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林熙春,字志和,號仰晉,生於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海陽龍溪(今潮安庵埠)寶隴村人。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林熙春,字志和,號仰晉,生於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海陽龍溪(今潮安庵埠)寶隴村人。

出生後父母相繼亡故,家境中落,全憑嫂嫂撫養成人。

但據志書所載,林熙春於明萬曆十一年(1583年)中進士後,授四川巴陵縣令,不久即“以內艱歸”。

所謂“內艱”,即母喪(按,俗稱父喪為外艱,母喪為內艱,統稱丁憂,丁艱)。

據此,乃母似應逝於他登第授官之後。

當然,這也不排除林熙春視嫂為孃的可能。

據稱,林熙春為報答嫂恩,登第後還特為其嫂在屋旁挖塘放養烏耳鰻,抵今池塘尚在。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林熙春在巴陵任上,清理浮糧,豁免差役,很有一番作為,所以丁艱之後,起用為福建將樂縣令。

將樂縣是北宋著名學者楊時(號龜山)的故鄉。

楊時是程門四大弟子之一,在將樂縣當然影響頗大。

林熙春到任後,特為創建楊龜山祠,為楊龜山文集作序;同時整修學宮,十分重視文化教育。

此後,林熙春升任戶科給事中,又歷任禮科、兵科、以至工科都給事。

明朝給事中,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掌侍從規諫,有糾察六部弊誤,駁正章奏,封還制敕之權。

林熙春在各科給事中任上,“多所建白(建議)”,的確是“格心而致主也”。在其位,謀其政。作為可以直接向皇帝進言的給事中,林熙春確是盡到責任了.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萬曆三十四年 (1606年),林熙春接量移廣西賀縣的任命,他依然沒有赴任,直至萬曆去世,前後24年(陳澤泓謂家居16年,又閒住家中。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明神宗去世後,光宗即位,改元泰昌;是年(1620年),下旨起用閒置舊臣。

於是,年已68歲的林熙春重被起用;他以南京儀制郎中升任光祿少卿,此後歷任太僕少卿、右通政、太僕寺卿、太常寺卿、大理寺卿。

這期間,林熙春雖已年屆古稀,依然敢於直言,膽識不減當年。他在太僕寺少卿任上,就曾上《請蠲畿輔加派並練鄉兵疏》,極力強調“民為邦本”.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林熙春才氣橫溢,熱心於藏書、著述。

所著計有《賜閒草》、《賜還草》、《賜傳草》、《城南書莊草》、《掖垣出山疏草》等等。林熙春的詩寫得很好。不嘲風弄月,注重寫實是其特點。

正如崇禎年間禮部尚書姜逢元所說:林熙春“詩不事纖麗,而抒性靈”。

他有一首長詩《戊午海嘯歌三十韻》,論詩者常將其作詩史讀,的確是瞭解當年潮汕沿海地區遭遇地震和海嘯具體情況的難得的第一手材料,不能不說是現實主義的好作品;也是林熙春關心民瘼,敢於為民請命的一份生動佐證。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林熙春除了注重現實之外,寫景抒懷之作,也不乏佳篇。

如《遊鳳凰塔謁郭祠》:

朝陽棲鳳處,砥柱障川東。

影落驚波鱷,光延接彩虹。

蘋蘩思北斗,桃李憶春風。

無限登臨者,千年仰令公。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三世尚書坊原在太平路分司巷口,坊南鐫“四朝大老”。

“三世尚書”指因林熙春其祖林瓚、父林喬樌得贈戶部尚書。

“四朝”,指林熙春歷官於明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個皇帝。

“大老”,對資深望重的大官之稱呼;亦指德高望重的老人。

坊為四柱三間五樓石坊。

明間雀替為石雕龍,其上承託下枋;

下枋之上為雙面鏤空的人物故事之中枋,人物造型逼真;

上花枋之上正中央系一雙面鐫刻行楷“恩榮”二字豎額的花肚,其上承託石屋面;次間下枋之上各為雙面鏤空石麒麟一對。

整座牌坊規模宏大,結構謹嚴,人物、動物雕刻技術玲瓏剔透,令人歎為觀止。

少時父母雙亡,經兩朝皇帝,古稀之年掌握全國刑獄的最高長官!

坊於1951年拆除。

2006年按原貌重建於太平路分司巷口北側。

“三世尚書”下坊枋鐫“誥贈通議大夫太常寺卿林瓚,敕封文林郎福建將樂縣知縣、延平府知府、誥贈通議大夫太常寺卿林喬樌,萬曆癸未進士贈通議大夫戶部左侍郎加贈資政大夫戶部尚書林熙春”;

下坊樑鐫“敕贈戶部左侍郎卒贈三世資政大夫戶部尚書”。

“四朝大老”下坊枋鐫“萬曆癸未進士、戶部左侍郎,予告,欽賜馳驛;

前工科都給事中,詔起光祿、太僕寺少卿,通政司通政,太僕寺少卿,敕理京邊馬,太常、大理寺卿,侍經筵林熙春”;

下坊樑鐫“賜祭葬特祠,加贈資政大夫、戶部尚書,諡忠宣,祀鄉賢,楚閩名宦。以子益封太常寺典簿,晉正議大夫;又子佳戶部貴州司事,進榮祿大夫。”

坊額右鐫“潮州知府馬鳴霆,同知蔣允彥,通判馬毓峨、林朝銘。崇禎元年立”。

來源:潮汕故事人

免責聲明:本內容來源於網絡,僅做分享交流之用,無任何商業用途。如有侵權,請於後臺聯系責編,我們將及時處理。感謝原作者的辛苦創作!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