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陽一女子因搶民警配槍受審 法庭上她說……

松陽 不完美媽媽 法律 王鈴 麗水 浙江新聞 2019-04-22

2019-04-21 09:12 |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

松陽一女子因搶民警配槍受審 法庭上她說……

今年3月2日,麗水松陽一女子,在衝動之下,竟然將手伸向了民警的槍。

近日,松陽縣人民法院以犯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事件經過

“她在電話裡罵我”

2019年3月2日,趙霞(化名)騎著電瓶車冒雨載著兒子到老師那培訓,但車子沒電了,怕耽誤孩子上課的她趕忙打電話給前夫李偉(化名),叫他來送兒子。

然而,乖巧的兒子說:“媽媽,我和老師請假了,我們就不要找他送了。”於是,母子倆溼漉漉地回到家中。

本以為事情就這麼結束了,可是,電話卻響了起來。

“你有完沒完,不要再給他打電話了。”李偉現任妻子王玲(化名)打來電話。

這讓趙霞覺得自己特別憋屈,原本每天靠著吃安眠藥的她,無法控制內心的情緒,癱坐在地上痛哭,掛斷電話後便自己一個人喝悶酒。

這時,前夫又氣沖沖地趕來趙霞的出租房內,“你永遠不要再來找我了,我煩透你了。”

聽完這些,早已傷心欲絕的趙霞在喝了不少酒後,拿起鐵棍,騎上電瓶車前往王玲的店裡……

借酒壯膽的她持鐵棍找前夫的老婆討說法

藉著酒勁,出發前,趙霞打了個電話報警稱自己被人辱罵,現在就要去王玲店裡鬧事。

公安民警接到110指令後先一步趕到現場。姍姍來遲的趙霞看到民警也在場,便掏出一瓶勁酒,給自己灌了一大口後狠狠將酒瓶摔在地上,並拿出事前準備好的一根鐵棍往王玲店裡走去。

民警發現後,隨即上前阻攔趙霞,並奪下其手中的鐵棍。在此過程中,趙霞拒不配合民警執法,用腳踢踹民警。民警將趙霞帶上警車後,趙霞仍然大喊大叫,不配合民警執法,還在警車內咬了協警左手手背一口。

“我要把槍搶過來把自己打死!”

趙霞被強制傳喚至派出所,在派出所值班室內,當一位值班民警面向坐在椅子上的趙霞詢問其事發經過的時候,趙霞說著說著,突然將手伸向民警的腰間搶奪配槍!

松陽一女子因搶民警配槍受審 法庭上她說……

電光火石之間,民警馬上下意識地一抬手,雙手猛地將趙霞搶槍的那隻手往上一抬,然後反身將她拉離了椅子,讓她不能動彈。被這一幕嚇了一大跳的其他警員趕緊衝過去幫忙將其制服,萬幸配槍還在槍套裡,並沒有被趙霞拔出來。

松陽一女子因搶民警配槍受審 法庭上她說……

“我真的是被氣暈頭了。”被制服後冷靜下來的趙霞說,在見到面前的民警腰間有槍後,她就想著拔槍自殺。甚至當時她被民警制服後,依然在叫喊著要打死自己。

最終,松陽法院判定趙霞的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

“為了孩子,這輩子再也不會了,衝動就是魔鬼。”

法庭上,趙霞對指控的事實供認不諱,對於這次犯下的錯誤,趙霞當庭表示懺悔。

趙霞被判刑,這樣的結果可以說是“沒毛病”,生而為人,受到法律約束,成年人更應該謹言慎行,為自己的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但是法官還是要說——

此案情看似簡單,被告人趙霞不配合公安執法,搶奪民警配槍。但鑑於她並沒有將槍奪到手,歸案後也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在羈押期間深刻反省了自己,認罪悔罪。根據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對被告人趙霞適用緩刑,對她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影響,故對她作出以上刑罰。且趙霞和前夫離婚後,孩子由趙霞撫養,目前已上初中,是個品學兼優的孩子,上個學期還被評為三好學生。作出以上判決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社會和諧穩定。

但是感情再挫折,生活再困難,也不是成為犯罪的理由。在此告誡那些感情受挫的男男女女,遇事首先要冷靜,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衝動造成這輩子無法彌補的傷害。

(原標題《法治丨松陽一女子因搶民警配槍受審,法庭上她說……》編輯 陳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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