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進口兔糧 屬違禁品被銷燬

飼料 垂耳兔 法律 社會 華商報 2017-06-09

讓朋友從捷克買的兔糧遲遲沒收到,查流程才發現被檢驗檢疫部門銷燬了。原來,兔糧是違禁品。王先生養了只垂耳兔,兒子託同學在捷克買兔糧,加上運費也就是國內價格的一半。“我們已是第三次購買了,以前都沒事,沒想到這次被銷燬了。”王先生說,以前大約一個多月就能到,但這次等了將近兩個月都沒等到,他通過單號查詢,發現兔糧4月10日已到了西安,後被告知在陝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郵檢辦事處(以下簡稱郵檢辦)。5月31日,王先生趕到郵檢辦,得知他購買的進口兔糧屬於違禁品,已被銷燬了。6月1日,華商報記者從郵檢辦瞭解到,寵物飼料屬於我國嚴格管控的進境物品,國外的生產企業必須經國家質檢總局註冊,並且企業的產品必須在對外公佈的批准進境的產品名錄中。按照相關規定,對非法進境的攜帶物、郵寄物,檢驗檢疫機構將依法予以銷燬或退回處理,並可對相關郵寄或攜帶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追究法律責任。

至於為何寄了三次只有這一次被銷燬,郵檢辦相關負責人稱,按規定,檢驗檢疫人員對進境的郵寄物實行抽查,王先生以前郵寄的兔糧沒被截留是因為沒抽查到。該負責人提醒,如果市民在郵寄進口物品前無法確定是否為違禁品,可查詢我國的相關規定,同時諮詢寄出國的相關政策。 華商報記者趙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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