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暴力抗檢”事件:三位檢測人員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孫楊 法律 體育 刑法 北京市富潤律師事務所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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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暴力抗檢”事件因為霍頓以及西方媒體的持續挑撥,持續發酵。原計劃於9月份開庭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聽證會被無端延期。本週五孫楊再次發文把事件的概況描繪了出來,有人爆料說:“三個檢測人員違規在先,做假供撒謊在後,第一次聽證會就心虛沒有出席,第二次孫楊要求公開,又開始拖延,因為你們撒謊,外媒推波助瀾,讓孫楊蒙受不白之冤,遭受了這一切!請三個檢測人員站出來當庭對質!”

可以看出,被孫楊證實了的3名中國“藥檢員”,除了在最開始本身藥檢資格存疑外,後來還因為作偽證導致心虛拒絕出席,不敢出來還原事實真相!從披露的信息看,三名所謂的“藥監員”除一名有授權外,另一名護士僅有“護士證”,另外一名則什麼證明文件也沒有!在此情況下,該“飛檢”程序的合法性就該被嚴重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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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暴力抗檢”事件因為霍頓以及西方媒體的持續挑撥,持續發酵。原計劃於9月份開庭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聽證會被無端延期。本週五孫楊再次發文把事件的概況描繪了出來,有人爆料說:“三個檢測人員違規在先,做假供撒謊在後,第一次聽證會就心虛沒有出席,第二次孫楊要求公開,又開始拖延,因為你們撒謊,外媒推波助瀾,讓孫楊蒙受不白之冤,遭受了這一切!請三個檢測人員站出來當庭對質!”

可以看出,被孫楊證實了的3名中國“藥檢員”,除了在最開始本身藥檢資格存疑外,後來還因為作偽證導致心虛拒絕出席,不敢出來還原事實真相!從披露的信息看,三名所謂的“藥監員”除一名有授權外,另一名護士僅有“護士證”,另外一名則什麼證明文件也沒有!在此情況下,該“飛檢”程序的合法性就該被嚴重質疑。

孫楊“暴力抗檢”事件:三位檢測人員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據悉,該三名人員均系中國人,他們為什麼要這麼做?是否應當出來解釋清楚?國際泳聯此前已經公開表示過孫楊是無辜的,但不少自媒體仍然在網絡上對孫進行了無端的攻擊,這有可能已經對孫楊構成了名譽侵權。

而三名所謂的“藥檢員”在沒有任何資質與授權的的情況下的採集血樣與尿樣的行為,則屬於非法採集,其行為則有可能觸犯“非法採集血液”的法律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規定,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是指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行為。犯本罪,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 [1]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同時,《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條中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此外,在事件發生後,該三名人員對國際體育組織所進行的虛假陳述,誤導媒體與輿論,製造“暴力抗檢”的輿論環境,北京市富潤律師事務所的胡律師認為可能對孫楊構成誹謗侵權。現在事態還在持續當中,我們靜待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聽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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