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音樂娛樂Q1營收57.4億,“音樂社交”能否刺激用戶付費?

文 | 赤木瓶子

近日,騰訊音樂娛樂集團(TME)披露了截至2019年3月31日第一季度未經審計財務報告。

騰訊音樂娛樂Q1營收57.4億,“音樂社交”能否刺激用戶付費?

財報顯示,在2019年第一季度,騰訊音樂總營收同比增長39.4%至人民幣57.4億元,營業利潤同比增長22.9%至11.5億元,歸屬於公司股東淨利潤同比增長17.4%至9.87億元,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下(Non-IFRS)歸屬於公司股東淨利潤同比增長14.9%至12.0億元,經營性現金流為人民幣9.26億元。

伴隨財報一同公佈的,還有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董事及聯席總裁謝國民“宣佈因個人原因辭任所有行政職務”的消息,且在2019年6月6日起生效;此外,騰訊音樂娛樂還任命公司董事及集團聯席總裁謝振宇兼任集團CTO。2019年一季度財報的披露與管理層面的調整,給TME的股價帶來了波動,5月14日,騰訊音樂娛樂股價開盤大跌,美股盤後跌6.19%,市值245.44億美元。

自去年12月上市以來,騰訊音樂娛樂這支“明星中概股”便成為音樂及娛樂行業的關注焦點,一方面,音樂+社交的模式讓行業看到更多發展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國內音樂市場大環境下,這樣的模式能否經得住檢驗?

版權內容為核,社交娛樂為槳

5月初,騰訊音樂娛樂向美國SEC遞交了2018年年報,TME最新的股權架構也被曝光:截至2019年3月31日,騰訊持有騰訊音樂57.4%的股權,為大股東,擁有61.6%的投票權;截至2019年3月31日,PAG Capital Limited持股為9.1%,為第二大股東,擁有11%的投票權。

而剛剛宣佈辭任的TME董事、海洋音樂創始人謝國民持股約為4%,擁有4.7%的投票權。而彼時作為騰訊音樂聯席總裁、酷狗創始人的謝振宇持股約4%,擁有4.9%的投票權,二位領導層所持有股權價值均超過了10億美元。

而從此次披露的財報數據來看,沒有懸念的是,在線音樂與社交娛樂構成了騰訊音樂娛樂的主要驅動力。

其中,社交娛樂服務在總收入中的比例從2018年一季度的69.53%上升至2019年一季度的72%,而社交娛樂服務的收入則主要來自全民K歌的虛擬禮物和增值會員。數據顯示:音樂服務付費用戶的絕對值提高了140萬至2840萬,社交娛樂付費用戶絕對值提高60萬至1080萬。結論是,社交娛樂服務在變現模式中的重要程度進一步提升。

在版權方面,自2016年與中國音樂集團(CMC)合併為TME後,迄今為止,TME已經獨家代理了環球、華納、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的音樂版權,在與阿里音樂達成版權互換後,滾石、華研、相信音樂、寰亞等公司的音樂版權也被攬入旗下,也包括YG娛樂、傑威爾音樂等國際唱片公司的版權資源。

騰訊音樂娛樂Q1營收57.4億,“音樂社交”能否刺激用戶付費?

目前,在騰訊音樂娛樂的收入中,在線音樂層面包括訂閱收入、數字專輯、廣告收入、其他收入,本質上是產品的流量的變現;而社交娛樂服務則是以增值會員、虛擬禮物為主的由付費用戶ARPPU推動的業態。

而在運營數據上,騰訊音樂第一季度在線音樂服務付費用戶達2840萬,同比增長27.4%。社交娛樂服務付費用戶達1080萬,同比增長12.5%。但在線音樂的每月每付費用戶平均收益同比下降1.2%至8.3元,社交娛樂的每月每付費用戶平均收益則同比上漲28.1%至127.5元。這是騰訊音樂娛樂在上市之前便打通的音樂社交模式。

綜藝、直播、榜單、音樂社交如何創造增長點?

在版權內容為核心社交娛樂為驅動力的模式下,社交娛樂服務的賽道也正在被持續拓寬。

一方面,這種“音樂娛樂”的運作模式,也早已使得社交娛樂衍生成為騰訊音樂娛樂的主要收入來源——早在2018年前三季度,TME的在線音樂營收佔總營收比重不足30%,在線音樂服務的收入為5.85億美元,而2018年前三季度的社交娛樂服務和其他營收佔總營收近70%。

另一方面,“音樂+社交娛樂”的商業模式,讓行業實現了可持續發展,也讓其務必做好隨時面臨著行業審度的準備。

根據艾瑞諮詢的《2019年中國數字音樂產業研究報告》預測:2018年中國數字音樂市場規模為76.3億元,預計在2019年達到103.8億元的規模,在2023年達到425.7億元的規模,為2019年的四倍多。

高增長的數據預期背後是看得見的數字音樂用戶付費趨勢:今年3月發酵的“周杰倫歌曲付費”事件再次引發了行業討論,越來越多的用戶願意為偶像、音樂人乃至優秀的內容付費買單,不過付費習慣的培養顯然需要時間。

同為艾瑞諮詢的《2019年中國在線音樂市場監測報告》數據顯示:截止至2018年第四季度,中國音樂客戶端用戶規模已經高達5.42億人。與之相對的是,2018年數字音樂付費滲透率僅5.3%,中國付費音樂用戶有3877萬人。從文字到視頻到音樂,培養用戶的付費習慣似乎也是互聯網時代給各個行業的永恆命題。儘管如此,更多業內人士仍抱著“中國的付費用戶仍在起步階段”的樂觀態度。

早在上市前夕,騰訊音樂娛樂便對上游內容持續展開佈局。一方面是為了消解部分“鉅額”版權成本,另一方面是為了從源頭出發,孵化更多堅固而富有生態活力的原創內容。

這其中包括從對原創音樂的扶持計劃原力計劃、“新聲力量”計劃、到聯合索尼成立國際電音廠牌Liquid State、聯合出品《明日之子2》《創造101》《由你音樂榜樣》等網絡綜藝,佈局上游內容,到今年的《創造營》、與阿里優酷合作《這就是原創》,針對愛奇藝自制網綜《我是唱作人》的鮮聲榜單等等,音樂娛樂的屬性讓騰訊音樂娛樂針對內容上下游的佈局存在著更多可能。

騰訊音樂娛樂Q1營收57.4億,“音樂社交”能否刺激用戶付費?

除了對於上游的把控力度增強,騰訊音樂娛樂在盈利模式的體現上也更加多元化。通過整合旗下qq音樂、酷狗音樂及酷我音樂等音樂流媒體及全民k歌等社交產品的平臺資源,騰訊音樂娛樂在營銷和推廣方面都具有相當優勢。

騰訊音樂娛樂Q1營收57.4億,“音樂社交”能否刺激用戶付費?

無論是參與上游的音樂製作、發行,還是利用版權優勢滲透進更多的泛娛樂載體,在綜藝、娛樂、粉絲經濟等大方向之下的演唱會、粉絲見面會、直播等具體形式的落地方式上,我們能看到騰訊音樂娛樂正在挖掘更多商業變現模式,努力擴展營收途徑,與中國音樂行業一道摸索前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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