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一救護車闖紅燈撞死電動車主,交警稱責任認定在討論中'

蘇州 服裝 交通 騎行 上觀新聞 2019-07-26
""蘇州一救護車闖紅燈撞死電動車主,交警稱責任認定在討論中

2019年6月21日下午5點多,蘇州市吳中人民醫院一輛120救護車剛剛接上一位腳部受傷者,在闖紅燈橫穿斑馬線後拐彎時撞上了一輛路過的電動車,致使電動車車主63歲的戴某倒地,頭部受重傷,送醫院後不治身亡。

"蘇州一救護車闖紅燈撞死電動車主,交警稱責任認定在討論中

2019年6月21日下午5點多,蘇州市吳中人民醫院一輛120救護車剛剛接上一位腳部受傷者,在闖紅燈橫穿斑馬線後拐彎時撞上了一輛路過的電動車,致使電動車車主63歲的戴某倒地,頭部受重傷,送醫院後不治身亡。

蘇州一救護車闖紅燈撞死電動車主,交警稱責任認定在討論中

那麼,事發現場到底是怎麼樣的呢?

6月21日下午5點37分許,在蘇州市人民路和南環西路路口,63歲的戴某騎著一輛兩輪電動車由北向南行駛,此時正值綠燈。然而,就在他的電動車剛剛駛過斑馬線時,被由東向西行駛在斑馬線上的蘇州市吳中人民醫院的一輛120救護車撞倒,他當時即陷入昏迷,並很快就被這輛120救護車送往醫院搶救。

“大概是傍晚6點40分,我接到通知趕往醫院。我父親在經歷了2個多小時的手術後轉到ICU監護室。次日上午10點多,父親搶救無效死亡。醫院診斷的報告為重症顱腦外傷。”戴某的女兒戴小姐傷心地告訴記者,父親樂觀向善,從當地一家單位退休後,每天上午出去鍛鍊身體,傍晚時到一個朋友的店裡幫幫忙,事發時他正在去店裡的途中。戴小姐說,她從來沒有想到,跟自己相依為命幾十年的慈愛父親,突然之間就這麼陰陽兩隔。

“我的心都碎了,不知道怎麼面對。”戴小姐對記者回憶稱,當看到父親冰冷的身軀從ICU推出來時,父親衣服上還有多處血漬,腳趾、鼻子上的傷口也沒有清創縫合,那種打擊讓她至今仍未能從失去父親的傷痛中走出來。

戴小姐說,當確定是救護車闖紅燈時,心裡多少有些寬慰,畢竟父親的死可以有說法了,他是正常行駛,沒有闖紅燈。但當聽到120救護車司機的說法後,戴小姐又幾乎陷入了絕望的境地。該司機李某稱,120屬於特殊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闖紅燈,撞了人是免責的。

“120救護車的司機李某說我父親雖是正常行駛,但沒有聽從現場交警的管制,他車輛上有行車記錄儀。”戴小姐氣憤地說,他們家屬觀看了現場的視頻,證明現場並沒有交警,李某在撒謊。而在後來的交涉中,交警發現該車的行車記錄儀根本讀不出來,形同虛設。

記者獲得了事發當時的一段視頻,這段標明為“蘇州姑蘇吳門橋:南環路-人民路口西南角”的視頻,完整且清晰地記錄了事發前後過程,畫面顯示(2019年6月21日):

知情人稱:救護車或存三點疑惑,可能涉及事故定責

“我們懷疑救護車存在三大過失。其一,在橫穿斑馬線至非機動車道時,對處於弱勢群體通行的車道,救護車沒有緩行,未確保安全;其二,救護車左拐彎發生撞擊之時,其形成的態勢有“追尾”之嫌;其三,該救護車在闖紅燈通行時,懷疑沒有拉警報,未盡到提醒車輛、行人避讓的職責。”一位向記者提供視頻的知情人說。

記者看到,事發時戴某騎行在非機動車道的最外側,當他經過斑馬線時,其左側還有車輛。按照戴家人的說法,戴某的可視範圍應該在正前方,餘光之處的救護車可能被忽略;此外,當戴某前行至跟救護車同一條直線上時,兩者相距約三到四米,只要救護車速度稍慢一點,雙方絕對不可能發生碰撞。

"蘇州一救護車闖紅燈撞死電動車主,交警稱責任認定在討論中

2019年6月21日下午5點多,蘇州市吳中人民醫院一輛120救護車剛剛接上一位腳部受傷者,在闖紅燈橫穿斑馬線後拐彎時撞上了一輛路過的電動車,致使電動車車主63歲的戴某倒地,頭部受重傷,送醫院後不治身亡。

蘇州一救護車闖紅燈撞死電動車主,交警稱責任認定在討論中

那麼,事發現場到底是怎麼樣的呢?

6月21日下午5點37分許,在蘇州市人民路和南環西路路口,63歲的戴某騎著一輛兩輪電動車由北向南行駛,此時正值綠燈。然而,就在他的電動車剛剛駛過斑馬線時,被由東向西行駛在斑馬線上的蘇州市吳中人民醫院的一輛120救護車撞倒,他當時即陷入昏迷,並很快就被這輛120救護車送往醫院搶救。

“大概是傍晚6點40分,我接到通知趕往醫院。我父親在經歷了2個多小時的手術後轉到ICU監護室。次日上午10點多,父親搶救無效死亡。醫院診斷的報告為重症顱腦外傷。”戴某的女兒戴小姐傷心地告訴記者,父親樂觀向善,從當地一家單位退休後,每天上午出去鍛鍊身體,傍晚時到一個朋友的店裡幫幫忙,事發時他正在去店裡的途中。戴小姐說,她從來沒有想到,跟自己相依為命幾十年的慈愛父親,突然之間就這麼陰陽兩隔。

