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起進京非訪被重判!多人進京非訪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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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上訪是國家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但是公民必須依法表達自己的合理正當訴求。不能因為上訪沒讓自己滿意,就以非法上訪、纏訪、鬧訪等非常規手段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真的別極端上訪、纏訪、鬧訪和非法群體性聚集,一不小心就會被判刑住進監獄。


最重要的是,非法上訪還會影響子女等直系親屬考學、入黨、入伍、報考公務員、就業等,不僅把自己的一輩子毀了,也把孩子的一輩子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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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上訪是國家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但是公民必須依法表達自己的合理正當訴求。不能因為上訪沒讓自己滿意,就以非法上訪、纏訪、鬧訪等非常規手段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真的別極端上訪、纏訪、鬧訪和非法群體性聚集,一不小心就會被判刑住進監獄。


最重要的是,非法上訪還會影響子女等直系親屬考學、入黨、入伍、報考公務員、就業等,不僅把自己的一輩子毀了,也把孩子的一輩子毀了!



最新一起進京非訪被重判!多人進京非訪被處理!


來源 | 壽寧警訊

壽寧縣鰲陽鎮居民張培蘭(女、64歲)為達個人目的,以聯生公司環境汙染為由,長期以來,不按《信訪條例》依法信訪,多次赴省進京及到非信訪場所尋釁滋事,故意給當地政府施加壓力,其行為已構成犯罪。

近日,被告人張培蘭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犯破壞生產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同案人員劉進強、林培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年。

除上述案例外,當地警方近期還處理多名非法進京訪人員:

案例一

2019年8月8日,違法嫌疑人張某輝以其兒子張某生申請“五保戶”未得到辦理及2014年徵地修路生產小組田地被侵佔等事情為由越級進京上訪,到北京天安門地區周邊進行非正常上訪時,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派出所查獲;2019年8月28日,張某輝以同樣理由越級到北京府右街周邊進行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府右街派出所查獲。經查,張某輝的信訪事由已分別由壽寧縣民政局及南陽鎮政府多次給予答覆。

違法嫌疑人張某輝的行為已擾亂信訪單位工作秩序,構成擾亂單位秩序,且情節較重,被壽寧公安依法拘留。

案例二

2019年08月01日,下黨派出所接到壽寧縣信訪局移交的材料,材料顯示楊某彪於2019年7月30日在北京天安門地區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分局治安大隊查獲並訓誡,要求依法處理。經依法調查,楊某彪被壽寧縣公安局處以警告。

案例三

2019年08月01日,芹洋派出所接到壽寧縣信訪局移交的材料,材料顯示葉某福於2019年7月30日在北京天安門地區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分局治安大隊查獲並訓誡,要求依法處理。經依法調查,葉某福被壽寧縣公安局處以警告。

案例四

2019年8月30日,壽寧縣公安局接壽寧縣信訪局移送線索稱:有一名上訪人員範某富於2019年8月27日到北京非訪,當日在中南海周邊非訪後被北京市公安局府右街派出所查獲,要求依法處理。經依法調查,範某富被壽寧縣公安局處以警告。

案例五

2019年08月13日,芹洋派出所接到壽寧縣信訪局移交的材料,材料顯示陳某富於2019年7月30日在北京天安門地區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分局治安大隊查獲並訓誡,要求依法處理。經依法調查,陳某富被壽寧縣公安局處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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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上訪是國家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但是公民必須依法表達自己的合理正當訴求。不能因為上訪沒讓自己滿意,就以非法上訪、纏訪、鬧訪等非常規手段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真的別極端上訪、纏訪、鬧訪和非法群體性聚集,一不小心就會被判刑住進監獄。


最重要的是,非法上訪還會影響子女等直系親屬考學、入黨、入伍、報考公務員、就業等,不僅把自己的一輩子毀了,也把孩子的一輩子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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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壽寧警訊

壽寧縣鰲陽鎮居民張培蘭(女、64歲)為達個人目的,以聯生公司環境汙染為由,長期以來,不按《信訪條例》依法信訪,多次赴省進京及到非信訪場所尋釁滋事,故意給當地政府施加壓力,其行為已構成犯罪。

近日,被告人張培蘭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犯破壞生產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同案人員劉進強、林培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年。

除上述案例外,當地警方近期還處理多名非法進京訪人員:

