,應聘人員也應如實報告自己是否存在相應的違法犯罪記錄,不得隱瞞。其中,“性侵害犯罪記錄”的範圍不僅指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判決,還包括檢察機關作出的確認存在犯罪事實的不起訴決定。

針對存在大量問題的“興趣班”,宜興市人民檢察院亦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建立推行防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職查詢工作協作機制,完善教職人員准入制度,加強定期監督審核,對有犯罪前科的不合格人員堅決實行從業禁止。建立違規失信懲戒機制,將違規辦學的學校及其舉辦者和負責人納入“黑名單”,規範學校辦學行為。

同時,該檢察建議還提出對培訓機構建立電子檔案,實行年檢評審,完善重點時段和關鍵部位的安全監管。建立學校與司法機關的聯動機制,通過法治副校長、青少年維權工作站等平臺,共同開展青少年法治系列實踐活動,加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自護教育,並建立完善性侵害投訴和處理機制。(記者 羅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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