“我的心都碎了,不知道怎麼面對。”戴小姐對記者回憶稱,當看到父親冰冷的身軀從ICU推出來時,父親衣服上還有多處血漬,腳趾、鼻子上的傷口也沒有清創縫合,那種打擊讓她至今仍未能從失去父親的傷痛中走出來。

戴小姐說,當確定是救護車闖紅燈時,心裡多少有些寬慰,畢竟父親的死可以有說法了,他是正常行駛,沒有闖紅燈。但當聽到120救護車司機的說法後,戴小姐又幾乎陷入了絕望的境地。該司機李某稱,120屬於特殊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闖紅燈,撞了人是免責的。

“120救護車的司機李某說我父親雖是正常行駛,但沒有聽從現場交警的管制,他車輛上有行車記錄儀。”戴小姐氣憤地說,他們家屬觀看了現場的視頻,證明現場並沒有交警,李某在撒謊。而在後來的交涉中,交警發現該車的行車記錄儀根本讀不出來,形同虛設。

記者獲得了事發當時的一段視頻,這段標明為“蘇州姑蘇吳門橋:南環路-人民路口西南角”的視頻,完整且清晰地記錄了事發前後過程,畫面顯示(2019年6月21日):

知情人稱:救護車或存三點疑惑,可能涉及事故定責

“我們懷疑救護車存在三大過失。其一,在橫穿斑馬線至非機動車道時,對處於弱勢群體通行的車道,救護車沒有緩行,未確保安全;其二,救護車左拐彎發生撞擊之時,其形成的態勢有“追尾”之嫌;其三,該救護車在闖紅燈通行時,懷疑沒有拉警報,未盡到提醒車輛、行人避讓的職責。”一位向記者提供視頻的知情人說。

記者看到,事發時戴某騎行在非機動車道的最外側,當他經過斑馬線時,其左側還有車輛。按照戴家人的說法,戴某的可視範圍應該在正前方,餘光之處的救護車可能被忽略;此外,當戴某前行至跟救護車同一條直線上時,兩者相距約三到四米,只要救護車速度稍慢一點,雙方絕對不可能發生碰撞。

蘇州一救護車闖紅燈撞死電動車主,交警稱責任認定在討論中

事故中的電動車

“這有兩個盲區,一是戴先生左側有小車,當他駛上斑馬線之前,視線極有可能被擋住。而與此同時,直行闖紅燈穿越斑馬線的救護車,因其車身高大,司機位於左側,位於右前側的戴先生可能在司機的視覺盲區之內。”這位知情人告訴記者,且就視頻來看,戴某已經越過了斑馬線,而該救護車是在其後方拐彎的。

對於救護車當時是否拉了警報?為證實此事,戴家人在事發路段尋找當時的目擊者,有目擊者稱似乎沒有聽到。為此,戴家人連續“跟蹤”了吳中人民醫院所屬的多輛120救護車,前後長達3天,並拍攝了視頻,發現該車型多次在接任務時沒有拉警報。

爭議焦點:救護車當時是否執行緊急任務、是否拉了警報成為此案爭議焦點

記者查詢發現,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來看,救護車作為特種車輛,在不受規定限制時,必須滿足兩個前提,其一是執行緊急任務,其二是確保安全。

此外,記者發現該條款下的“條文註釋”標明:“當需要逆向行駛、超速行駛、闖紅燈、在禁行區行駛時,要提前開啟警報器和警示燈具,警示來往車輛和行人。”

“很顯然,不僅交警有記錄,我們自己走訪也有答案,就是當時該輛救護車上運載的是一名腿部受傷的市民,醫生也進行了包紮處理,就是小碰撞引起的,我們判斷不會危及傷者的生命,應該算不得是緊急任務;其次,在非機動車道上拐彎,未確保安全,以致發生了類似‘追尾’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最後,它沒有拉警報。由此我們有理由認定,在這次事故中,該救護車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戴小姐說,更不能讓她忍受的是,吳中人民醫院相關領導對她及家人冷漠的態度。

7月21日,蘇州市姑蘇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心民警組織戴家人跟醫院方面見面,準備就事故進行協調。然而,令戴家人失望的是,當時只有救護車司機來了,院方沒有任何人到場。

“醫院甚至都沒有對我父親進行臨終護理,身上的血跡、創口都沒有整理。”戴小姐說,在事故發生後的十幾個小時裡,她沒有見過醫院領導或工作人員出面說明情況。

“先說現場有交警管制,被戳穿後又說車輛有行車記錄儀,等交警事故調查時又說行車記錄儀根本沒有用,設備有問題。”戴小姐質疑道,今年2月買的新車,記錄儀有問題為何到了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才發現?

記者採訪:醫院不迴應,交警稱責任認定正在討論中

記者從一份由蘇州大學司法鑑定中心發出的法醫學屍表檢驗意見書上看到,鑑定意見為“死者戴某符合因顱腦損傷致中樞性呼吸、循環動能衰竭而死亡。”隨後,記者聯繫上了蘇州市吳中人民醫院醫務科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稱目前醫院正跟家屬在商談,但對於進一步的情況,該工作人員以不能核實記者的身份為由掛斷了電話。而記者多次聯繫當事司機李某,他以現在頭腦太亂為由,所有事項由院方負責回答。

7月22日下午3點多,姑蘇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心的一位民警告訴記者,事故正在處理之中,這幾天就會出責任認定報告,更多的詳情不方便透露。

(原題為《救護車闖紅燈,斑馬線上撞死六旬老人!司機稱:執行緊急任務可免責》)

欄目主編:陶峰 文字編輯:盧曉川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蘇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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