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傾聽穩情緒 訪調對接促和諧——黑山縣段家司法所一起成功的訪調對接案例

法律 不完美媽媽 工作這一年 錦州政法 2019-06-26

錦州長安網訊

【基本案情】

劉某,黑山縣段家鄉某村村民,夫婦倆都已年過七旬,家有一個蔬菜大棚,是主要的經濟來源。2018年,村委會修橋時,佔用了他家大棚的一部分,當時談好佔棚地1延長米給100元錢,佔棚旁邊玉米地1延長米給50元,共計給11年的,當時共佔用了包括劉某在內6家大棚地,橋建好其餘5家均得到補償款,只有他家一直拖欠,在這一年中,他先後三次從村委會要來5000元補償款,以後村委會就拒絕給他了。他2019年開始先後七次來鎮政府找領導信訪等部門要求解決未果,所以就情緒激動地大吵大鬧,說鄉政府和村委會官官相護,欺負老百姓。於是,鄉政府就將這宗信訪案件轉到司法所。

【調解過程】

調解員熱情接待了來訪的劉某夫婦,看到二老情緒激動,就安撫他們先坐下休息,倒了兩杯熱茶,說:“大叔大媽,司法所就是聽你們講理的地方,你們有啥事慢慢說,有問題解決問題,別太激動,保重身體最重要。” 二老面對調解員的熱情有些不知所措,說 :“孩子,你還能給我們倒水喝,我們老兩口可是來上訪的呀?你們不是最討厭上訪的嗎”調解員為二老講了人民調解的政策,並進一步打消了他們的顧慮:“有啥事你儘管說吧,司法所會給你們一個公道的說法。”

劉某一邊介紹情況一邊從兜裡掏出一張建橋佔用大棚的草圖,說,修橋佔了6家大棚地,別人家得到的補償款都比他家多,是村委會欺負他老兩口。

聽到這裡,調解員到另一個辦公室給村委會主任打電話核實了情況。原來,劉某家的大棚地實際面積比土地帳上的多將近半畝,看在二老年歲已大,村委會也沒有強行要回。這回修橋,是佔了劉某的大棚地,但是剩下的地還夠他家帳上的面積,給他5000元已經不少了。

瞭解完情況後,調解員明白了,劉某二位老人是明顯的“無理訪”,所以,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是讓他們知道自己的“無理”。於是就問他:“大爺,你認為村委會還應該欠你多少補償款?”他說:“還應該給3000到5000,我估計的,不太準確。”“那你是以什麼標準估計的?以每延長米100元或50元標準,究竟佔你應補助100元的多少米?應補助50的多少米?”他說不知道。調解員又說:“那好辦,村委會帳上有你們家地的總米數,測量一下現剩下的米數,就知道修橋佔用的米數了。然後就能清楚地算出村上還欠你家多少補償款了。”他馬上說那可不行。

調解員笑了:“大爺你自己家有多少地肯定清楚,佔多少地你也知道,現在你們家剩下的地還夠你們家土地帳上的面積,你只是看別人家給的補償多心裡不平衡,才數次到鎮上上訪要求更多補償款。土地是你們村集體所有,修橋也是村集體佔用,鄉政府無權干涉村集體土地。我們司法所給你的建議是:你現在應該跟村委會協商,如果你覺得修橋佔用的多,可以到村委會賬上查出準確畝數,取得第一手證據後再來我們司法所調解補償款的問題。因為司法所只能調解無強制執行能力,如調解不成還可以去法庭起訴,這對你比較有利。”

聽了調解員和風細雨的分析,劉某很高興,說:“如果我早到你這裡來,就不會拖到現在了。我照你的說法去做,回去量地,然後再看情況進行下一步。因為我不懂法律,如果到法庭起訴,你們能幫我打官司不?”

“可以啊,只要你需要,我們還可以幫你核實證據,幫你代理出庭,我們司法所有法律服務工作者,就是老百姓的貼身律師。”老人激動握著調解員的手說:“你的話給我吃了一顆定心丸,以後,我也不會去上訪了,也會告訴身邊的親人、朋友和鄉鄰,有啥事就來司法所,讓你們給拿主意,司法所是咱老百姓的貼心人啊!”

【調解結果】

調解過後,劉某一直也沒得司法所所來,更沒有到鎮上上訪。半個月後,司法所進行了一次回訪,劉某和妻子都表示,不再糾結補償款的事了。工作人員也勸二位老人保重身體,並留下了法律援助聯繫卡,表示隨時會為他們提供法律上的幫助。

【調解心得】:

1、對於上訪的老人,應該更有耐心,認真聽完他的敘述,讓他的情緒得到緩解,以免過於激動,造成身體不適或更嚴重後果。

2、把所有上訪人都當成是有理人,堅持“有理推定”。即使上訪人無理,只要來到司法所反映情況,就是對司法所的信任,就要熱情、真誠、耐心接待,讓上訪人盡情傾訴。待其心情平復後, 再依法依理進行調解。

3、訪調對接的最終目的不僅僅是表面上的止訪息訪,而是要真正站在上訪群眾的角度考慮問題。如果上訪無理,就想辦法證明其是如何無理;如果上訪有理,就想辦法為他們解決問題,調解不成,可引導其進入訴訟渠道,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4、作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必須要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把來訪群眾當家人,把群眾事情當家事,“法律明白人”要做“群眾貼心人”,做好社會矛盾的減震器、洩壓閥。(徐 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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