案例一

2019年8月8日,違法嫌疑人張某輝以其兒子張某生申請“五保戶”未得到辦理及2014年徵地修路生產小組田地被侵佔等事情為由越級進京上訪,到北京天安門地區周邊進行非正常上訪時,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派出所查獲;2019年8月28日,張某輝以同樣理由越級到北京府右街周邊進行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府右街派出所查獲。經查,張某輝的信訪事由已分別由壽寧縣民政局及南陽鎮政府多次給予答覆。

違法嫌疑人張某輝的行為已擾亂信訪單位工作秩序,構成擾亂單位秩序,且情節較重,被壽寧公安依法拘留。

案例二

2019年08月01日,下黨派出所接到壽寧縣信訪局移交的材料,材料顯示楊某彪於2019年7月30日在北京天安門地區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分局治安大隊查獲並訓誡,要求依法處理。經依法調查,楊某彪被壽寧縣公安局處以警告。

案例三

2019年08月01日,芹洋派出所接到壽寧縣信訪局移交的材料,材料顯示葉某福於2019年7月30日在北京天安門地區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分局治安大隊查獲並訓誡,要求依法處理。經依法調查,葉某福被壽寧縣公安局處以警告。

案例四

2019年8月30日,壽寧縣公安局接壽寧縣信訪局移送線索稱:有一名上訪人員範某富於2019年8月27日到北京非訪,當日在中南海周邊非訪後被北京市公安局府右街派出所查獲,要求依法處理。經依法調查,範某富被壽寧縣公安局處以警告。

案例五

2019年08月13日,芹洋派出所接到壽寧縣信訪局移交的材料,材料顯示陳某富於2019年7月30日在北京天安門地區非正常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地區分局治安大隊查獲並訓誡,要求依法處理。經依法調查,陳某富被壽寧縣公安局處以警告。


最新一起進京非訪被重判!多人進京非訪被處理!


鄭重提示:

以下22種行為都屬於非法上訪

1、圍堵、攔截公共和公務車輛或堵塞、阻斷交通。

2、信訪人拒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3、信訪人損毀公共財物、尋釁滋事的。

4、信訪人以財物誘使、幕後操縱他人信訪。

5、信訪人強行衝闖政法機關設置的警戒線、警戒區或阻礙執行公務的車輛通行的。

6、信訪人組織、策劃、教唆、煽動、串聯、脅迫、引誘、欺騙、幕後操縱他人實施上述行為之一的。

7、信訪人有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為的。

8、信訪人阻撓企事業單位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活動的。

9、信訪人對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事項而纏訪、鬧訪的,信訪人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公共場所散發傳單、打橫幅標語、呼喊口號、穿狀衣、戴標語、非法滯留、聚集鬨鬧或以自殺、自殘相威脅等擾亂公共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10、信訪人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上訪的。

11、信訪人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纏訪、尋釁滋事、影響其他信訪人正常活動的。

12、信訪人將行動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國家機關門前或信訪接待場所的。

13、信訪人以違法形式越級上訪的。

14、因同一信訪事項五人以上集體上訪訪不按規定推選代表的。

15、信訪人到非信訪接待場所和機關上訪的。

16、信訪人以信訪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藉機斂財。

17、信訪人在信訪活動中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

18、信訪人對正在辦理或司法程序終結、行政程序終結的事項,繼續鬧訪、纏訪的。

19、信訪人惡意擴大事態,詆譭政府形象,侮辱、圍攻、毆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揚言實施殺人、放火、爆炸等恐嚇威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

20、信訪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21、信訪人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的。

22、信訪人圍堵、衝擊國家機關的。


【警方提醒】

據國務院《信訪條例》的相關規定,信訪是法律法規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但是應該正確、合法行使。

然而,很多上訪者有著“唯大唯上”“信中央不信地方”的心理,喜歡進京越級上訪,甚至採取極端行為,擾亂社會秩序、衝擊國家機關,甚至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國家形象,有的還以此向相關部門索取不當利益,這種越級的、過激的上訪方式,嚴重損害了正常上訪人員的形象,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擴大問題,甚至涉嫌觸犯法律。

特別是近年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以無理訪裹挾有理訪,讓人難以分辨,嚴重干擾了正常上訪秩序,嚴重影響了訪民合法訴求的解決,必須得到嚴懲!任何人、任何信訪行為,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信訪條例》規定,做到依法、逐級、有序進行。

來源:小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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